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n/20/today-so4.htm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
前台鳳董事長黃宗宏在台北監獄被爆特權接見頻繁後,
北監又被爆特權事件,日前入監的翁大銘被指沒進新收房,
直接配入舍房享受雜役服侍,
端午節當天更傳出有立委助理送來粽子與鼎泰豐湯包、雞湯等,
讓劉泰英、黃宗宏享受大餐,
但這些食物卻違反接見寄物規定。
獄方︰翁是特殊人犯
北監副典獄長吳澤生回應表示,
翁大銘因是特殊人犯,為了戒護需求,
才以特別方式處理入監事宜,
至於雜役服侍的說法,
可能是雜役對他特別好,
但雜役絕非專屬;
端午節大餐部份,獄方表示,
確實有某立委助理打電話關照,
獄方尊重立委職權,
才讓外送食物進入舍房。
北監基層管理員向本報爆料指稱,
受刑人翁大銘沒先在義一舍新收教化約一個月,
入監當天直接配入和一舍10房,
享有一般受刑人權利,
並配有舍房雜役一天6次測血糖,
與飲食登記觀察伺候,
北監還配給他每月3盒的測血糖紙,
一般糖尿病犯人僅能不定期分配及自購。
註記奉獄長之命
另外,端午節當天,
有劉姓訪客來電告知獄方,
要送兩份外食給受刑人黃宗宏及劉泰英,
聲稱已得到典獄長同意,
管理員當天上午11點43分,
將兩份食物送入舍房給兩人簽收,
舍房主管則在聯絡簿註記此為
「奉典獄長之命」。
另,
和一舍17房編號1586受刑人徐洪元為重刑幫派累犯,
並無醫院診斷證明,
獄方卻購置一台果汁機讓他使用,
北監其他病患卻無人有這種福利。
但吳澤生說,獄方對徐洪元完全沒有特殊待遇,
且徐目前還因違規被送進隔離房。
「受刑人及受戒治人接見與送入物品注意事項」中,
明定「粽子、包子」等食品接見家屬勿寄入。
這些東西看起來沒什麼,
但粽子和包子有內餡、檢查不易,
至於湯類,
監獄物檢人員根本看不出湯內會被加入何物,
因此列為不得寄送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