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亡政府釋義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y/27/today-o1.htm

◎ 陳儀深

《中華民國流亡台灣六十年暨戰後台灣國際處境》

新書出版,

邀請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推介。

蔡主席曾任教於政大法律系,

攻讀過國際法,

如今是重要的政治工作者,

當然有資格來發表評論。

其實蔡主席談話的重點是強調當今台灣主體意識已成主流的時刻,

不要重複過去的壓迫、反壓迫現象,

只要把過去中華民國統治台灣的宰制性去除,

把「中國性」回歸一種人文價值、回歸其客體而非主體的位置,

這才是我們從反抗、重建到台灣主體的真正確立。

以上言論,見報以後竟然遭到國民黨官員、民代的一陣死纏爛打。

原本掌握政治權的一批人,

被迫到他國

成立一個象徵性但無法在本國施行統治權的政府,

即為流亡政府。

一九四九年國民黨政府「遷台」,

一九五○年蔣介逕行宣布(憲法所沒有的)復行視事,

開始其長達三十八年的白色恐怖統治,

其政權不但是流亡且帶著殖民性格;

應知,

戰後的台澎仍是盟軍統帥授權下的佔領狀態,

不是中華民國領土,

所以蔣介石曾經指示省主席陳誠:

「台灣在對日和約未成立前,

不過是我國一託管地帶性質」、

從而不要隨便稱台灣為剿共堡壘與復興基地之類

(見陳誠日記 1949.1.12.13)。

至於一九五二年生效的舊金山對日和約,

對於台澎只說日本放棄而不指明歸屬何方,

也已經是眾所周知的歷史常識。

經過九○年代李登輝民主化以後,

「中華民國在台灣」確實與兩蔣時代的獨裁政權有所不同,

民進黨轉型之後的「台灣前途決議文」,

與李登輝的兩國論立場相當接近,

雖然站在深綠的角度仍有諸多不滿,

但是來自北京以及華盛頓有不同性質的壓力,

現實政治使李登輝和陳水扁必須選擇迂迴漸進的路。

一樣是中華民國政府,

李、扁執政是忍辱負重,

健全體質尋找出路,

馬英九執政則是自取其辱、自斷生路。

所謂流亡政府,

仍然有光復大陸、重新取得中國統治正當性的「高貴」使命的一面,

如今馬英九政府一味傾中,

一步步毀壞李、扁建立的基礎,

實在不配稱作流亡政府,

簡直就是投降政府、兒皇帝政府!

 

 

(作者為台灣教授協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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