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y/11/today-p6.htm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審理二次金改案及陳水扁等人所涉洗錢案,
昨傳喚扁珍夫婦及陳致中等廿一名被告出庭,
另前總統府資政彭明敏出庭作證,
他強調扁的確曾表示卸任後想從事國民外交;
扁說,
他匯款海外是為了外交用途,
不涉及洗錢。
特偵組起訴陳水扁夫婦等廿一人涉嫌在二次金改收賄六億餘元及洗錢案,
日前元大金控前總經理馬維建及元大證券前董事杜麗萍已當庭認罪,
但特偵組昨天拒絕兩人的認罪協商,
法院將再針對杜麗萍等兩人加開準備程序。
被控替扁洗錢的前總統府資政吳澧培,
昨聲請傳喚彭明敏作證,
彭強調,
他曾和吳澧培去見陳水扁,
談到對美日的外交,
他認為吳澧培不可能洗錢,
扁則不斷稱讚彭、吳兩人對台灣外交貢獻很大;
五分鐘後,
審判長周占春制止扁,
要求「說你對證人證詞的意見就好」。
吳淑珍昨天遲到廿分鐘到庭,
對於法院分兩次庭期,
她頗有微詞,強調「坐火車很冷」,
法院將視情況調整吳淑珍的庭期,
下次庭期訂於五月十九日。
全案訂於七月中旬審結,
十一月前宣判,
法院將陸續傳喚長笛演奏者賴英里、
前財政部長林全、李庸三、
前行政院副院長葉菊蘭、
前金管會銀行局長曾國烈、
國泰金董事長蔡宏圖
等人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