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2017年總選舉和修改憲法

2017-12-04 06:00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157242

日本慶應大學教授

清水唯一朗

自由共和國》

2017年總選舉和修改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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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盪的一個月過去,日本政治恢復了平靜。

 
十月二十二日眾議院議員全面改選的結果,

 

執政黨保持了選前的壓倒性優勢。
 
最大在野黨民進黨的分裂,使得安倍內閣的政權基礎更加穩固。

 

一般認為眾議院解散改選的目的,

是要詢問國民對於以下兩項議題的意見:

第一,是否同意進一步鞏固對應北韓威脅的體制。

第二,是否同意將增收的消費稅運用在全民福祉政策上。

 

執政黨取得大勝,

眾議院議員的任期最長可延續到二○二一年十月。

安倍首相的自民黨總裁(按:相當於「黨主席」)任期,

也有望在明年九月的總裁選舉獲勝之後,

延續到二○二一年九月。

 

如此一來,安倍內閣就會成為日本戰後最長的政權。

 

眾議院解散的真正目的應該是政權的長期化。

 

如同二○一四年十二月總選舉時所見,

安倍內閣習於在選情緊迫前先進行改選,以利政權的長期化。

 

第四次內閣大臣(相當於各部會首長)和黨執行部人事

和改選前如出一轍,便是十分具象徵性的一點。

 

在野黨方面則是有劇烈的變動。

最大在野黨的民進黨一分為三,

一派與小池東京都知事(相當於市長)領導的希望之黨整合

另一派自行籌組了立憲民主黨

其餘的參議院議員則是選擇留在民進黨

 

保守派人士聚集到了希望之黨,

較具自由志向的人則是加入了立憲民主黨。

在野黨因政策的歧異而分裂的現象十分耐人尋味。

 

安倍政權的長期執政,

以及在野黨的重組—這兩點便可說是這次大選結果的概括。

今後的日本政治會有怎樣的發展呢?

 

修憲」將會是矚目焦點。

一直以來,安倍首相隱藏其本意,

避免將修憲明訂在自民黨主要的政權公約中。

 

然而,自民黨在這次的選舉首次將「憲法修正」明訂在公約中。

國內的輿論也有很大的變化。

 

大選之後的民意調查中,

有多達八十二%的受訪者認為應針對憲法修正議題進行議論。

 

往後四年,「憲法修正」應毋庸置疑地會是安倍長期政權的集大成。

 

然而,此處所潛藏的「權力的悖論」也是不容忽視的。

 

以安倍首相為首的執政黨幹部在每次勝選時,

都會表示「憲法修正議題交由國會討論」,避免講明其發展趨勢。

 

因為他們也知道,實際上的修憲過程不會如預期般順利。

 

民眾對於「討論」修憲這件事持正面態度。

 

然而,對於更動憲法第九條這部分,就算改得再怎麼符合實際狀況,

還是有多數的國民表示反對。

 

在日本,「戰爭的記憶」根深柢固。

 

連安倍首相也因為顧忌到國民的反彈,

避免在這次的選舉提到修改憲法。

 

依此觀點,在修憲行動實際展開之前,眾議院絕對不能解散。

 

因此,如果在選舉時提到憲法議題,

 

執政黨可能會失去修憲所需的最低門檻—三分之二的議席。

換言之,修憲將由這次選舉中勝選的國會議員來執行。

 

對安倍首相來說,修憲是自己政治生涯的總決算。

 

然而,對於其他的自民黨議員來說,日後還有下一次的選舉。

 

在現行小選舉區制度下,一旦導致選民反感,

則落選的可能性會更高。

所以對候選人來說,盡量避免上述情況發生至關重要。

因此,對於變更憲法第九條這種具爭議性的政策,

身為議員真正的心聲應該是能閃則閃。

 

一直以來安倍總裁主導自民黨候選人的提名權,

對於議員能起到限制作用。

 

然而,這次選舉之後,因為不能再解散改選,

所以安倍首相也就無法再以提名權來控制議員。

這就是所謂的「權力的悖論」。

 

實際上來看,

二戰後迄今七十餘年,日本憲法從未修改過,

其中很多部分已經不合時宜。

 

最明顯的一點,在世界上一百九十多部憲法中,

日本國憲法的單詞數(換算成英語)排在倒數第五,

可說是極端的少。

 

這代表:

理論上應該要限制權力的憲法,並不具很強的約束力,

也就自然交給政府很大的裁量空間。

 

護憲派守護現行的憲法,

也等同於容忍政府高度的自由裁量。

 

這是護憲派所陷入的矛盾。

 

修憲正反兩方的議論造成了日本政治的分裂。

 

這樣的構造應該被終結。

 

日本政治的資源應朝向更具建設性的方向上發展。

 

往後四年,上述發展能否實現?

安倍內閣的執政將備受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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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憲法是美國人寫的  ]

實際上來看, 二戰後迄今七十餘年,日本憲法從未修改過,

其中很多部分已經不合時宜。

 

最明顯的一點,在世界上一百九十多部憲法中,

日本國憲法的單詞數(換算成英語)排在倒數第五,

可說是極端的少。

 

這代表: 理論上應該要限制權力的憲法,並不具很強的約束力,

也就自然交給政府很大的裁量空間。

 

護憲派守護現行的憲法, 也等同於容忍政府高度的自由裁量。

 

這是護憲派所陷入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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