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李慶安薪資 綠委籲先假扣押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feb/6/today-p9.htm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左)、 李俊毅昨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前國民黨立委李慶安雙重國籍案應以貪污罪從嚴判刑,並依貪污罪追繳其犯罪所得。(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林恕暉、邱燕玲、曾韋禎/台北報導〕

立法院民進黨團幹事長李俊毅昨呼籲立法院應該先假扣押李慶安財產,他說,法院竟沒有判決追回李慶安的不當得利,若等法院三審定讞時間拖延太久,恐怕會超過追訴期限,為避免她脫產,立院應先聲請假扣押李慶安的財產。

立院傾向三審定讞再追討

立法院法制局認為,立法院傾向等判決三審定讞後再談追討,雖然依法可聲請假扣押,但聲請假扣押的前提是立法院要提出民事訴訟。

法制局說,現在刑事判決未確定,若法院未來依貪污罪判刑會自動追繳,若判無罪則無法追討,這兩種情況都無須提民事訴訟,加上以往立委被判當選無效時,也沒有追討擔任立委的薪資,民事訴訟追討法源基礎薄弱,因此暫時不會提出聲請假扣押。

至於立委要求假扣押以保全債權,法制局官員說,「官司已有一段時間,如果李慶安要脫產早就做了,現在假扣押也不見得有用」。

媒體詢問追討李慶安薪資是否會很為難?立法院長王金平強調,立院只有依法處理,無法顧及所謂的情誼。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說,李慶安明知自己雙重國籍,擔任議員時也曾質詢官員雙重國籍問題,應該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者」,判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法院卻以詐欺罪輕判,而且就算是詐欺罪,法院也應該判決追討薪資、補助等「因犯罪所生或所得之物」。

此外,內政部訴願委員會表示,台北市議會於去年十一月九日,要求李慶安返還二千餘萬元的市議員薪資。李慶安在十二月九日向議會提起訴願,市議會於十二月十八日將檢卷答辯等資料移送內政部,提起行政訴願,目前仍有補充資料陸續送進來。訴願委員會仍在審理中。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