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5 06:00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982932
(作者為旅美退休教授,
現職辛辛那提大學OLLI台灣歷史課程主講人)
◎ 王泰澤
自由廣場》
民進黨也在「國家統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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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報四月十八日《星期專訪》林飛帆指出,
民進黨版本的兩岸監督條例草案有缺失。
訪談中,缺失第四點指出,
民進黨版第一條第二項規定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相關法規」,
出現了「台灣地區」、「大陸地區」,
還把整部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錯誤國家定位,
繼續沿用至監督條例。
此條例規定
「國家統一前
『台灣地區:
指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
『大陸地區:
指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本條例所稱協議,係指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
四月十九日Taipei Times社論
“Is the DPP becoming like the KMT?”
(筆者譯:民進黨已經開始沿用國民黨的路線了嗎?),
也提起民進黨新版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用字,
乃從原版『台灣與中國』更改而來。」
民進黨版本背後所指涉的「國家統一前」五個字,
道盡民進黨的治國願景?
令人疑慮。
對「兩岸、兩區、國家統一前」,
筆者有如下感想:
兩岸不是兩國,兩國不是兩地區,
台灣和中國是「國與國的關係」,
不是「岸與岸」或「區與區」的關係。
不堅持「國與國」平等對待,監督條例毫無意義。
可是,
民進黨靠虛幻的憲法體制「保持現狀」,
處處畫梅止渴,
說台灣和中國是「兩岸關係」「兩區關係」,
顯然誤入「課綱微調」歧途。
民進黨「課綱微調」忽略的台灣歷史是,
一九五○、六○、七○年代,
雷震先生的《自由中國》雜誌,
彭明敏教授的《台灣自救運動宣言》,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發表「人權宣言」
強調促使台灣成為「新而獨立的國家」,
已經把虛幻的國民黨政府「反攻大陸」的愚民國政,
摧毀殆盡。
他們先後鼓吹
「制定憲法,保障人權,一中一台,成立效能政府,
實行民主政治,重新加入聯合國…」。
這是當時甘願身陷牢獄的大無畏追求。
如今六十年後,蔡準總統領導的民進黨,
難道能不顧及歷史偉業和民意流向,
反而繼續倒行逆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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