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就是這樣不沾的

2015-03-29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67141

記者鄒景雯/特稿

 

《冷眼集》

 

鍋就是這樣不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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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河市的市長簽名章市長親自簽名有差嗎?

 

有差,也沒有差。

 

有差的是直接法律責任的問題;

沒差的是以這麼大的案件,有沒有親簽,都有政治責任,

法律責任則待進一步調查。

 

馬英九是學法律的,

他學到的法律似乎沒有讓他因此建立正義的人格,

反而學到如何隨時自保的小技奇巧。

 

一方面馬先生的性格謹小慎微,

不想沾惹責任(在其定義為麻煩);

一方面他又經常事必躬親,什麼事都想管,

集這兩種矛盾的習慣於一身,

於是最近在台北市發生的這起鬥嘴事件,

不僅不是第一例,而且應該是通例。

 

這樣形容,來自於長期的觀察,不沾鍋其來有自,可受公評。

 

要舉馬先生部屬對馬先生這類的說法,

不勝枚舉。

 

例如國民黨內就盛傳,

馬在主席任內動用黨經費,

並非每一筆都有清楚的公文或條子,

許多是口頭交辦,因此衍生黑箱的空間,

對此傳聞,

馬先生從來不說明並向國人主動舉證以昭公信。

 

分層負責」從來不是馬先生的信念,

否則當年為白曉燕案辭官他就不會把壓力直指行政院長連戰

當上總統後,又怎麼會把黑手伸進立法院,

要掌控所有黨籍立委,

連國會議長司法案件都要親自聽取檢察總長報告?

 

或者問問部會首長,

是不是許多人都有接到總統直接電話詢問政務的經驗?

 

行政院長是只用來負責下台的嗎?

 

美河市案,

接棒的郝龍斌在市長任內都發現不合理,

因此要求重新議約,可見這問題之重大,

如今因為政黨輪替被更徹底地清查,

亦屬必然。

 

馬英九任內種了這個惡因,這是事實,

這不外兩種可能,

一是下面亂搞居然毫無察覺,這叫治理無能

二是根本官商過從甚密勾結輸送,這叫貪瀆犯罪

不管是哪一種,有愧市民。

 

若總統任內不排除相同情況的延續,

則是有違對國人的誓詞,應受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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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事權利一把抓出事推託分層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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