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庚不是家族醫院 是社會公共資產

 

2015-01-01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43847

 

◎ 劉淑瓊、趙孟捷、沈珮涵

(作者分別為醫改會執行長、研究員)

 

長庚不是家族醫院 是社會公共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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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於12月30日公布全國大醫院盈餘排行榜,

近9成醫院有結餘,

林口長庚年賺18.7億居冠。

 

同一天,長庚董事會改選出爐,

三娘接任董事長,王家繼續掌控長庚董事會。

 

媒體報導大多圍繞在王永在董事長逝世後,

王家各房勢力在董事會席次的消長,

或是哪位「王家成員」將接任董事長。

 

大家都認為這只是財團家族內部角力的結果,

卻完全忽略了長庚是財團法人醫院,

是社會公共資產,

而不是「家族」醫院,

更不應該淪為財團的「控股醫院」。

 

醫改會強力要求主管機關正視這個問題,

並盡快修法改革財團法人醫院董事會治理規範,

讓醫院脫離財團,回歸公益。

 

財團法人醫院設立時,

當初的捐贈者已經享有抵稅優惠,

所以在捐贈當下,醫院就不再是私產,而是社會公產。

 

問題是目前的《醫療法又遲遲未能立法,

財團法人醫院長期被視為財團私產,

不僅長期實質掌控董事會,

還被當成集團事業投資經營的籌碼。

 

無怪乎越來越多財團或教會爭相籌設醫院,

財團法人醫院越蓋越大間。

 

醫改會經過勾稽比對發現,許多財團法人醫院透過

「散財童子」、「萬年包租公」、「金主變債主」、「裙帶外包」等四大手法,

每年與原捐贈財團進行上億元的交易,

其綿密複雜程度宛如「白色蜘蛛網」,

讓外界難以監督。

 

而負有把關之責的醫院董監事會,卻常出現「董監互換」、

「一手遮天」、「董事變股東」、「國王人馬」等四類型問題,

導致治理失靈。

 

以長庚為例,深入分析 15席董事會成員背景,

歷來都是「國王人馬」

─由王家、台塑集團、醫院高階或與長庚素有淵源者出任,

即使更替,也是一席換一席。

 

主管機關與長庚固然可以振振有辭說這是「合法」,

但若把這些事實攤在陽光下供社會大眾檢視,

恐難以讓人信服,

也很難回應各界對於醫院關係人交易是否淪為利益輸送之質疑。

 

此外,許多基層醫護也質疑,財團法人醫院資源相對充足,

健保財報也顯示多數賺錢,

那為何仍要員工「共體時艱」、繼續血汗,

醫院盈餘究竟流向何處?

 

我們要問,基層醫護及社區公民團體,

何時才有機會坐進董事會、參與監督,

讓醫院回歸社區公共性及醫療公益性?

 

醫改會呼籲衛福部盡速提出《醫療法》修正草案,

擴大增列「票選」基層員工代表、

社區或病友代表參與董事會、指派常駐公益監察人,

且應明定董事會成員之利益迴避原則與相關規範。

 

如此才能讓財團法人醫院脫離財團,

回歸非營利性質,實現公益目的,

也避免財團法人醫院成為健保毒瘤與貪腐的溫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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