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照大統案 頂新案審判難樂觀

2014-11-0

2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26733

 

對照大統案

頂新案審判難樂觀

=================

 

消基會:捐款和悔意別成輕判原因

 

〔記者吳為恭、陳炳宏/綜合報導〕

 

頂新飼料油案,

魏應充被彰檢求刑三十年,

移審彰化地院仍續押,大快人心;

但從油瘟「始祖」大統長基混油案司法判決刑度及罰金一再「縮水」,

最後判決定讞時能否符合社會期待,可能要打上大問號。

魏應充被裁定延押。(資料照,記者張聰秋攝)

魏應充被裁定延押。

(資料照,記者張聰秋攝)

 

高振利可能關6年就可假釋

大統長基董事長高振利被彰檢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以一罪一罰起訴,可判刑三十年,

並請求沒收不法所得十八億五千餘萬元。

 

但一審只判十六年、罰金五千萬元;

到二審刑度只剩十二年、罰金三千八百萬元定讞。

 

高振利已入獄服刑,可能關六年就可假釋出獄。

 

彰化縣議員林維浩表示

高振利的刑度及罰金遞減,

不僅無法遏止黑心油蔓延,也讓黑心油商暗自「偷笑」,

一再挑戰政府的執法力道。

 

他懷疑,魏應充被求刑三十年,定讞時的刑度會變成幾年?

 

彰化知名律師趙惠如指出,

魏應充被起訴了一百三十九次詐欺罪、三次摻偽假冒罪,

未來法院的裁量空間很大,

法官所認定的詐欺件數不見得會和檢方起訴相同,

如果改認定魏應充是一次犯意,算成一次詐欺,也不無可能。

 

詐欺是五年以下本刑、加重詐欺是七年以下,

萬一法官這樣認定而判決,減到只剩幾年徒刑是有可能的。

 

有民眾將高振利稱為「小油魔王」,魏應充是「超級油魔王」。

 

彰化民眾洪章程說,

從這一年的黑心油歷史軌跡來看,

「小油魔王」的門神位階小,都能減輕刑度了,

「超級油魔王」的門神位階冠全國,

可能會等到民眾忘得差不多了,

再逐步大減其刑。

 

消基會監察人徐則鈺也表示,

富味鄉混油事件,

最後判處緩刑,頂新魏應充會不會等風頭過了,

判決也低於預期?

 

希望法官可依檢察官具體求刑三十年判決。

 

若判緩刑 國人要自求多福了

徐則鈺舉例,

富味鄉的案子是將前董事長陳文南、

前技術總監陳瑞禮各捐款兩千五百萬元寫在判決書中,

再以混摻可食用黃麻油「惡性沒那麼重大」,

然後處以緩刑。

 

其實,只要有摻偽、假冒,惡性都一樣重大,

不應判緩刑,這樣會讓業者產生捐款即可避刑的錯誤觀念。

 

徐則鈺特別提醒,

富味鄉與頂新案律師都是羅豐胤,

答辯策略相同,但頂新案情節重大,如果法官還准予緩刑,

那以後國人就要自求多福了。

===========================================================

[ 富味鄉與頂新案律師都是羅豐胤 ]

 

富味鄉混油事件判處緩刑

 

大統長基高振利刑度只剩十二年罰金三千八百萬元

============================================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