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惠軍審歸司法 郭力恆出獄

受惠軍審歸司法

 

郭力恆出獄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919610&type=%E7%A4%BE%E6%9C%83

〔中央社〕

 

因獵雷艦軍購弊案被軍法判無期徒刑的前海軍武獲室上校郭力恆,

今年8月移轉台北監獄服刑後,

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減刑獲准,並由於服刑期滿,

已於12月初出獄。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

郭力恆以自身符合「自首」要件,

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減刑獲准。

 

法務部收到高院裁定後,

發現郭力恆減刑後,已服刑期滿,

本月初刑滿出獄,

並非郭力恆聲請假釋。

法界人士表示,

郭力恆獲高院認定符合「自首」的減刑規定,

將郭力恆減刑為舊規定的有期徒刑最上限20年;

由於郭力恆先前已服刑近20年,

獲准減刑後,不久就出獄。

 

雖然郭力恆另涉拉法葉艦弊案遭判刑15年,

全案仍在纏訟,

但法界人士說,

郭力恆因犯罪時間適用修正前的刑法,

舊法規定有期徒刑最長不得逾20年,

即使將來拉法葉案有罪判決確定,

服刑已20年的郭力恆也不用再坐牢。

民國82年爆發海軍總部武獲室執行長尹清楓上校被殺案,

當時擔任武獲室組長的郭力恆,

被認為是尹案重要關係人。

 

郭力恆另被查獲在獵雷艦零附件採購案收受軍火商汪傳浦賄款,

隔年被軍事法院以貪污罪判處無期徒刑確定。

郭力恆在軍監曾多次聲請假釋,都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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