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伯韜轉任宏泰人壽董事長

 

韋伯韜

轉任

宏泰人壽董事長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nov/11/today-e6.htm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

台灣菸酒公司昨天舉行新舊任董事長交接,

卸任董事長韋伯韜致詞時哽咽表示,

因為一家公司的掛名而被監察院彈劾,

讓他覺得很不公平,

認為這樣法令不合時宜,

應該要著手修法;

此外,

他也證實將出任宏泰人壽董事長。

韋伯韜因為在出任公職期間,

仍擔任一偉投資公司董事長職位,

而遭監察院以違反公職人員服務法彈劾,

韋伯韜在前天隨即向財政部提出說明報告,

並主動請辭。

台酒董事長一職昨日起由財政部次長曾銘宗代理。

對於遭到監察院彈劾,

韋伯韜在昨天交接典禮指出,

因為一個沒辦好離職手續的掛名董事長,

就遭到監察院彈劾,

這實在讓他很百口莫辯。

官商兩棲 韋伯韜遭彈劾

 

官商兩棲

韋伯韜遭彈劾

監委:

以前政務官像這樣就下台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nov/9/today-t2.htm

〔記者許紹軒、高嘉和、鄭琪芳/台北報導〕

監察院調查發現,台酒公司董事長韋伯韜在苗栗縣財政處長與現職任內,

投資「一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並擔任董事長,明顯違反公務員服務法;

監院審查會昨以九比二的票數通過彈劾,

提案監委吳豐山表示,「以前政務官像這樣就下台」。

對此,台灣菸酒公司發言人游航柳表示,

董事長韋伯韜昨未進辦公室,

無法得知其回應,但韋很早就請辭一偉董座,

彈劾對他並不公平。

韋伯韜昨手機有開,但始終無人接聽。

韋未回應 台酒:彈劾對他不公平

全案由監委吳豐山、錢林慧君與黃武次調查。

吳豐山說,

韋伯韜在九十二年即成立一偉公司,

但他分別在九十六年元旦到任苗栗縣政府財政處長、

九十七年七月一日改任台酒董事長;

根據公務員服務法第廿四條規定:

「本法於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均適用之。」

兩個職務都算是廣義公務員。

另據公務員服務法十三條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

且所有股份總額不得超過其所投資公司股本總額十%;

韋持有一偉公司股份三九七股,占股份總數七十九.四%,

遠超過規定,他也曾在申報財產時填載投資一偉四九○萬元,

且在擔任前述二職務時未辭去一偉公司董事及董事長,

也未辦理股權轉讓變更。

彈劾案文指出,一偉公司直到九十八年六月十八日才因為任期屆滿,

召開股東臨時會推選譚世坪為繼任董事長,

並非韋伯韜自稱,因接任者在北京修學位而事先不及處理,

辯詞不予採信;吳豐山強調,公務員最重官箴,

明知故犯或知道沒有處理都不行。

財部:送公懲會處理 將請韋說明

彈劾案文強調,

韋伯韜歷任退輔會統計長、

行政院主計處三局正副局長、

台北市主計處處長、

行政院正、副主計長等職務多年,

明知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

竟以身觸法,有辱官箴,依法提起彈劾。

對韋伯韜遭彈劾,財政部次長曾銘宗表示,

尊重監察院決定;由於監院提出彈劾後,

案件會移到「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有後續程序要走,

財政部說,會請韋伯韜提出說明,

看看他講的是不是事實、是否具合理性等,

再依「公務員懲戒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