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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伯仲交保 檢放棄抗告
〔記者周為政彰化報導〕
彰化縣長卓伯源胞弟卓伯仲被法官裁定九百萬元交保,
檢方原打算提出抗告,
但由於檢方延押卓伯仲期限不到一個月,因此,就算抗告成功,
再將卓伯仲押進看守所,對案件偵辦並無太大幫助,
因此,經多向思考,檢方考慮放棄抗告,將把全部心思用於案件偵辦。
法院裁定卓伯仲九百萬元交保的裁定書昨天送至檢察官手上,
經多方思考,檢方暫時不提抗告。
卓伯仲除涉及彰化縣府環保袋、月曆和碗盤採購弊案外,
並涉嫌侵占馬吳競選正副總統彰化縣競選總部企業捐款,
今年一月間經檢察官聲押獲准,
二個月後再由檢察官聲請延押也獲法官裁准,
不過,卓伯仲辯護律師曾在延押庭上認無羈押必要而要求交保,
雙方攻防後,法官雖然裁准延押,
但在論告上可以發現法官隨時有可能讓卓伯仲交保,
因此.偵辦檢察官已有心理準備,乃加緊偵辦腳步。
檢方說,檢察官的顧慮果然成真,卓伯仲終於獲法院裁准九百萬元保釋出去,
儘管檢方擔心卓伯仲交保後可能有串證之虞,
但因延押期限不到一個月,就算再將卓伯仲羈押,
對案件偵辦並無太大幫助,因此考慮放棄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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