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薪資案宣判 李慶安不必返還薪資

追討薪資案宣判

李慶安不必返還薪資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479199&type=%E6%94%BF%E6%B2%BB

【10:32】〔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李慶安雙重國籍案

一審時以詐欺罪判刑2年,

對於她在台北市議員任內支領的薪資,

台北市議會提出民事訴訟,

要求李慶安返還支領費用,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

她在擔任議員期間執行職務有效

今天判市議會敗訴,

也就是說李慶安不需返還議員期間

所領的2200多萬薪資。

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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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

她在擔任議員期間執行職務有效

李慶安不需返還議員期間

所領的2200多萬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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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討李慶安民代薪資 首度開庭

 

追討李慶安民代薪資 首度開庭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oct/13/today-p8.htm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前立委李慶安持雙重國籍被控詐領民代薪資案,李慶安雙重國籍

其中,

台北市議會認為李慶安第七屆北市議員薪資為不當得利,

向她索討兩千兩百多萬元薪資,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首度開庭,

李慶安的律師指稱,依部分法學界見解,

李的民代職務不受雙重國籍影響,

並無不當得利一事,

北市議會代表堅持李應吐回四年市議員薪資。

台北市議會律師代表王文偉指出,李慶安具雙重國籍,

中選會已於九十八年二月十三日公告撤銷李的第七屆市議員當選名單,

已領取的民代薪資為不當得利。

經計算,李慶安共領取市議員薪水、助理費、為民服務費等薪資兩千兩百六十八萬多元

應返還北市議會。

李的律師蔡世祺引述吳庚大法官的著作,

指部分法學界認為民代執行職務,

不受其雙重國籍的影響,

公法行為也少有民代身分「自始無效」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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