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批「離譜判決」
郭瑤琪登廣告表清白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may/5/today-life9.htm
〔記者曾鴻儒、楊國文、林慶川/綜合報導〕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今天在媒體刊登廣告,
抨擊高等法院在台北車站招商案
更一審中「亂栽贓」,
做出離譜判決,
對她造成嚴重侮辱;
她的先生、台北科大教授彭光輝則強調:
「就算傾家蕩產,也要還我太太清白!」
郭瑤琪被控收受南仁湖集團負責人
李清波兩萬美元,
一、二審時她都被判無罪,
但上月十三日高院更一審宣判,
遭逆轉改判八年徒刑。
郭瑤琪昨天直言:「想到就一肚子火!」
她強調已提起上訴,誓爭清白到底。
郭瑤琪到底有無收賄是本案關鍵。
她強調:「絕對沒有收錢!」
高院唯一的證據是
南仁湖負責人李清波之子
李宗賢供稱曾送她兩萬美元,
證物則是宣稱用來裝錢的兩個茶葉罐;
但李宗賢供詞前後矛盾,
茶葉罐是她主動提供給檢調,
她如果真有犯罪,
難道不懂得毀滅物證?
郭瑤琪抨擊高院審理和判決都相當離譜,
證人證詞前後不一,
法官認為「情有可原」,
但有利於她的證據,
法官卻視而不見。
郭瑤琪也砲轟高院發言人陳晴教
對案情不清楚就亂放話,
她說,
陳晴教對外發言指她「開口要錢才會獲罪」,
要求陳晴教公開澄清此事,
否則將控告陳晴教誹謗。
陳晴教昨天表示,
郭瑤琪將上訴三審,
應將有利事證、法律適用爭議等資料
送請最高法院審酌才對,
高院尊重她的看法;
更一審合議庭說,
判決書已清楚交代,
不便回應。
調查局公共事務室主任汪忠一指出,
調查局辦案不可能有所謂的「引導式訊問」,
偵訊時均全程錄音錄影,
並隨案移送,
當事人或其委任律師若有質疑,
可在法院審理時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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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瑤琪抨擊高院審理和判決
都相當離譜,
證人證詞前後不一,
法官認為「情有可原」,
但有利於她的證據,
法官卻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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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晴教對外發言
指她「開口要錢才會獲罪」,
要求陳晴教公開澄清此事,
否則將控告陳晴教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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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要指控某人貪污,
應該是拿出證據來證明,
不是要求被告證明自己沒有貪污。
郭瑤琪在此案中,
沒有收賄的證據、
沒有處分檢調所指的賄款,
也沒有相符的資金往來資料,
不明白法院為何會做出有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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