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成大談行政中立法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may/30/today-o9.htm
◎ 蔣為志
成大台文系蔣為文教授
在五月二十四日,
於黃春明的演講中,
舉牌抗議後,
大部分媒體不但不指責
黃春明口出髒話、脫衣打人未遂,
卻反而批判蔣教授舉牌抗議,
沒有民主風度。
*
緊接著馬英九又打電話慰問黃春明一番,
然後,
成大台文系的十六位教授中,
有十位連署公開信,
反對蔣教授的言行。
*
這個連署經成大校長同意,
刊登在成大網站首頁的行政公告欄,
*
成大秘書處更說明:
「本校向來尊重校園學術與言論自由,
但主張教授應本於學者風範,
行為應符合社會期待」。
只是,
身為學術單位的成大,
必須考量行政程序法第六條:
「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
不得為差別待遇」,
及第九條:
「行政機關就該管行政程序,
應於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之情形,
一律注意」,
亦即當成大同意在網站首頁
刊登成大台文系教授連署聲明時,
是否也要在同一個版面,
並陳蔣教授就其
與黃春明衝突事件所做的公開聲明呢?
*
成大是學術自由殿堂?
還是違反行政中立的政治鬥爭屠場?
*
有請蔣為文教授依行政程序法,
要求成大就其公開聲明,
並陳在網站首頁的台文系公開信旁,
且讓我們拭目以待。
(作者為執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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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民主的細節 戳破台灣民主法治假象]
成大台文系的十六位教授中,
有十位連署公開信,
反對蔣教授的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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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連署經成大校長同意,
刊登在成大網站首頁的行政公告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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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大秘書處更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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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向來尊重校園學術與言論自由,
但主張教授應本於學者風範,
行為應符合社會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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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大學不堪一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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