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的司法改革,比不上一個「老綠男」

2018-01-18 06:00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169602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

 

自由廣場》〈金恒煒專欄〉

蔡英文的「司改」比不上一個「老綠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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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委員的補提名,不過小新聞,

按道理不可能成為萬方矚目的「事件」;

之所以成為媒體追逐的焦點,只因為陳師孟一人而已。

 

按提名人名單先後次序,應當是「王幼玲等十一人」,

為什麼所有媒體都標誌「陳師孟等十一人」?

可見陳師孟才是中心人物。

 

在監委提名之後、同意之前,

陳師孟出版了政論集《老綠男有意見》

「老綠男」其實是符號、是象徵,代表的是綠色價值。

 

陳師孟在立法院的資格審查中,

公開表達「扁案」是政治誅殺、誓言要用監察權

糾彈「追殺綠營、縱放藍營」的法官、檢察官們。

「老綠男」的正義之聲,嚇壞了這一幫吃定人民的司法人員。

可惜的是,蔡英文的補提名中,太少陳師孟,太多楊芳玲。

難怪同意權一過,法官協會、檢察官協會

(按,好像是在群組中大秀裸女照的協會)

及律師全聯會通通跳將出來,

根據《聯合報》的說法是紛紛「大反彈」。

 

為誰反彈?

難不成全是「對號入座」?

原來「打綠放藍」的是法界全體!

最可笑的莫過於所謂的「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聯會」了,

這是一個極端保守的空殼公會,

去年九月,佔百分之八十七的台北律師成員早就唾而棄之,

已完全不具代表性了。

 

法、檢、律的反彈現象,只說明一事:

蔡英文的「司改」不從人改起,

任憑現在的法官、檢察官、法界人士等胡作非為,一定失敗。

 

蔡英文的所謂「司改」,比不上陳師孟的一聲獅子吼,原因在此。

 

問題是,只有陳師孟等二、三人,

果能夠平反「扁案」、導正「馬案」?

 

當然不容易。

不過在黨國司法、藍色司法媒體連番操弄下「扁貪馬廉」的鑠金之弊,

陳師孟在立院悍然拆穿,自有破冰的意義,更何況同一天,

李前總統與陳前總統握手言歡,頗有魯迅詩:

「渡盡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之勢,

從而為陳師孟晚年志業的突破,提供大利多的大環境。

陳師孟等人能不能使馬友友佔多數的監院改變成轉型正義的機制?

難;能不能除去司法人員之穢?

難。

不過,監委的調查權,及於「各機關、部隊、公私團體」,

有權「調查檔案閱籍及其他有關文件」,

且各關係人員「不得拒絕」外,並無權拒絕「詢答」。

(見「監察法」)有調查權,就能除弊。

 

即使司法體系鐵板一塊,要糾、要彈都很難成案,

即使成案還要通過同樣藍通通的公懲會這一關。

 

不過,監委有調查權,可以調閱法院、檢察署所有檔案,

所以「換法官」啦、「教唆證人」啦、「非法取供」啦、

違反「無罪推論」啦(如特偵組一字排開)、

違反罪刑法定原則啦(如實質影響力)、

總統府內召集司法高層下指導棋…等等,

都無所逃於天地間;

更何況還可以約談

卸任總統、法務部長、司法院長、法院院長、檢察署長…等,

至少可以讓見不得光的齷齪、骯髒等事實,終能攤在陽光下。

 

為什麼黨國、黨國司法體系如此怕陳師孟?

原因就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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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見不得光的齷齪,骯髒事,攤在陽光下    ]

 

監委有調查權,可以調閱法院、檢察署所有檔案,

所以「換法官」啦、「教唆證人」啦、「非法取供」啦、

違反「無罪推論」啦(如特偵組一字排開)、

違反罪刑法定原則啦(如實質影響力)、

總統府內召集司法高層下指導棋…等等,

都無所逃於天地間;

更何況還可以約談

卸任總統、法務部長、司法院長、法院院長、檢察署長…等,

至少可以讓見不得光的齷齪、骯髒等事實,終能攤在陽光下

 

為什麼黨國、黨國司法體系如此怕陳師孟?

原因就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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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的威權迫害歷史,                              ]

 

國際刑事法院首席檢察官、南非前大法官葛斯東去年訪台時,

曾言「時間是轉型正義的敵人,不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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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獨( 台灣的中國人 ) vs. 台獨 (台灣人) 的差異圖  ]

「我要討厭你五分鐘」臉書貼出分辨「華獨」與「台獨」的差異圖,代表「華獨」的人偶手持「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幟;代表「台獨」的人偶則手持台灣綠地旗,和台獨的鯨魚旗。(圖片取自「我要討厭你五分鐘」臉書)

台灣的中國人 vs. 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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脆弱的司法正義

 

脆弱的司法正義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nov/14/today-o8.htm

◎ 江復正

「無…罪…」

十一月十二日,一個高亢激動的女聲從高等法院傳出,

庭外歡聲雷動,原本不相識的人興奮地相擁而泣。

蘇建和、莊林勳、劉秉郎三人的臉上倒看不出來是悲是喜。

如果你我是這三名被告,

聽到這個二十年遲來的無罪判決(更二審),

不知道應該笑,還是哭?

這不只是遲來的正義,還是脆弱的正義。

這整件案子還沒結束。

檢察官撤銷對財閥的上訴

就是節省國家司法資源,

對蘇建和等三人呢?

表面上也許是洗刷死者冤屈或追查真相,

骨子裡卻可能是官僚體系的傲慢與偏見作祟。

社會大眾也如同藍綠般地分為信者恆信,

不信者恆不信,

對這項判決必定會有人質疑

誰來還吳銘漢夫婦公道,

「蘇案」,早已被簡化成

被害者家屬與被告的對立。

彰顯正義的零星個案,

無法掩飾全面的司法不公。

沒有何智輝,

我們還不知道皇后的貞操

原來可以論斤秤兩的買賣!

當一個法官用宋代公使錢

為馬英九的特別費開脫時,

那些講法論法的人跑哪去?

另一個法官以憲法精神判扁無罪

就要大加撻伐?

總統表面說不干預司法,

卻對個案表示痛心?

一個政治爭議性高的案件,

匆匆在兩年內定讞?

是順應某些媒體的「社會觀感」,

還是奉承總統口中的「人民期待」?

在這個號稱民主的國家

司法像麵糰,

任人搓揉—

有權有勢的人。

台灣的司法尊嚴,

很像台北市博愛路一二七號

極簡陋的高等法院門面,

沒有人在乎;

頭戴警便帽的法警散漫地站在破敗的階梯,

毫無威嚴可言。

你很難相信自己的眼睛:

代表這國家神聖不可侵犯公權力的人

竟然還有人戴口罩、蓄長髮?

還有人形容

司法像把劍,

如被正義之士持有,

即是正義之劍,

但如被惡魔把持,

即變成整頓異己的工具,

很不幸地,

在台灣,

它從沒離開過惡魔的手

我望著蘇建和神色緊張地脫離記者的包圍。

對於這個脆弱的正義,

已三十八歲的蘇建和三人仍怯生生地面對鏡頭,

也許在他們心底,

深怕喜形於色就會觸怒這個司法怪獸

 

(作者為文創公司發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