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外生留台新制 首年限2000人

2014-06-30  21:29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043742

 

僑外生留台新制 首年限2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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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勞動部今天表示,

僑外生留台工作評點新制明天上路,

僑外生可依8項指標滿70點受聘僱,

實施首年限額2000名。

 

勞動部配合行政院推動

強化優秀僑外生留台工作行動計畫」,

凡從台灣大學以上畢業的僑外生,

若想要繼續留在台灣工作,

可以學歷、薪資、工作經驗、職務資格、華語及外語能力、

成長經驗及配合政府產業發展相關政策等,

8個項目進行評點。

僑外生留台工作評點新制7月1日上路,僑外生可依8項指標滿70點受聘僱,實施首年限額2000名。(資料照,記者蘇孟娟攝)

僑外生留台工作評點新制7月1日上路,僑

外生可依8項指標滿70點受聘僱,實施首年限額2000名。

(資料照,記者蘇孟娟攝)

 

勞動部強調,

累計點數超過70點標準者,勞動部才會核發聘僱許可,

這項新制實施第一年的名額上限為2000名,

若公告受理申請期間額滿,就不再核發。

 

勞動部說,

雇主申請聘僱僑外生相關的申請文件、評點項目及評點方式,

將公告於「勞動力發展署網站」(www.wda.gov.tw

供雇主及僑外生查閱下載,

另外也將會同教育部及僑委會向雇主及僑外生宣導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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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賴中強︰衝擊就業 變相鬆綁外勞登台

2014-06-30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791878

 

律師賴中強︰

衝擊就業 變相鬆綁外勞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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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經區內放寬中國商務或專業人士來台可申請商務居留限制,

將會造成中國勞工假借白領之名、實質來台工作。

 

先前就曾發生某光電廠以「假研習、真工作」型態,

偷渡中國勞工來台工作;

現在行政命令取消來台從事商務活動的人數上限,

且從事一個月的商務活動不需經主管機關審查,

還可核發三年多次出入境許可證,

幾乎就是直接開放中國勞工來台工作。

 

雖然國發會宣稱

自經區主要鬆綁對象是白領外勞、不涉及藍領外勞,

但此說詞有弔詭之處,

因新政策沿用舊法規結果,

自經區推行後,藍領外勞是有可能因此而增加的。

 

自由貿易港區原本在就業服務法中

可聘用外勞比率就高達四十%,

是所有類別中最高;

雖然自經區沒有增加藍領外勞,

但自貿港區卻可能因升格為自經區,

吸引更多投資進駐,

這些新增投資若是在自貿港區外,

拿到的外勞核配比率可能只有十%或十五%,

但進到自貿港區投資外勞核配比率一下子拉到四十%,

加上台商回流政策還允許外勞預核,

結果將造成台灣藍領外勞節節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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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梅英記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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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人才若選擇在自經區從事國際醫療,

就不能在國內執業;

縱令人在國內,

亦不得提供國人醫療服務。

 

對國人而言,這跟醫師出走國外又有何異?

該條例草案允許本國執業醫師

報備前往自經區會診或支援,

國內醫師在薪資收入備受健保總額約束,

支援時數又須國內與示範區合併計算下,

屆時難保其不會縮減國內醫療服務,

轉而支援較高報酬的國際醫療?

 

[ 相關 ] 醫療空洞化[   黃瑞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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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條第一項規定台灣、

外國律師或外國律師事務所在示範區內,

得設立或投資法人律師事務所,

顯屬誤謬。

 

我國法律,

尤其律師法向無得設立法人律師事務所的規定,

即此次自二○○六年起迄今歷經九年

由法務部主持的律師法修正委員會,

雖經討論法人律師事務所一事,

但仍認尚有難以突破之點,

未能克服而作罷,

此基本法的律師法既未能規定,

[ 相關 ]自經區條例草案 第60條欺罔世人[  陳傳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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