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立法權早被霸凌

 

立委︰

立法權早被霸凌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an/10/today-p12.htm

〔記者黃維助/台北報導〕

馬政府上台兩年多,

透過六次江陳會與中國簽署了十五項協議,

但綠營痛批國會監督權在兩岸協商過程中不斷被架空。

政院研考會則直至本月初,

才針對行政與立法機關在兩岸協議推動過程中

的權限及角色問題提出委託研究案,

民進黨立委昨批說,

當立法權已被國民黨多數霸凌之後,

才要花錢研究行政、立法兩院的互動問題,

根本浪費公帑。

研考會現正上網招標

「兩岸協議推動過程行政與立法機關權限及角色」

的委託研究案

(徵求建議書期間為一月六日至一月十九日),

研究經費以一百萬元為限,

整個計畫的研究期程為八個月。

以此估算,等這項研究案完成後,

馬英九的總統任期只剩半年多。

研考會發言人宋餘俠回應說,

這項研究案的提出並沒有時程過晚的問題,

因為各界對於行政、立法兩院的互動問題

有許多不同看法,

且政策分析本就分為事前規劃與執行後的分析,

這些均依研考會正常體系的研究方案來做,

希望大家平常心看待。

研考會事後研究 浪費公帑

不過,

自馬政府密集與中國展開協商及簽署協議以來,

行政、立法兩院

因兩岸協議問題所衍生爭議從未間斷,

朝野黨派間更存有高度歧見;

像民進黨要求在立院成立兩岸事務監督小組,

以及制定兩岸協議處理專法,

都被馬政府

以國會已有既存的健全監督機制為由而打了回票,

上述兩項訴求迄無進展。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上個月也抨擊,

兩會協商過程不斷架空國會監督權,

前五次江陳會簽署的十四項協議之中,

就有十二項自動生效;

尤其協議文字趨向空洞化,刻意掩藏重要原則,

讓人民與國會無從監督。

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潘孟安昨質疑說,

兩岸兩會已簽了多項協議,

立法權早被國民黨的國會多數所霸凌,

尤其執政者將行政權擴張,

立院對於兩岸協議幾無置喙餘地,

不是被動審查,就是自動生效,

馬政府現在才想起來要研究兩院的互動問題,

這種事後研究根本無濟於事,只是浪費公帑。

潘孟安指出,馬政府該做的是,

真正尊重國會的監督權,

不要再利用多數席次而將國會當成橡皮圖章,

否則這些研究結果終究淪為背書工具。

宋餘俠則強調,雖然只是研究案,

但卻是實務導向,

相關研究成果會提供給相關政府機關參議,

不會只是學術上的研究。

研考會︰兩岸協議 不可迴避監督

 

研考會︰

兩岸協議

不可迴避監督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an/10/today-p11.htm

〔記者黃維助/台北報導〕

行政、立法兩院在兩岸協議推動過程中,

衍生諸多互動爭議,

行政院研考會在相關研究計畫中直陳,

兩岸相關協議性質上屬涉外事務,

其內容多為攸關重大社會或經濟利益分配的政策,

甚或影響國家定位問題,

立法部門對於監督的要求

實為行政部門「不可迴避的課題」。

屬涉外事務 影響國家定位

研考會正在招標

「兩岸協議推動過程行政與立法機關權限及角色」

委託研究案,

在研究計畫中做了以上說明。

研考會強調,

自八十二年辜汪會談到去年底的第六次江陳會,

行政與立法機關就兩岸各項協議的協商、簽訂、審議、

適用等推動過程的國會監督方式與程度,

「迭有爭議」,

影響朝野和諧及政治安定。

有關國會監督行政部門涉外事務問題,

研考會在計畫說明中指出,

行政部門負責對外交涉與締約事宜,

立法部門則就條約或協定內容進行審查,

雖有部分主張認為國會監督權

不應侵犯行政權的涉外職能;

但以歐美先進國家的經驗,

在全球化時代下,

國會「積極監督」行政部門涉外事務

已是勢之所趨。

研考會強調,

兩岸關係固有其特殊性,

但相關協議事實上為

兩政治實體間相互協商約定的事項,

性質上屬涉外事務,

且其內容多為攸關重大社會

或經濟利益分配的政策,

甚或影響國家定位問題,

立法部門對監督的要求,

實為行政部門不可迴避的課題。

至於這項研究計畫的研究方向及預期成果,

研考會指出,

除從法制與政治實務層面,

探討我國現行兩岸協議性質與法律定位、

兩岸協商制度及運作現況外,

另將蒐集分裂或主權爭議國家

(至少含德國、韓國)過去相關經驗或現況;

並研析美、英等先進國家

行政與立法機關涉外事務之運作方式及扮演角色。

研考會強調,透過上述研究,

希望研擬適合我國國情的兩岸協議推動機制,

且針對兩岸協議推動過程各階段,

研提促進行政與立法機關穩定互動的具體政策建議。

經合會成立 綠要求國會直接監督

 

經合會成立

綠要求國會直接監督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an/7/today-fo4.htm

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成立,

民進黨立委潘孟安(中)、翁金珠(左)及涂醒哲(右)

昨日召開記者會表示,經合會根本是一個「憲政怪獸」,

違反憲政體制,他呼籲馬政府要懸崖勒馬。

(記者王敏為攝)

〔記者李欣芳、顏若瑾、陳曉宜/台北報導〕

備受爭議的「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

經海基會與海協會透過傳真換文後成立,

民進黨中央與立院黨團昨天砲火齊發,

指經合會不應凌駕兩岸兩會之上,

應接受國會監督才是正軌。

黨團痛批,

陸委會在去年底前

都還解釋不清經合會的組織架構,

如今竟貿然放任一個違憲大怪獸成立,

執行馬英九的一中意志。

民進黨發言人鄭文燦表示,

經合會不應成為不受國會監督的組織,

經合會任務包括監督ECFA的執行、

解釋兩岸經濟協議規定、

通報重要經貿資訊等,權力相當大,

因此,經合會不應超越政府公權力授權範圍,

甚至有學者指出,經合會涉及違憲的問題。

鄭文燦說,經合會的組織定位、運作方式等,

必須在國會監督下進行,不是採空白授權方式成立,

儘管馬政府在外界批評聲浪下將經合會做些許調整,

但民進黨認為將經合會透明化、陽光化、接受國會監督,

才是正軌。

民進黨團書記長潘孟安批說,

ECFA第十一條規定

不得委託私人行使具有統治意涵的國家公權力,

但卻授權給屬民間團體性質的海基會

和海協會共組兩岸經合會,

逾越委託私人行使公權力的合憲性,

成為一個具高度公權力性質,

無所不包、無所不能的超級大怪獸。

至於馬政府表明經合會主要官員

受到行政部門監督及法律規範,

當然也接受立法院監督,

鄭文燦反批,這是非常取巧的說法,

民進黨要求國會必須可以直接監督經合會。

此外,

民進黨團主張

立即將ECFA文本送至世貿組織(WTO),

納入國際貿易仲裁保障,

並簽訂兩岸投資保障協議,

才能確保國家與台商權益。

立委翁金珠批評,

ECFA文本沒有送到世貿組織備查

未來ECFA產生爭議時,

僅靠兩岸經合會私自解決,

將對台灣權益產生重大損害。

對此,

經濟部長施顏祥

昨在立院經委會答覆潘孟安質詢時表示,

兩岸正在協商將ECFA文本送WTO。

至於投保協議達成共識前,

發生爭議先循行政體系解決,

必要時才到經合會處理。

國民黨立委蕭景田主張,

要保障台商,

就必須在爭端方生時,

到第三地仲裁。

施顏祥則表示,

兩岸仲裁機制還在設計當中。

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宣佈成立

 

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

宣佈成立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china/2011/01/110106_tw_cross_strait_eco_linnansen.shtml

林楠森BBC中文網台北特約記者

台灣和中國大陸簽署《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

台灣和大陸代表簽署經濟合作框架協議

兩岸於去年簽署ECFA經濟合作協議並生效後,

兩岸官方同時宣佈,

與ECFA相關的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

也於1月6日正式成立。

此一委員會由中國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

與台灣經濟部次長梁國新擔任雙方首席代表,

並由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

與海協會副會長鄭立中擔任會議召集人,

台灣方面公布的成員多是經貿官員,

而中方國台辦表示,除了姜增偉,

其它代表成員將來自商務部,國台辦,發改委,

工業與信息化部,財政部,海關總署,

國家質量監督檢疫總局等七個部門。

據台灣陸委會說,

雙方同意未來仍可隨同議題上的需求,

增補其它代表的名單。

陸委會並說,

兩岸經合會並非像海基海協兩會那樣的常設性組織,

也沒有專職人員,

而是為處理與ECFA相關事務而建構的任務性、

功能性的磋商平台及聯繫機制,

其並不具備組織的形式與功能。

質疑

不過兩岸經合會在台灣受到在野黨質疑,

其包括監督ECFA執行,

解釋兩岸經濟協議規定,

通報重要經濟信息等權力相當大,

民進黨擔心兩岸經合會將凌駕於兩岸兩會之上,

在台灣成為一個不受國會監督的組織。

按陸委會與台灣經濟部在新聞發佈會上說法,

兩岸經合會不同於

香港與大陸簽署CEPA後的聯合指導委員會,

並表示外界將其視為一個「太上組織」的看法

是出於誤解,

官員同時稱經合會因涉巨大經濟利益

而將被兩岸太子黨掌控的傳言,也非事實。

近來選舉結果與民調

足以同執政國民黨分庭抗禮的民進黨,

除了對於兩岸經合會與國民黨的看法不同外,

對於ECFA經濟協議本身,

無論是其通過的方式,

是否需要全民公決等至今也無共識。

公投再度駁回

由前總統李登輝領導的

在野小黨台聯黨發動的民眾聯署公投,

也獲得了民進黨的全力支持,

但是台聯黨第四度的聯署送件,

再次於兩岸經合會成立前夕

被行政院公投審議小組

審查後被否決駁回。

台聯黨主席黃昆輝批評說,

ECFA對台灣影響相當巨大,

但馬英九政府完全不讓人民參與,

不讓立法院實質審查,

又排除人民直接民權的公投,

這些不尋常的作法,

說明了馬英九在媚中懼中的心態下,

不惜打壓台灣民主與人民基本權力。

民進黨發言人則在兩岸經合會成立之際表示,

從馬英九政府執政以來,

兩岸兩會所簽署的十五項協議

都未經國會逐條討論表決,

其中有十二項是自動生效,

兩項是包裹表決,

至今馬政府對兩岸重要事務

拒絕國會監督與人民公投,

這是造成政治對立與彼此不信任的根源。

第六次陳江會正式進行協商

 

第六次陳江會

正式進行協商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china/2010/12/101221_china_taiwan_talks.shtml

林楠森  BBC中文網台灣特約記者

兩岸兩會的六次陳江會周二上午正式進行,

陳雲林與江丙坤就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進行了協商。

江丙坤(右)和陳雲林(21/12/2010)

這是江丙坤和陳雲林的第六次會談

陳雲林表示對醫藥衛生的合作非常重視,

江丙坤則指出此一協議

同過去簽署的食品安全或農產品檢疫等

都是兩岸交流的安全網。

陳江兩人過去五次代表雙方政府的會談,

簽署了十四項協議與一個共同聲明,

江丙坤說目前兩岸有部份交流不如預期,

仍有待共同努力。

江丙坤列舉的問題包括重大經濟罪犯遣返,

陸客到台人數,直航航班不足,

食品重大事件求償等。

陳雲林也表示任何協議的某些細節不能說達到百分之百,

並說贊同雙方建立某種機制,

在一定時間檢視協議的落實情況。

民調

一個兩岸食品交流的例子是,

此前爆發的三聚氰胺毒奶事件,

台灣方面對中國廠商的求償至今仍無進展。

民進黨公布了一份民調,

指出前年江陳兩人簽定的兩岸食品安全協議,

有超過六成民眾認為未達預期效果。

根據此一民調,

另一項被民眾認為成果不如預期的是

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與司法互助協議。

而就這次將簽署的醫藥衛生合作協議,

這份民調則指出有八成以上台灣民眾

對中國把關中藥材安全的能力沒有信心。

兩岸經合會

這次陳江會也談到的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

民進黨質疑這是北京方面的劇本,

打算將兩岸關係特殊化,

成立此一常設性組織以架空台灣政府的公權力。

台灣政府的陸委會則發佈新聞稿說,

經合會是據ECFA協議規定所設置的功能性平台,

其功能與運作,

一切公開透明合法,

並無架空政府公權力問題。

陸委會說台灣政府授權海基會簽署的任何協議,

都會送請立法院備查或審議,

接受國會完全監督,

絕無架空政府行政,

立法與司法的問題。

但民進黨則批評兩岸協商

採密室協商黑箱作業,

過去所簽的十四項協議中的十二項,

限期自動生效,

其中兩項雖送立法院審議,

但執政黨挾席次優勢,

也不准逐條檢視,

並非國會實質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