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從香港看見中國人政權的野蠻,台灣集中營75年

2019-09-04

文/朱俊彥(台聯政策部專案研究員)

[中國國旗冒充台灣國旗  ,中華民國不是國家,1949年結束的中國內戰 ]

https://i0.wp.com/ichef.bbci.co.uk/images/ic/320x180/p04pzd1g.jpg?resize=293%2C168&ssl=1

          美國               中國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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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4中國國民黨的中國國旗

1949中國共產黨中國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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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less Chinese civil war of the China Lobby  in Taiwan

after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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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已經示範中國統治如何全面破產,呼籲台灣人醒覺過來,不要因為中國的巨大經濟量體,就覺得血腥、野蠻、暴力也無所謂。圖/Paul Huang黃柏彰

香港已經示範中國統治如何全面破產,

呼籲台灣人醒覺過來,

不要因為中國的巨大經濟量體,

就覺得血腥、野蠻、暴力也無所謂。

圖/Paul Huang黃柏彰

 

【專文】

從香港看見中國政權的野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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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香港不同,台灣的問題並不是缺乏推動台灣主體性的行動者

反而是一些台灣人對於中國政權有著本質上的不理解和誤會,

覺得就算被殖民或內地化也無所謂。

 

中國政權有兩個劣根性:不尊重私有財產、不保障個體權益與自由,

這是中國和西方最巨大的差異。為何中國官員普遍性的貪污,

同時大規模的將資產送往海外?

 

原因很簡單,即使是中國官員,

也不認為中國的政治體制能確實的保護私有財產,

也許政府不見得敢直接沒收財產,但是透過政治手段整肅目標,

使擁有私有財產的意義消失,已經是中國的日常。

 

2018年,新疆維吾爾族富商阿卜杜勒加帕爾(Abdughapar Abdurusul)

只是因為自行前往麥加朝聖,就被判處死刑,

一千多萬美元的財產全數充公,妻兒不是被投入再教育營,就是失蹤。

 

當任何中國公民的財產權都無法獲得公平的保障,

官員貪污和開設海外帳戶將是日常中的日常,

畢竟歐美這些資本主義大國,起碼對於個體財產的保障有基本保證。

 

反送中人士家屬也遭騷擾

其次,個體權益和自由的保障,中國政權也付之闕如。

一家之中只要有一名政治異議者,

所有的家庭成員似乎等同犯一樣的罪行。

 

以反送中而言,

參與抗爭活動者的家人接到騷擾和無謂的公家「關心」電話,

已經不是什麼新聞。

 

中國政府無法將每個個體視為完整且獨立的行為者,

為了種種國家機器的藉口,個人的自由和權益被放在國家機器的底層,

為了國家機器維穩而犧牲一切。

 

至於有多少人受難、多少家庭破碎,並不是中國政府關心的事。

 

所以任何中國人只要有辦法,無不窮其所能的離開中國移民,

到海外在較優質的社會環境下實現「中國夢」。

這些行徑當然都是極荒謬的。

 

現在的問題是台灣人並不明白事情的嚴重性,

甚至有人會說

「讓國民黨勝選又如何?再來一次太陽花學運即可。」

 

姑且不論這種說法是否以為社會是在開玩笑,

但是可以想像抱持著這種想法的台灣人,

或許也是冷眼看待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的一群人。

 

香港已經示範中國統治如何全面破產,謹此呼籲台灣人醒覺過來,

不要因為中國的巨大經濟量體,就覺得血腥、野蠻、暴力也無所謂。

 

若抱持著這種想法,放任中國殖民台灣的行動更進一步,

屆時我只能祝福你的親朋好友、兒女都不會有天認為自己要上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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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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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 vs.林鄭月娥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

偽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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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已經沒有反對黨,蔡英文已走入白色恐怖時代

2019.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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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灣現任領導人已經在向北京當局做「出賣台灣」之承諾,

表示三年多來她不僅遵守2016年之承諾讓台灣「維持現狀」,

2020年之後台灣也可以在她的領導之下,讓台灣和香港一樣,

逐步走向「一個中國」之框架。

 

這是蔡口中「希望今日台灣是明日香港」之真正意涵,

對此台灣獨立建國陣營,不應該也不能輕忽。

 

2020年台灣新領導者參選人,

在「現時點」對兩岸政策之主張到底是說給誰聽?

 

無論是韓國瑜的「人民選出怎樣總統 將決定中華民國命運」

(維持現狀之主張),或是蔡英文的「希望今日台灣是明日香港」

(台灣香港化之主張)兩人主要的訴求對象其實都是中國北京,

而不是一般的台灣選民。

  [ 相關 ]

 2019自稱中華民國的領導人:希望今日台灣是明日香港,居心叵測[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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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台北市民是「柯文哲器官案」的陪審員

 

2018-09-13 06:00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231739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自由廣場》【金恒煒專欄】

 

市民是柯文哲「器官案」的陪審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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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森.葛特曼在《屠殺》書中明確指出,

柯文哲介入器官活摘的非人道工程,作者對柯說:

「我沒有能力起訴你或造成你行醫的困擾」,

反而有溫度的體恤表示:

「你去中國進行器官移植,只為了解救生命。」

葛特曼調查報導的主要目的,在揭露中國政府慘無人道的活體摘除;

柯文哲敢以「局內人」(insider)身分證實其指控,是一手資料,

更是支撐全書的重要支柱。

 

這樣的證人一定是共犯結構中的唯一;

難怪作者封他為「英雄」。

其實最堪玩味的是「起訴」一詞,玄機盡出了。

 

《屠殺》的轉述,一字一句都經過柯文哲認證,

能不能作為刑事案的鐵證?

 

有正反兩端看法。

 

反方的代表是名嘴姚立明、記者邱明玉及時力北市議員候選人吳崢等。

姚立明的立論最具代表性,像煞柯文哲律師。

 

他起初強調除非拿出錄音帶不為功,即使後來知道沒有錄音,

但紀錄經過柯認證後,他仍然振振有詞地表示:

葛特曼的說詞不過只是說詞而已,不能當直接證據入柯於罪

(大意如此)

 

在刑事法庭攻防上,沒有任何直接證據能不能定罪?

舉一個近例。二○○三年美國加州發生孕婦被分屍的慘案,

經過調查,警方逮捕死者丈夫Scott Peterson。

檢方沒有任何直接證據,除了床上起出夾有一絲死者頭髮的鉗子外:

沒有DNA、沒有目擊證人、沒有錄影、沒有凶器…,

最多不過百多人的證詞和其他證物。

 

但種種間接證據一一指向Peterson,

結果十二名陪審員全票通過嫌犯有罪。

 

這個案件在美國喧騰經年,內情複雜,此地只述其大略而已。

 

能不能援引Peterson案用於柯文哲「器官案」?

難言哉。首先要看檢調要不要起動?

 

至少可從「他字案」著手,

取得以柯文哲為負責人的台大器官移植之所有資料與檔案,

然後約談經手過的醫生、助理、護士,以及管流程、管帳的

所謂「阿姊」等,

也能按圖索驥追查葛特曼筆下所指稱的「年邁」病患或其家屬。

 

一旦證據在手,即可成為「偵字案」。

 

當然,台灣與美國不同,台灣不是陪審制,

能不能有Peterson案的結果?

大有可疑。柯文哲案也不只涉及法律,更是政治,

檢調會不會出於政治考量而束手?

或等到選完才出手?

都可能。

不過,柯文哲「器官案」之所以被起底,

不容諱言絕對與首都市長選舉有關。

 

到底柯文哲是不是「兩岸器官一家親」?

如果上不愧天下不怍人,為什麼不能坦蕩蕩說清楚講明白?

 

卻一味說謊,後謊又遮不住前謊。

 

重點是,審判柯文哲至少有法律選戰兩個法庭。

 

儘管姚立明在法律面上替他建防火牆,認為告不成,但不要忘記,

選舉就是一場審判;全市選民都可以充當「器官案」的陪審員,

這才是這回激烈攻防的要點。

 

首都市民豈可能選出「兩岸器官一家親」的市長?

而使台灣淪為全球文明國家之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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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輪功器官案, 伊森-葛特曼Ethan Gutmann《屠殺The Slaughter》 ]

 

審判柯文哲至少有法律選戰兩個法庭。

 

儘管姚立明在法律面上替他建防火牆,認為告不成,但不要忘記,

選舉就是一場審判;全市選民都可以充當「器官案」的陪審員,

這才是這回激烈攻防的要點。

 

首都市民豈可能選出「兩岸器官一家親」的市長?

而使台灣淪為全球文明國家之恥!

 

 [ 相關 ]  2018台北市民是「柯文哲器官案」的陪審員[ 金恒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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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森.葛特曼Ethan Gutmann,《屠殺》The Slaugh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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