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扁札記 扁:致中遭解職 當局特例獨行

阿扁札記 

扁:致中遭解職 當局特例獨行

http://www.twtimes.com.tw/index.php?page=news&nid=188542

 〔記者羅炯烜台北報導〕

陳致中偽證案被判刑三個月定讞,遭行政部門解除議員職務

儘管內政部與司法單位信誓旦旦「陳致中非特例」,前總統陳水扁在最新一期的「阿扁札記」中,以諸多實證指控當局對陳致中的「特例獨行」。

阿扁語重心長地說,陳致中個人事小,但動輒以司法手段剝奪選民的權益,遂行政治目的,只會造成社會更加撕裂、益形動盪不安!
陳致中遭解除議員職務,引發輿論對馬政府以司法手段行政治追殺的質疑。

內政部民政司黃麗馨司長於八月十八日的記者會,特地舉台南市議員吳健保因竊盜罪判刑三年等民代因判刑確定遭解職為例,來證明「陳致中非特例」。

阿扁明白點出,黃司長所舉之例,刑期從七個月到三年不等,「有那一個議員被判刑定讞因而遭解職是為了三個月的刑期?一件也沒有」。

所謂的「並非特例」,顯非事實。
此外,

立委邱毅因衝撞法院違反集遊法判一年二個月顏清標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三年六個月,入獄後卻是「帶職服刑」,薪水照領、助理照聘;阿扁說,國家法律的制定需公平適用,同樣的民選公職人員,又同屬內政部管轄,為何「中央」與「地方」不同?

有很多法規在政治考量下改變,導致法規結構不合理,甚至矛盾,有重新檢討的必要。
阿扁也質疑,最高法院未將陳致中宣告緩刑,理由是陳致中尚涉有洗錢案,前科素行不良。

但洗錢案八月廿六日才宣判,除非最高法院預知另案會作出有罪判決,否則仍應推定無罪,不得列為「前科素行」。

唯一可以解釋的是最高法院故意不宣告緩刑,目的在解除陳致中議員職務,並企圖對八月廿六日的高院判決施壓,使其無法對陳致中為緩刑之宣告。
阿扁感嘆,

如果「輕刑重罰」可以成立,將鼓勵比照「陳致中模式」,透過司法手段達成政治鬥爭目的,這比提當選無效或推動罷免容易多了,今後各級民選官員、民代恐將人人自危。

本案補救之道,應由立院朝野黨團進行政治協商修法解決,正如七千五百位公務員的特別費除罪化一樣。

倘若陳致中的案例確係政治整肅的結果,馬政府及國民黨立院黨團自不可能同意政治協商修法解決;只能靜待二○一二民進黨重回執政,總統當選、立委過半以後再行修法救濟。
阿扁在札記最後勉勵陳致中,「打斷手骨顛倒勇」,把不公不義的這一切都當作磨練與淬礪;當務之急就是全力支持蔡英文成為台灣首位女總統,讓民進黨成為國會過半的最大黨,再大的委屈都沒什麼。

發佈日期: 2011-08-30 01: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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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民主的細節 戳破台灣民主法治假象 台灣人失落的六十五年 ]

立委邱毅因衝撞法院違反集遊法判一年二個月

顏清標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三年六個月

入獄後卻是「帶職服刑」,薪水照領、助理照聘;

阿扁說,國家法律的制定需公平適用,

同樣的民選公職人員,又同屬內政部管轄,

為何「中央」與「地方」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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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輕刑重罰」可以成立,將

鼓勵比照「陳致中模式」,透過司法手段達成政治鬥爭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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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馬的憲法

他馬的憲法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un/21/today-o2.htm

◎ 謝志明

*

為推動不在籍投票,

內政部研商修改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未受褫奪公權宣告的受刑人

及收容人等為適用對象,

江宜樺部長表示是要

保障矯正機關收容人投票權」,

即使民進黨、台聯均反對

矯正機關內設置投開票所,

質疑受刑人能否秉持自由意志投票,

學者對受刑人與一般人的資訊取得是否公平、

完整有疑慮,馬政府還是努力推動,

積極地維護受刑人憲法保障的權利。

*

然而,

前總統陳水扁要在獄中替壹週刊寫專欄,

北監卻認為

「會引發政治效應及帶來社會分歧、無助社會穩定,

也影響獄方信譽,為讓扁安心服刑,因此退回扁稿件。」

*

陳水扁認為是

「回到戒嚴警總時代,進行思想審查、箝制言論作法」。

馬政府逕自為之,

已經消極地剝奪了受刑人憲法所保障的權利

*

受刑人與監獄之間雖有特別權力關係,

但經過司法院大法官數次做成解釋後,

特別權力關係

在我國已經鬆動,

即使受刑人、公務員、軍人、學生等

具特別身分者之基本權利,

仍應受憲法保障

*

況且,

陳水扁是被褫奪公權,

並非褫奪憲法上一切權利,

馬政府既然「有心」要保障受刑人憲法上的權利,

就不該「做半套」、選擇性地保障,

不然只會遭人民質疑其背後的政治目的。

*

(作者現任國會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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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民主的細節    戳破台灣民主法治假象]

*

前總統陳水扁要在獄中

替壹週刊寫專欄,

北監卻認為

「會引發政治效應及帶來社會分歧、無助社會穩定,

也影響獄方信譽,為讓扁安心服刑,因此退回扁稿件。」

*

陳水扁認為是

「回到戒嚴警總時代,進行思想審查、箝制言論作法」。

*

馬政府逕自為之,

已經消極地剝奪了受刑人憲法所保障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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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國際形象重回白色恐怖的蒼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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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看法 判兩年半似乎過重

法界看法

判兩年半似乎過重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may/21/today-fo1-5.htm

〔記者楊國文、項程鎮、林嘉東/台北報導〕

葉盛茂昨天因洩密案被判刑兩年半定讞,

有法界人士認為,洩密罪最重本刑三年,

判兩年半算是被重判了。

前台北地院法官陳博文律師認為,

重判理由應該與他是調查局長的身分有關。

前民間司改會董事長黃瑞明律師指出,

一般感覺葉盛茂被判刑,

就好像前行政院公共工程會主委郭瑤琪涉案一樣,

似乎是對綠朝官員追殺,如果真是這樣,

社會的氣氛就不好、也很危險,

感覺就像司法和政治混在一起。

黃瑞明強調,葉盛茂案是否有人背後運作,

或法官迎合執政高層,這他不敢講,

但以郭瑤琪案來說,

一、二審都判無罪,

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審,後來就被重判;

至於葉的刑度,因他對案情不了解,

很難說判輕或判重。

律師楊思勤說,

洩漏國防以外的秘密罪,

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徒刑,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

不能上訴最高法院,

因此高等法院判了,

葉盛茂就不能上訴最高法院,

從量刑比例原則來看,

高等法院判葉盛茂兩年六個月似乎是過重些。

針對高院昨撤銷一審追加葉圖利罪部分,

陳博文律師認同二審的法律見解,

他說,圖利罪必須有直接的「不法利益」,

但扁家貪污行為早已獲得犯罪利益,

並非因葉洩漏情資才獲得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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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民主的細節      戳破台灣民主法治假象]

前民間司改會董事長黃瑞明律師指出,

一般感覺葉盛茂被判刑,

就好像前行政院公共工程會主委郭瑤琪涉案一樣,

似乎是對綠朝官員追殺,

如果真是這樣,

社會的氣氛就不好、也很危險,

感覺就像司法和政治混在一起。

————————郭瑤琪案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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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票案 憂心司法公正

亮票案

憂心司法公正

http://www.twtimes.com.tw/html/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144582

〔台北訊〕

媒體報導,

高雄市議會議長選舉亮票案

檢方表示如有具體事實,

不排除傳喚民進黨主席蔡英文。

蔡英文昨天接受電台專訪時表示,

她憂心司法公正。

她說,

總統馬英九執政後,

馬總統未釐清政治是否干預司法,

另外就是執法者心態,

每件事都無限上綱,

整個社會的司法風險性非常高。

蔡英文表示,

司法民主社會重要支柱

也是社會弱勢者最後防線,

如果要無限上綱,

或政治因素影響司法,

這樣的司法公正性讓人感到不安

司法機關很難令人信服沒選擇性辦案。

她說,

中國國民黨政務官特別費案

辦很久沒下文,

民進黨政務官特別費案卻加速辦,

甚至有些民進黨籍縣市長認為,

選舉將屆,

司法可能會對他們採取動作。

主持人追問,

如果檢方偵辦亮票案,

「妳會去應訊嗎」?

蔡英文表示,

將和律師商量,

讓律師評估傳喚必要性

檢驗傳喚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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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民主法治的細節-戳破台灣民主法治假象]

中國國民黨政務官特別費案很久沒下文

民進黨政務官特別費案卻加速辦

有民進黨籍縣市長認為,選舉將屆,

司法可能會對他們採取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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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馬政府看到國際學者質疑會抓狂?

為何馬政府

看到國際學者質疑會抓狂?

http://www.twtimes.com.tw/html/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144320

賴怡忠

近日一封有三十四位國際學者聯署的公開信,

質疑馬政府以疑似總統府公文遺失大動作

清算前朝綠官的動機,不僅總統府回批,

也引起統媒與泛藍名嘴激烈反擊。

馬英九的愛將邱毅立委,

還在電視上公開懷疑這些學者

是否有與民進黨政府不清不白的關係,

所以才會這麼擔心遺失文件被追查的問題。

像這種已經到達人格謀殺程度的指控,

顯示了馬政府對國際學者質疑的心虛。

由於從馬英九上台後到現在,

國際學者對馬政府提出公開信不只一次,

這次馬政府反應的強烈殊值玩味。

參與聯署此信的國際學者主要來自

美、英、澳、法、加拿大、丹麥等國,

其背景多為大學教授,

有部份人過去擔任過國會議員、政府公職,

或曾在智庫任職。

更不乏台灣過去從李登輝時代就熟悉的人物,

如白樂崎、林蔚(Arthur Waldron)、

金德芳(June Tuefel Dreyer)、

譚慎格(John J. Tkacik)、

葉望輝(Steven Yates)等。

由於不只有美方人士,

英法亞洲研究的頂級學者更有多人名列其中

(Christ Hughes, Michael Yahuda,

Jean Pierre Cabestan),

因此國際性相當顯著。

如果邱毅的指控為真,

豈不表示民進黨時代的國際關係做得很好,

可以打通這麼多國家,

而這不又與馬政府指責民進黨

不會做外交是互相矛盾的嗎?

進一步回溯過去七封國際學者對馬政府的公開信,

可以發現每封信連署的人並不完全一樣,

這也顯示國際學者本身的自主性,

如果不是看過而且同意信件的內容,

這些人是不會在上面連署的。

除了像邱毅以近似抹黑與人格謀殺

來質疑國際學者外,馬政府與泛藍名嘴

更多是以「干涉內政」回應。

以干涉內政質疑外界對司法公正性的質疑,

過去只有存在於像中國這種獨裁國家中,

但不料馬政府上台後,也開始用同樣的理由。

台灣民主的倒退程度可想而知。

但有趣的是,

過去國際學者曾有六次的公開質疑,

部份連署名單還包括更有名的人物

與華府智庫要角,

但唯獨這次馬政府不再「虛心受教」,

這是為什麼呢?

首先,

可能是馬政府現在與國際的關係並不好。

說英文比說台語好的馬英九。

最在意的是外國的肯定。

包括在辯論ECFA政策時,

馬英九總統多先以歐美的讚許以示這是必走之路,

而不是以國內民眾的認同為基礎。

因此當來自國際學者提出質疑時,

形同直接搓破馬英九總統「受國際肯定」的化妝。

在過去當歐美等國對馬政府

還處於觀其行、聽其言的階段,

有問題時也更願意給馬政府正面解釋的空間,

馬政府自然可以不理會這些國際學者的質疑。

但當馬政府的作為引起歐美等國諸如

台灣芬蘭化、過度親中的疑慮時,

此時國際學者再度質疑其對民主法治信守的承諾,

馬政府在沒有忽視的本錢下,

因此見笑轉生氣。

此外,

汲汲於選舉的馬英九總統應該感受到民意的向背。

原先大動作追查總統府公文遺失問題

就已經被外界解讀為有選舉動機的政治操作。

更何況如果要在公文移交三年後

才能知道有哪些公文不見,

而且還是極高比例的公文消失,

這反而導致民間懷疑馬政府的管理能力,

更加深民間認為馬政府無能的印象。

當民間對此事不論是懷疑政治操作,

還是發現馬政府要拖三年

才知道公文遺失等理由,其負面印象已成,

來自國際學者的質疑就更像眼中的樑木,

欲除之而後快。

一個成熟依法治理的民主政府,

不會因為來自國際的質疑而亂了自己的方寸。

馬政府與泛藍名嘴對此事的反應越強,

只是越顯示馬政府的心虛。

(作者為台灣智庫執行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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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民主法治的細節--戳破台灣民主法治假象]

台灣的國際形象重回威權時代之蒼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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