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費除罪化 扁何罪之有?

特別費除罪化

扁何罪之有?

http://www.twtimes.com.tw/html/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150285

國民黨立委邱毅先前爆料,

指小英若當選就會特赦陳前總統,

陳前總統昨天透過辦公室發布文章說,

這件事根本是胡說八道。

雙方隔空互槓讓扁案再引注目,

泛藍意圖很明顯,

就是要再次污名化陳前總統,

再把小英拉成扁案同路人,

手法實在粗劣,

但別忘了陳家所涉司法案件,

只要深究其中有多處偵查有不公現象

起訴禁不起法庭審查,

扁案司法迫害真相終將大白,

阿扁清白無罪又何需特赦。

陳前總統被控利用外交出訪機會,

貪污三十三萬美元機密外交款案

日前無罪定讞。

陳水扁目前因龍潭購地等案

遭判刑而入獄服刑,

且尚有金改案二審、國務費案更一審,

在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

檢視這些案情,

龍潭購地案二次金改案

所涉乃屬政治獻金期約對價之認定問題

國務機要費案有涉公款運用之爭議,

但若國務機要費等同首長特別費

首長特別費除罪化,

阿扁何罪之有呢?

特別費除罪不納國務機要費

更顯示泛藍憂阿扁其他相關案件,

多數是政治獻金之爭議,

終將一一還其清白,

若國務機要費不硬卡住阿扁,

阿扁就沒法跟貪腐劃上等號,

如此國民黨選戰怎打下去呢?

回顧扁案中的二次金改案扁家洗錢案

主要證人元大證券董事杜麗萍

在二○○八年十一月下旬在特偵組偵詢後自殺獲救,

二○一○年九月於法庭上,

檢方暗示前元大證券董事杜麗萍畏罪自殺,

杜麗萍反駁畏罪自殺說法,

更指控特偵組當初以羈押要脅她咬扁收賄

今年四月二十日蘋果日報報導,

中信金前副董事長辜仲諒承認配合特偵組,

在龍潭現金案、開發金案及紅火案誣陷陳水扁,

事實上,

紅火公司獲利的三億元未流進扁家。

扁案中至少有兩位證人其證言

是遭特偵組「逼出來」的,

這些都是媒體報導的事實,

再再顯示扁案有多處是被「硬栽」,

那扁案就是司法迫害,

阿扁雖身陷囹圄,

但只是要真清白,

阿扁勢必將反守為攻,

為台灣的司法正義發揮他維護公義權益的努力,

但眼前還是泛藍多數執政下,

目前阿扁也不能不多所忍耐,

不是等特赦,而是要爭清白

只能說這樣的精神不是泛藍政客可以理解的,

況且泛藍一直出現涉賄涉貪導致重選的情事,

如此真貪腐的泛藍,人民終會認清真相。

審視先前的所謂特赦爆料,

說穿了不過又是場

特定媒體配合一搭一唱的自說自話,

當初小英說言「嚴肅面對」,

是回應許信良於政見會中提之特赦阿扁議題,

並非主動發言,

而「嚴肅面對」乃特定媒體的新聞標題,

而另一家媒體的標題是「嚴肅考慮」,

說什麼「嚴肅面對」是「通關密語」,

感覺不過像是在幫特定媒體賣報紙,可笑至極。

小英在總統初選第四場政見會結論時說,

「那種整個黨被貼上暴力與貪腐的沉痛,

那種眼看著整個黨的同志

都面臨司法的追查與追殺的心酸,

那種當時社會對民進黨完全不信任的無奈。

我們當然擔心,甚至害怕過。

不過,那些都過去了,我們都走過來了。」

雲林縣長蘇治芬等人

涉及的璟美垃圾掩埋場一審獲判無罪,

相信司法有正義都將會還民進黨清白,

同樣地,扁案也是!


〔記者張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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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民主的細節 戳破台灣民主法治假象>

*

中信金前副董事長辜仲諒承認配合特偵組,

龍潭現金案

開發金案

紅火案誣陷陳水扁,

事實上,

紅火公司獲利的三億元未流進扁家。

*

杜麗萍反駁畏罪自殺說法,

更指控特偵組當初以羈押要脅她咬扁收賄

———————檢驗民主的細節————————

小英說「嚴肅面對」,

是回應許信良政見會中提之特赦阿扁議題,

非主動發言,「嚴肅面對」乃特定媒體新聞標題,

而另一家媒體的標題是「嚴肅考慮」,

說什麼「嚴肅面對」是「通關密語」,

感覺不過像是幫特定媒體賣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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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傳播媒體中國人的禁臠>

民主第四權從未在台灣出現過

無第四權的民主只是偽裝假象

國共傳聲筒偽裝成民主第四權

媒體工具化對特定人吹捧貶損

扭曲報導內容達成特定的目的

極權落後國家媒體運作方式

———————檢驗民主的細節————————

小英在總統初選第四場政見會結論時說,

「那種整個黨被貼上暴力與貪腐的沉痛,

那種眼看著整個黨的同志

面臨司法的追查與追殺的心酸,

那種當時社會對民進黨完全不信任的無奈。

我們當然擔心,甚至害怕過。

不過,

那些都過去了,我們都走過來了。」

——>?????????整個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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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機要費案(特別費除罪不納國務機要費)

龍潭現金案(辜仲諒)

紅火案(辜仲諒)

開發金案(辜仲諒)

二次金改案(杜麗萍)

扁家洗錢案(杜麗萍)

機密外交款案(無罪定讞)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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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揆嗆最大貪污犯民進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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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國際形象重回白色恐怖的蒼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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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主程序受到侵蝕的整體趨勢[葉望輝]

陳敏薰買官案 千萬元轉進國庫

陳敏薰買官案

千萬元轉進國庫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mar/25/today-p6.htm

〔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被控收賄一千萬元

協助陳敏薰取得台北一○一董事長職務,

由於貪汙案判決定讞,

台北地檢署依法執行查扣扁珍犯罪所得,

已將吳淑珍存放在胞兄

吳景茂人頭帳戶中的一千萬元轉進國庫,

成為扁家不法所得遭執行沒入公庫的第一筆。

台北地檢署在這起買官案確定後,

查扣扁家相關資產並凍結吳景茂

設於彰化銀行民生分行的帳戶,

執行檢察官日前發函彰銀,

附帶確定判決相關文件及執行命令書,

要求彰銀將該帳戶內的一千萬元轉入國庫,

完成扁案首筆犯罪所得沒入的工作。

此外,

北檢另鎖定扁珍在龍潭案中

被判確定的犯罪所得約三億元必須沒入,

以及兩人被併科罰金的三億八百萬元,

由於執行手續繁複,加上科處金額龐大,

檢方處理態度相當謹慎,以免出現爭議。

扁珍被控收受陳敏薰一千萬元,

再由利用職權向前財政部長林全施壓,

陳敏薰接任大華證券董事長不成後,

隨即安排改任台北一○一董座

檢方認定涉及

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

判決指出,

陳敏薰在九十三年間以友人陳欽文名義,

購買一千萬元台支,交給吳淑珍後,

再由吳淑珍透過友人蔡美利

在同年四月六日至十二日,

分六次將支票存入吳淑珍胞兄吳景茂

設在彰化銀行民生分行的人頭帳戶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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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民主的細節 戳破台灣民主假象

扁珍被控收受陳敏薰一千萬元,

再由利用職權前財政部長林全施壓,

陳敏薰接任大華證券董事長不成後,

隨即安排改任台北一○一董座

檢方認定涉及

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

判決指出

陳敏薰在九十三年間以友人陳欽文名義,

購買一千萬元台支,交給吳淑珍後,

再由吳淑珍透過友人蔡美利

在同年四月六日至十二日,

分六次將支票存入吳淑珍胞兄吳景茂

設在彰化銀行民生分行的人頭帳戶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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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民主的細節 戳破台灣民主假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