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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WeTalk &#187; 吞併台灣</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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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台灣相關訊息收集</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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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金恒煒專欄〉假「九二共識」真「一中原則」</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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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30 Aug 2011 19:07:05 +0000</pubDate>
		<dc:creator>dennistai</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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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蘇起捏造的九二共識歷史大騙局]]></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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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陳長文]]></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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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金恒煒專欄〉 假「九二共識」真「一中原則」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ug/30/today-o2.htm 「THIS MAN」又來了！ 大颱風天不防颱保民，卻在總統府召開記者會為「九二共識」的破綻補破網；結果愈補愈露餡，這叫做假的真不了。 與其說馬英九「忍無可忍」，不如說「氣急敗壞」，不然不會冒颱風日的大不韙。 可憐的是，在記者會中馬英九只能在證據下低頭，承認外界的質疑與撻伐不是無的放矢，果然「九二共識」是假的。 馬英九表示： 「當時（指一九九二年）確實沒有這個名詞，是後來加上去的。」 可見日前海基會秘書長高孔廉拿出的兩份二○○八年的所謂「兩岸文書」自是以假亂真。馬英九打了高孔廉的耳光。 馬英九又說，沒有「九二共識」此一名詞，但有這個事實，是有「一中各表」，到現在還有云云。 成不成立？ 當然站不住腳。 因為名者實之賓也，沒有實如何有名？ 即以高孔廉出示的「海協會」傳真信函，白紙黑字寫的是「採用貴我兩會各自口頭聲明的方式表達一個中國原則」，哪有「各表」？ 只有「一中原則」。 至於高孔廉拿出來的「海協會」所編的《「九二共識」歷史存證》，只引罵李登輝的一句話來看：「台灣當局為替自己的分裂立場辯護，公然將海協會與海基會一九九二年達成的兩會事務性商議中『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口頭共識扭曲為『一個中國各自表述』…」（頁十三）就知道中國死命反對「一中各表」，堅持「一中原則」才是重點。 「名詞」是假，「事實」也是假，馬英九一騙被捉包，另起一騙，不過是騙中騙。 這個「事實」不是你說我說，海基會副董事長也是現任律師也是馬核心成員之一的陳長文，在馬英九召開風雨記者會的次日，於《中國時報》發表文章，文中他承認蔡英文是對的，他說：「如果一定堅持九二年沒有『九二共識』這名稱，那麼蔡英文可能是對的。」 但他舉中國唐朝玄武門之變為例， 說什麼 「西元六二六年並無人將該流血政變稱之為『玄武門之變』為由， 去證明『李世民擊殺兄弟流血政變』不曾發生。」 陳長文非史學家，說了外行話，不值一駁， 重點是，出身律師的陳長文難道不知道毒蘋果理論？ 「九二共識」結的果實就是「一中原則」此一毒果， 這才是人民反對「九二共識」的原因。 陳長文承認「九二共識」是沒有的， 他更進一步表示「就算退一萬步言，兩岸當年也沒有一中各表的共識又如何？」 確實，兩岸當年既沒有「九二共識」，也沒有「一中各表」，這是事實。 要問的是，既無「九二共識」，又無「一中各表」， 為何陳長文的下文馬上接下來說： 「重點在這個被稱為『九二共識』的『一中各表』原則本身好不好？」 謊是圓不了的，總會露出尾巴。 「九二共識」是障眼法，偷渡的就是「一中原則」，不然中國為何要「讓利」？ 馬英九們嘜擱騙啦。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 &#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 [流亡的中國人台北政權竊佔台澎&#160;&#160; &#8230; <a href="http://wetalk.blogger.idv.tw/9634.html">Continue reading <span class="meta-nav">&#8594;</span></a>]]></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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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海峽兩岸」去台灣化</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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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02 Aug 2010 12:02:39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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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否定台灣是主權國家]]></category>
		<category><![CDATA[聯共制台]]></category>
		<category><![CDATA[馬英九政府]]></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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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海峽兩岸」去台灣化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ug/2/today-o9.htm ◎ 羅承宗 在中華民國憲法框架下， 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以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 作為法律上界分台灣與中國的原點。 一九九二年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即在憲法授權下制定， 成為規範台灣與中國關係的基礎重要法律。 這種區分方式雖不無爭議， 但至少具實定法地位。 惟此次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ＥＣＦＡ）〉 卻逾越了既有法律用語， 堂堂以「海峽兩岸」作為協議名稱。 巧的是， 在今年七月財政部發布 〈海峽兩岸海運協議 及空運補充協議稅收互免辦法〉， 這個基於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二十九條之一授權 訂定的法規命令， 也公然牴觸母法而冠以「海峽兩岸」名號。 &#160; 此為值得高度警惕的微妙轉變。 自法律明確性原則而論， 「台灣中國，一邊一國」固為最佳選項， 然無奈目前具法律地位的用語仍係 「台灣」與「大陸」。 &#160; 雖不能滿意，但是至少還看得見「台灣」。 惟依最新的轉變， 這種巧妙扼殺台灣存在的「海峽兩岸」字眼， 開始在台灣法律體系裡登堂入室， 這意味著類似用語 恐怕將在法規及官方文書內如癌細胞般地滋生。 &#160; &#8230; <a href="http://wetalk.blogger.idv.tw/5366.html">Continue reading <span class="meta-nav">&#8594;</span></a>]]></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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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國共論壇22項共識 綠批密室協商</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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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2 Jul 2010 18:43:28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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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l/12/today-fo1.htm 〔特派記者彭顯鈞、記者李欣芳／中國廣州—台北連線報導〕 &#160; 經過兩天討論， 第六屆國共論壇昨達成廿二項「共同建議」， 其中 「積極促進ＥＣＦＡ儘快生效實施」、 「加快推動兩岸學歷學位互認」 較為具體。 對於ＥＣＦＡ， 中國國台辦主任王毅在會中喊話， 期待儘快生效實施； 他也呼籲， 共同建議能獲得兩岸有關部門的重視。 &#160; 國民黨榮譽黨主席吳伯雄致詞時表示， ＥＣＦＡ在台灣正進行法定程序， 「相信八月內完成」。 民進黨則抨擊 國共兩黨透過密室協商， 迴避台灣人民及體制監督， 質疑其間有多少私人利益 被兩岸權貴與財團鯨吞蠶食， 值得進一步檢視。 迴避監督 暴露高風險 民進黨發言人蔡其昌質疑說， 國共論壇長期以來迴避台灣人民及體制的監督， 透過論壇達成的所謂合作方案與共識， 再拿回來台灣， 要求台灣人民照單全收， 既無民主監督， 又搞密室協商， 將台灣暴露在很高的風險中。 蔡其昌表示， 國共兩黨達成的二十二項共識， 表面雖以新能源、文化教育等產業合作為主， 但就像ＥＣＦＡ一樣， 馬政府宣稱是單純的經濟協議， 但涉及要送到國會審議的爭論， &#8230; <a href="http://wetalk.blogger.idv.tw/5253.html">Continue reading <span class="meta-nav">&#8594;</span></a>]]></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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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聽聽葛洛夫的高見 看看馬英九的騙局</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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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2 Jul 2010 03:50:57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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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政治詐騙集團]]></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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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l/12/today-s1.htm 美國經濟大受金融海嘯衝擊， 失業率攀升到十％以上， 雖然還不能與一九二九年大蕭條時的二十五％相提並論， 卻已讓美國有識之士深感憂心， 英特爾（INTEL）創辦人、 前執行長安迪．葛洛夫（Andy Grove） 就是其中的一位。 葛洛夫日前在《彭博商業周刊》指出， 當前美國公司的發展策略只重視創新研發， 卻將製造部分大量外包到新興國家， 因此缺乏規模提升過程， 無法替美國社會創造就業機會。 他認為， 美國需要一套以就業為核心的經濟理論， 需要一個以就業為核心的政治領導者， 指導我們的計畫與行動。 他甚至主張， 政府應向外包的勞工產品徵收特別稅， 專款專用， 設置「美國規模提升銀行」， 為那些提升美國製造規模的業者提供專款。 平心而論， 近百年來美國穩居世界第一大經濟體的地位， 這是人類社會史無前例的成就。 近十年來， 雖遭逢科技泡沫、反恐戰爭與次貸風暴衝擊， 但據世界銀行統計， 美國去年國內生產毛額（ＧＤＰ） 仍以十四兆美元排名世界第一， 幾乎是第二名日本五兆美元的三倍， 也佔全世界整體ＧＤＰ二成以上， 國力甚為可觀。 由於「存在就是真理」， 所謂將製造部分外包至新興國家， 大幅降低成本， 而將創新研發留在國內， 提升高附加價值的主張， 打著全球化的旗幟， &#8230; <a href="http://wetalk.blogger.idv.tw/5250.html">Continue reading <span class="meta-nav">&#8594;</span></a>]]></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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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自宮主權，又閹國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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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04 Jul 2010 12:35:55 +0000</pubDate>
		<dc:creator>dennistai</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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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違憲越權、踐踏民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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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l/4/today-f1.htm ＥＣＦＡ對台灣真的殺很大， 為了與中國簽ＥＣＦＡ， 馬英九政府不但「自宮」台灣主權， 還要「閹掉」國會， 以排除阻礙， 讓ＥＣＦＡ在立法院飆車通過！ 國共於中國重慶市簽下ＥＣＦＡ之後， 馬英九對中國， 擺出一副諂媚的笑臉， 大讚兩岸從此和平共榮， 對台灣、對國會， 則擺出一副鴨霸面目， 不准公投，還威逼國會， 不准逐條審查ＥＣＦＡ， 只能包裹表決過關。 台灣是民主國家， 基於民主憲政、 三權分立、 基於國會自主、 基於程序正義、 基於ＥＣＦＡ可能侵害台灣人民的權益、 基於人民對ＥＣＦＡ可能賣掉台灣主權， 仍有不少疑慮， ＥＣＦＡ都應交立法院， 依法定程序、逐項逐條實質審查。 更因ＥＣＦＡ本就存在朝野重大爭議， 在立法院完成審查之後， 應決議交由公民投票複決， 由全民公投決定 ＥＣＦＡ通過生效 或 全案廢除。 馬英九不但仗著掌控行政院公審會， 強橫封殺人民連署提出的ＥＣＦＡ公投案， 不准立院將ＥＣＦＡ交公民複決， 甚至將黨政兩隻黑手直接伸入立法院， 下令ＥＣＦＡ只能整包過關， 不准修改一字， 還對立院審查程序指手劃腳， &#8230; <a href="http://wetalk.blogger.idv.tw/5203.html">Continue reading <span class="meta-nav">&#8594;</span></a>]]></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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