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44元X2.29人=23459元
基本工資不只是法定最低薪資
真正的意義是「維生薪資」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ul/20/today-o3.htm
◎ 林奕志
為了禮拜四的基本工資審議會,
這幾天勞委會又開始喊價三%、五%。
勞團則是反對這種「羞辱式調整」,
認為應該以台灣省(五都以外)的貧窮線
一○二四四元╳撫養人數二.二九
(二○○九年平均每戶三.三四人,
每戶就業人數一.四六人,
因此每名勞工平均撫養二.二九人)作為公式,
補到這幾年該達未達的二三四五九元。
讓我們回歸到基本薪資的公式與意義的討論。
行政院曾經有過的公式是:
物價調幅+二分之一製造業生產力調幅。
其中製造業生產力調幅曾被替換成GDP成長率等。
不論套用哪個指數,
光是去年的經濟成長率加上物價指數的調漲,
今年的基本工資就該最少調漲六%,
更不用提從二○○七年至今
只有三%的「施捨式調整」。
但無論公式怎麼計算,
我們都不能忘記基本工資的真正意義。
基本工資是法定的最低薪資,
但真正的意義是「維生薪資」。
有個二○○○年的美國民意調查顯示,
有九十八%的美國人同意:
從事全職工作的人,
應該要能賺到足以使自己家人免於貧窮的薪資。
這才是基本薪資的真正意涵!
但是在台灣,
基本工資的意義卻總是被忽略,
而成為政治計算的角力場。
二○○七年時因基本薪資十年未漲,
加以二○○八年的總統選舉,
政府才一次從一五八四○調至一七二八○元。
去年則為了五都選舉,
好不容易讓停漲了三年的基本薪資調整了三%,
今年更是為了明年的總統大選,才又讓這問題浮出檯面。
但難道我們只能在政客要選舉時,
才能實踐台灣勞工的基本尊嚴嗎?
基本工資,
應該是人民生活的最低底線。
當為政者沒辦法制定、提供人民脫離貧困的基本薪資時,
就等於是讓努力付出勞動力的勞動階級,
不斷地處於「工作貧窮」的狀態。
人民要的很明確,也很簡單,
就是基本薪資應該是台灣人
在這美麗土地上活得有尊嚴的最低限度
—也是讓它能繼續美麗下去的重要依據!
(作者為九五聯盟成員,政大社會所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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