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請向傅斯年看齊

台大校長

請向傅斯年看齊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pr/5/today-o8.htm

◎ 陳玉奇

如果是關心「校園民主發展史」的人,

多多少少都聽過「四六事件」。

這起事件,

不但是校園戒嚴的開始,

亦是台灣白色恐怖的濫觴。

自國共內戰失利,

國民黨從中國撤退到台灣後,

國民黨就記取當年共產黨發起學生運動

造成其傷害的歷史教訓,

連帶擔心台灣校園也產生學生運動。

一九四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台大法學院舉辦營火晚會,

會中高唱中國解放區歌曲。

消息傳到時任省主席兼警備總司令陳誠耳裡時,

陳誠便下令鎮壓學生,

並由時任警備副總司令的彭孟緝捉拿主謀。

一九四九年四月六日,

國民黨軍警入侵台大校園、包圍宿舍,

手無寸鐵的學生便展開激烈反抗。

最後,

國民黨軍警仍將學生逮捕,

並以卡車運走學生。

時任台大校長的傅斯年,

對國民黨軍警隨意入侵台大逮捕學生高度不滿,

並親自找上國民黨最高當局交涉,

要求逮捕台大師生必須經過校長批准。

他甚至警告彭孟緝說:

「若有學生流血,我要跟你拚命!」

這就是傅斯年老校長當年對抗威權統治,

為台大樹立的「道德典範」。

今天,

台灣社會已經解嚴,

但大學仍在戒嚴,

我們的「大學法」

沒有學生權益專章、容許大學隨意訂定校規

侵害學生權益。

大法官「釋字六八四號解釋」的公布,

正是「全面檢討、修正大學法」的最佳時機。

本人在此呼籲:

李嗣涔校長「不要站在時代的逆流」,

應向傅斯年老校長看齊,

積極響應修正大學法的主張,

努力與各界社會賢達結合,

一起來讓大學解嚴,

真正落實保障學生權益,

為台大樹立「新的道德典範」。

(作者為釋字六八四號解釋聲請人,

台大國發所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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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民主的細節 戳破台灣民主假象>>

校方 別緊張

校方 別緊張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feb/18/today-o4.htm

◎ 柯子瑒

大法官做出釋字第六八四號解釋,

未來涉及學生權利之案例

最終皆將可透過行政爭訟獲得解決,

而無需再循非正式管道與手段進行長期之抗爭。

此號解釋不僅不會造成師生之間的緊張關係,

反而更有助於大學自治的落實。

首先,依此號解釋,

學生仍須

「窮盡其校內之申訴管道,最後才得提起行政爭訟」。

因此當學生不滿學校之最初處分時,

仍須向學校既有之學生申評會或獎懲會提出申訴,

若未果方可再向教育部提起訴願,

最後才得提出行政爭訟。

由此觀之,行政爭訟是最後管道,

並無違大學所行使之自治權,

且若因其「學生」之身分而剝奪其最後救濟權,

實有違憲法第十六條

對人民訴願與訴訟權之保障。

其次,

行政法院基於「判斷餘地」理論,

對學校之裁決僅止於「錯誤事實認定」、

「正當程序判斷」與

「合法性監督」,

而不得干涉學校依其專業所為之判斷。

故未來學校如要落實自治之精神,

只需加強現有校內申訴管道之品質與公信力,

並審視過去校內有無不合理之規定與機制,

若於理與於法都讓學生心服口服,

行政爭訟之案件想必有限,

反而能使大學自治之品質更往前邁進一大步。

(作者為新台灣國策智庫研究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