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應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2015-04-20 17:21

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1292661

(律師、永社理事)

◎黃帝穎

 

馬英九應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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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質疑馬英九市長任內私下與遠雄董事長趙藤雄會面,

非法免除遠雄在大巨蛋案的營運權利金,涉嫌圖利罪,

但總統府一直以「拿出證據」作為回應,

因此本文嘗試提出證據清單,

盡量滿足總統府希望看見馬英九圖利趙藤雄證據的期待。

各界質疑馬英九市長任內

非法免除遠雄在大巨蛋案的營運權利金,

涉嫌圖利罪。

(資料照,記者叢昌瑾攝)

 

查台北市政府與遠雄大巨蛋議約過程,

截至2004年9月1日前,

市府未曾放棄依法向遠雄要求營運權利金之主張(參證據1)。

 

惟查2004年9月23 日第3階段「第3次議約會議」的錄音檔顯示(參證據2),

時任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提及遠雄打算都市計畫變更,

具體的說「我也講一下,這協商主要是,因為這是重大議題,

所以特別由遠雄董事長跟市長親自見面,做一些溝通之後,大家有共識」;

李接著談到營運權利金,

竟說「府裡的高層認為乾脆這個部分就不提」;

足證被告馬英九未依正常議約程序,

於無錄音錄影及會議紀錄下,私與趙藤雄見面,

擅自免除遠雄之營運權利金。

 

又遠雄副總蔡宗易於2015年4月16日

在三立新聞「新台灣加油」節目公開證實(參證據3),

確有920馬趙會,地點在台北市政府市長室,

李述德也在場,雙方共識包括大巨蛋案遠雄的營運權利金為0;

足證被告馬英九未依正常議約程序,

於無錄音錄影及會議紀錄下,私與趙藤雄見面,

擅自免除遠雄之營運權利金。

遠雄副總蔡宗易在三立新聞的節目公開證實,

確有馬趙會,李述德(見圖)也在場,

雙方共識包括大巨蛋案遠雄的營運權利金為0

(資料照,記者叢昌瑾攝)

 

按促參法第11條第2款規定:

「主辦機關與民間機構簽訂投資契約,應依個案特性,

記載下列事項:二、權利金及費用之負擔。」

簡言之,

「權利金」是法定應記載事項。

 

再按台北市政府

「徵求民間參與興建暨營運台北文化體育園區

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劃案申請需知」

(參證據4),其中第2.7規定

營運權利金:由申請人自行提出,按每年營業收入百分比計收」,

亦有營運權利金之明文規定。

 

惟被告馬英九與趙藤雄於2004年9月20日未依正常議約程序,

私下會談後擅自免除遠雄於大巨蛋案之營運權利金,

致台北市政府與遠雄最終簽約,

大巨蛋案合約書(參證據5)第12條紀載「權利金:本計畫無權利金」,

足證馬英九私下對趙藤雄同意免除「營運權利金」,

係「明知違背法令」,

以事後修改合約方式棄守北市府權益,圖利遠雄。

 

黃帝穎(見圖)表示,

按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規定,

被告馬英九明知違背法令,應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資料照,記者陳慧萍攝〕

 

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規定,

被告馬英九明知違背法令(違反促參法第11條、

台北市政府公告開發計劃案申請需知之行政命令),

圖他人不法利益(免除遠雄應繳納給市庫的權利金),

應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證據1:

2004年9月1日前大巨蛋案歷次議約會議之會議紀錄及錄音光碟乙份。

證據2:

2004年9月23日大巨蛋案第三階段「第三次議約會議」錄音光碟乙份。

證據3:

2015年4月16日三立新聞「新台灣加油」節目錄影光碟乙份。

證據4:

台北市政府「徵求民間參與興建暨營運台北文化體育園區

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劃案申請需知」影本乙份。

 

證據5:

台北市政府與遠雄大巨蛋案合約書影本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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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大巨蛋案

 

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

台北市府秘書長李述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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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亮麗? 陳博志︰馬政府自欺欺人

 

經濟亮麗?

陳博志︰馬政府自欺欺人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an/13/today-p7.htm

〔記者蘇永耀/台北報導〕

馬政府近日大肆宣傳台灣經濟亮麗,

「台灣智庫」董事長陳博志

「新台灣國策智庫」董事長吳榮義昨戳破說,

這是跌深反彈結果,不值沾沾自喜;

陳博志更不客氣說,

馬政府拿統計數字自欺欺人,

最不可原諒。

劉憶如︰台灣反彈最強

針對吳榮義「跌深反彈」的質疑,

經建會主委劉憶如則反駁說,

各國都跌深後,應該比較「誰的反彈最強」;

台灣經濟成長率

從前年的負一.九一%到去年九.九八%,

優於香港由負二.七六%增為六.○四%、

南韓由○.二%增為六.○六%。

吳、陳二人分別曾任行政院副院長、經建會主委,

昨在新台灣國策智庫

舉辦這場有關台灣經濟的媒體茶敘會上,

兩人均指出,馬政府最大迷思就是傾中,

忽略所帶來的危機。

吳舉例,

中資多屬國營或主權基金,

如有政治目的,忽而進場或撤退,

就有國家安全問題。

對於馬政府大肆宣揚去年經濟成長率達九.九八%,

兩位經濟學者同聲反駁說,

這是因為二○○九年表現差,

計算基期很低

二○一○年的數字才變大。

陳博志指出,統計學有一句話說:

「統計數字不會騙人,但騙子會運用統計數字。」

他並舉例,

馬政府公布去年國內生產毛額(GDP),

是主計處用二○○六年的價格來推估,

內需數字雖都減少,

出超數字卻「虛胖」了一兆一千四百多億元,

這計算方式明顯有問題,

根本是無中生有。

執政者用這錯誤數字作為決策依據,

甚至自欺欺人,實在不可原諒。

陳博志強調,

去年一到十月,

核准對中國投資的金額達一百一十四億多美元,

已是歷年最高。

僑外投資總金額衰退至三十億美元,

較往年減少。

馬政府卻仍宣傳

直航與ECFA可以增加國內投資,

並減少企業到中國投資。

吳榮義先前以智庫名義,

在各報刊出對台灣經濟主張的意見,

馬政府官員也公開反擊。

吳榮義回應說,

有些官員的說法過於情緒性,顯示權力傲慢心態;

他強調,

今年民間投資成長將為負值,

經濟表現更令人憂心。

新台灣國策智庫執行長羅致政說,

馬政府面對外界質疑經濟數據問題,

常「政治掛帥、扭曲專業」,

數字欺騙人民,

並用「鴕鳥心態、鬥雞性格」

迴避不願看到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