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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張認定居留證明 政府「違法」開後門 6.3萬中國人吃健保

2015-02-01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52346

 

擴張認定居留證明

政府「違法」開後門

6.3萬中國人吃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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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出境許可證 也視為居留證明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

 

真的是一國兩制!

 

全民健保法規定,領有「居留」證明文件,

並居留滿六個月,

或有一定雇主的外籍人士,才能納入健保,

如果只是「停留」就不能。

 

衛福部卻以公告方式,

把各類入出境許可證,

都擴張認定為「居留」證明,

逐步放寬中國人投保資格,

已有六萬多人得利。

衛福部認定開放中籍人士納保一覽表

衛福部認定開放中籍人士納保一覽表

(資料照,記者魏怡嘉攝)

(資料照,記者魏怡嘉攝)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明定

中國學生來台就讀為「停留」而非「居留」,

如不修法,中生就無法納入健保。

為此,立法院內政與教育委員會日前才初審通過修正案,

將中國學生來台就讀身分由「停留」改成「居留」。

 
衛福部擅公告 學者斥牴觸母法

健保法施行細則規定,

外籍人士的「居留」證明文件

包含居留證或居留入出境證、外僑居留證或永久居留證,

以及其他保險主管機關認定的「長期居留」證明文件。

 

不過,

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孫迺翊發現,

衛福部默默以公告方式,

逐步將只要持有依親或探親入出境許可證(只能短期停留),

都認定為「居留」證明,大開方便之門,

顯已逾越健保法母法。

 

據健保署統計,

目前以入出境許可證納保的中籍人士,

包含中國配偶及子女、研究或商務及眷屬等十二種身分,

目前約六萬三千人。

 

其中,

中國配偶或探親比照台灣配偶繳交保費,

部分高收入所得的白領階級則比照第六類失業人口納保,

每人每月自付六成保費(七百四十九元)、

政府補貼四成保費(五百元)。

 

含中配等12種身分 可納入健保

孫迺翊認為,

目前中國人士納保機制的資訊不夠透明

欠缺國會監督,並衍生諸多不公平現象,

例如中國配偶的中國未成年子女來台探親滿六個月,

也可以「眷屬」身分投保,

就不符合健保法的「眷屬」定義。

 

孫迺翊表示,

即便修法通過中國學生納保,

但其他中國人士牴觸母法納入健保的問題還是沒有解決,

立法院應該一併通盤檢討,不能放任不理。

 

健保署則指出,

兩岸關係特殊,

納保資格須參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入出境規定,

無法比照一般外籍人士,

才會將入出境許可證視為居留證明。

 

此外,我國未開放中國勞工,

因此中國研究或商務人員只能比照第六類「地區人口」納保,

由政府補貼四成保費。

 

不過,

一般台灣勞工政府只補助一成保費,

相較之下,顯有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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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法施行細則規定,

外籍人士的「居留」證明文件

包含居留證或居留入出境證、外僑居留證或永久居留證,

以及其他保險主管機關認定的「長期居留」證明文件。

衛福部以公告方式,

將只持有依親或探親入出境許可證(只能短期停留),

都認定為「居留」證明,大開方便之門, 顯已逾越健保法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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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研究或商務人員比照第六類「地區人口」納保,

由政府補貼四成保費。

 

一般台灣勞工政府只補助一成保費,

相較之下,顯有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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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國人士納保機制資訊不透明

欠缺國會監督衍生諸多不公平現象,

例如中國配偶的中國未成年子女來台探親滿六個月,

也可以「眷屬」身分投保, 就不符合健保法的「眷屬」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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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shein Kuo

 

混蛋政府、請大家要求醫院拒收中國人,
這個心不在臺灣的國民黨,
無論立法委員和總統大選
制裁它直至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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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ng Kevin ·
 
國民黨不倒,台灣不會好。
2016投票時絕對不能腦袋不清楚,
也不能再對KMT心存想像,
一定要果決不要投給藍營的
這樣台灣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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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ger-z yahoo
 
中國kmt,照顧中國人,當然不遺餘力!!!
台灣人??!!!
呆胞蠢民,供養上國人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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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瑞彬
 
從對岸被趕來台灣也已65個年頭了!
 
一再的吃裡扒外…
於這個供養它的母親(寶島)不知愛惜與感恩…
毫無建樹只會做些傷害國家人民傷心之不法勾當…!
 
那就快快滾回去您朝思暮想的老家吧…!
 
請這些黨國遺孽們…快滾吧!
別再丟人現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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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race Bill ·
 
違憲賣國 公務人員瀆職 官逼民反 起義 抗稅
一開起銀行掏空買人民幣立即房價匯率雙殺多殺多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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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Hong ·
 
中國研究或商務人員只能比照第六類「地區人口」納保,
政府補貼四成保費。
 
不過,
一般台灣勞工政府只補助一成保費,
相較之下,顯有差別待遇。
……………………
中國人來台工作、就學,
一個月繳六成保費約800元,
保吃到飽,
台灣企業主和勞工卻要負擔九成保費,
本國人待遇尚不如外國人,
請問衛福部或健保局官員,
若是你家自已的錢和飯菜,
會優先拿來照顧、侍候鄰居,
剩下的殘羹剩菜再給自家人用嗎?
 
你腦袋裝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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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秉洲 ·

 

習慣了啦
啊不然是能怎樣?
每年都說健保瀕臨破產,
所以要多收點錢補缺口,然後呢?
原來是拿去捧別人的懶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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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 Huang ·
 
衛福部說兩岸關係特殊,
是指馬政府是中國小弟的意思嗎?
台灣員工政府補助一成,
中國專業人士政府補助四成,
雇主不用負擔,
就是政府鼓勵雇主多多雇用中國專業人士是嗎?
一個政府可以這樣用納稅人的錢
變相排擠自己的人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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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李永然:陸客適用國賠

 

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李永然:陸客適用國賠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oct/31/today-life6.htm

〔記者劉力仁、楊宜敏/綜合報導〕

蘇花公路罹難的陸客可不可以請求台灣的國家賠償?

律師李永然表示,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大陸地區人民要請求國賠,他認為可以適用。

國家賠償法應該廣義解釋,但要經過事實認定,確定公務員有故意或過失或公共設施管理欠缺的情況。

旅行公會全聯會昨天邀請李永然向失蹤陸客家屬解釋國家賠償法。

李永然表示,

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

中華民國包括大陸地區和台灣地區

國家賠償法採取廣義解釋的話,

大陸人民可以請求國家賠償。

海旅會台北辦公室主任范貴山表示,目前還沒到請求國賠的階段,他也沒聽說有家屬提出國賠;罹難陸客龔艷家屬表示,目前這個部分,大家(家屬們)都沒有說。

除了身分認定,李永然說明,國家賠償法還有事實認定部分,必須釐清是否有公務員故意或過失,或公有公共設施管理欠缺的情況。

暫無中國家屬提出請求

旅行公會全聯會理事長姚大光表示,請求國賠程序很冗長,家屬如果想請求,將全力提供協助。

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說,失蹤中國遊客是否符合請求國賠的條件,由法務部來認定,海基會不會主動請求。

外界關心這次事件是否會影響雙會洽談陸客自由行的開放期程,高孔廉說,既定政策不會受到單一事件影響,尤其這次是天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