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王定宇道歉 黃如意判5月

 

逼王定宇道歉 黃如意判5月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sep/29/today-p8.htm

〔記者楊國文、孟慶慈/綜合報導〕

中國海協會副會長張銘清前年來台在人群中遭推擠跌倒,

黃如意等五人被控要脅台南市議員王定宇必須以錄影方式,

為張銘清被推倒一事道歉,吳奕緯還嗆聲「否則一槍打死你」。

高等法院認定,黃如意主導逼王定宇錄影道歉,昨將黃如意、吳奕緯、陳金水三人依強制未遂罪,判五月徒刑、可易科十五萬元定讞。

 

王:證明不是我自導自演

另兩人胡子壬、劉明仁部分,則獲無罪確定。

王定宇表示尊重司法,對判決結果沒意見,但判決證明該案不是個人的自導自演,當初一些不同黨派的名嘴,咬定說事件是王定宇自導自演、辱罵有加,傷害更甚於被恐嚇,現在是不是需要道歉。

一審時,黃如意辯稱,係以協助王定宇「妥善處理」張銘清事件的立場,對王定宇絕沒強暴或脅迫行為,法官依罪證不足將黃如意四人判無罪,吳奕緯判五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檢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審理時,陳金水向合議庭認罪,請求輕判可易科罰金,合議庭認定,在黃如意主導及恫嚇下,王定宇才被強迫北上找黃如意等人,昨改判黃等三人均有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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