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瑩雪 馬政府 可圈可點

2015-02-15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56251

(作者為前國安局特勤組長)

◎ 陳偉忠

 

羅瑩雪 馬政府 可圈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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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監獄發生六名受刑人挾持獄警事件,

法務部長羅瑩雪於受訪時讚揚典獄長陳世志

譽為勇於任事,可圈可點。

 

然而從法務部網站發布的新聞稿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典獄長及戒護科長

遭受刑人持槍脅持事故調查報告」,

就其描述相關過程觀之,可疑之處甚多,

茲就案發當下至受刑人取得槍械至側門情境觀之即有數端。

法務部長羅瑩雪。(資料照,記者項程鎮攝)

法務部長羅瑩雪。

(資料照,記者項程鎮攝)

 

一是當日十五時三十分,

六名受刑人衝至案發地點對面接見室,

接見主管廖志達以無線電呼叫緊急狀況,

同時接見監聽主管林尚瑜按壓緊急鈴,

啟動全監緊急應變機制。

 

換言之,警報既已發布,縱使狀況不明,

除了全體受刑人的管制,以及各出入要道的封鎖外,

械彈室更應是重中之重的護衛要點,

況且依據《監獄行刑法》第廿四條,

對於警棍槍械的使用都有明確規定,

當時械彈儲放地點在戒護科內,

原有四名職員、一名替代役男,

針對緊急狀況之下,四名職員卻對械彈室棄守,

徒留一名替代役人員,雖說是增援現場,

然而既無攜行械彈,

在熟悉的場域中又未能捕捉到六名受刑人行蹤,

這恐彰顯出監所內所謂的應變計畫都是聊備一格。

 

其次案發第一時間是十五時十分,

然而典獄長直至約十六時十三分,

當六名受刑人已取得槍械,

挾持副典獄長與戒護科長離開現場行進時,

才於走廊上與六名受刑人相遇對談,

進而讓六名受刑人在特定時段內

可同時挾持典獄長、副典獄長與戒護科長使其籌碼更多,

這顯現的或是典獄長的判斷與權責觀念的謬誤。

 

再說六名受刑人挾持典獄長等三人

在十六時廿一分到達側門車檢站時,現場還有送貨廠商駕駛。

 

而放封的受刑人也遲至十六時三十分才收封回到房舍管制行動,

幸好這六名受刑人只志在越獄,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這是否又顯現典獄長在案發後至與六名受刑人接觸前的一個鐘頭,

針對情勢發展並無任何適切處置指導與作為?

 

最後坊間傳聞六名受刑人最後以典獄長生命相脅,

而釋放副典獄長令其準備車輛以資逃亡,

以及典獄長棄應變之權責於不顧,

是在規避事後的懲處,這又豈是空穴來風?

 

問題是六名受刑人搶得槍械進而全數自戕死亡的越獄大事,

官府竟是如兒戲般檢討虛應社會期待?

 

你道是羅瑩雪無知,我說是馬政府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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挾持事件 法部調查// 6囚同時骨痛就診 高監竟相信

2015-02-14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56001

 

挾持事件 法部調查//

6囚同時骨痛就診 高監竟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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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官員勇於任事 法界批偏袒

 

〔記者楊國文、項程鎮、張文川/台北報導〕

 

法務部昨公布高雄監獄暴動事件調查報告,

首度還原案發當天,

六囚如何連刺五人、先後挾持五人的突圍過程,

讀來驚心動魄,報告披露,

六囚裝病同時看骨科,

而高監警覺性不足,最令人側目的是,

六囚最後飲彈自戕,報告竟稱

第一線高監官員是「勇於任事」、「處置得宜」,

法界昨也痛批官官相護,公信力不足。

高雄典獄長陳世志變人質真是台灣獄政史頭一遭,他去年六月舉辦監獄防暴演習戲碼,如今上演的「監獄風雲」卻真實地呈現在他眼前。 (資料照片記者張忠義攝)

高雄典獄長陳世志變人質真是台灣獄政史頭一遭,

他去年六月舉辦監獄防暴演習戲碼,

如今上演的「監獄風雲」卻真實地呈現在他眼前。

(資料照片記者張忠義攝)

 

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昨說,

法務部究責時只想輕輕放下,

結論明顯偏袒自家人,

法務部長羅瑩雪必須下台以示負責。

 

調查報告指出,

二月六日高監第十工場受刑人鄭立德等六人,

不約而同皆以筋骨酸痛要求看診,

衛生科排定二月十一日下午集體看診,

當天下午鄭立德等人利用看診機會,

持半邊剪刀,先後刺傷帶隊主管吳德晉等五人,

搶走監舍通道鑰匙,破壞槍械室後,

奪取長短槍十把、子彈二百廿三發,

先後挾持典獄長陳世志等五人,

六囚以陳世志為人質,四度對空鳴槍,

兩度與警交火,最後集體自戕,陳世志獲釋。

 

彈藥櫃是木製 門、鎖不堅固

法務部調查報告指出,

鄭立德等六囚同時以腰酸背痛到骨科就診,

藉機夾帶刀械到衛生科診間,

這些同工場的重刑囚犯,

先前就有多次裝病,

有其預兆,工場主管未察覺裝病,

竟准六人同時看診,高監警覺不足,

致釀挾持案,應檢討。

 

六囚夾帶由兩把剪刀拆解而成的四片剪刀,

和一條廿五公分磨尖鋼筋鐵條,

剪刀是當天在工場領取,

獄方檢查時竟未發現;

調查報告認為,高監雖採槍、彈分離,

但槍械室、彈藥室的鐵門、鋼門堅實度不足,

門、鎖有待加強,

且戒護科內的彈藥櫃是木造,

六囚得以輕易破壞取得兩百多發子彈。

 

當時四名戒護科人員聽到接見室的緊急鈴,

但不知發生何事,匆匆趕赴接見室支援,

導致戒護科辦公室人力真空,

只剩江姓替代役留守,

六囚通過管教中心大門,撞開戒護科房門,

得以挾持落單的替代役。

 

警示功能不全,警示鈴只能顯示事發地點,

無法呈現出事故類型(火警、鬥毆或脫逃)且未覆蓋全區,

以致戒護科難以精準判斷和應變,也應檢討,

且獄內警示、影像設備都已落後。

 

夾帶剪刀片未查出 輕描淡寫

報告也提到,

當天媒體使用三架空拍機,

現場無法有效控管,牽動六囚情緒,

以為是警方攻堅,連續對空鳴槍險釀意外。

 

法務部責由矯正署在案發卅六小時內,

火速提出這份報告,

對於六囚竟能夾帶剪刀片和磨尖鋼筋鐵條,

報告僅以「未落實檢身勤務」輕描淡寫,

外界認為還有很多疑點沒有交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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