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入境事件獨漏的議題

2014-08-04

平路/作家

 

王丹入境事件獨漏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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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丹收到美國快速簽發的「回美證」,

暫時解決了來台就醫的問題,

整起事件的回響中,

許多論點卻令人不安。

 

不安之一在於,

以台灣「黑名單」的漫長歷史,

許多民主前輩有家歸不得,

許多家庭承受離散的苦難,

對「無國籍人士」的處境,

台灣人民本來應該格外理解。

 

然而,

近來關於王丹入境的討論,

除了他臉書發言是「求助」還是「關說」等爭議,

有人說他日子過得悠遊、有人甚至叫他去拿美國護照

…就顯得缺乏同理心。

 

或者年輕一輩對於六四以及王丹的經歷皆不熟悉,

對王丹不同於大多數民運人士

而甘願當一位「無國籍人士」的選擇也很陌生。

 

王丹的選擇固然有其宣示意義,代價卻極高!

 

單說旅行相關的困擾,

各種被延宕或刁難的狀況,

不曾身歷其境的人哪能領略其中的苦痛?

 

受人尊敬的余英時先生,

在「我為什麼寫陳寅恪」文章裡

略略寫出他曾經身為「無國籍人士」的個人經歷。

當年,

余先生的文字觸怒了國府,

不發給他中華民國護照。

 

余英時後來在回溯的文章中沉痛地寫著,

「黨」高於一切的地方,

「護照」不是公民的權利,

而是政府控制人民的手段。

 

而文章中余先生觸及本身的過往,

也對照陳寅恪先生的遭遇,

他用詞是「無限沉哀」。

 

余先生甚至以

顧炎武「亡國」、「亡天下」兩種定義,

描述自己當時因為「亡天下」的惶恐,

更牽動了「亡國」的實感。

 

借用顧炎武的二分法,

對余英時先生,

「天下」是堅持的文化理想;

對甘願成為「無國籍人士」的王丹,

他所追尋的價值包括民主、人權,

包括每位公民追求幸福的基本尊嚴。

 

也因此,

王丹選擇來台灣,

包括在這裡客座教職、包括身體出狀況時想回台灣就醫,

最根本的原因還在於

台灣的民主價值與生活方式!

 

換句話說,

台灣走過艱辛的民主路,

其中先行者的付出,

感召過後來無數的你我;

民主前輩身上理想主義的光輝,

必然也讓王丹覺得心志相通。

 

人權立國 啟動修法

正因為崎嶇的一頁民主史,

痛心過往,

留贈來者,

台灣應該自許有一份特殊的道德擔當!

 

對政治理由而處境艱難的「無國籍人士」,

但凡申請入境,

每一位的個別情況皆應該以人權的角度從寬考量。

 

換句話,

如果「特權」的定義

乃是對這些為理想捨棄自身福祉的人,

多一份包容與寬待,

那麼,

就讓每一位異議者在台灣享有這個定義下的「特權」。

 

更何況,

此刻不只台灣,

對於「無國籍人士」提供種種方便,

已屬於許多民主國家的進步價值。

 

這個意義上,

針對政治上的異議者,

我們移民署的入境法規缺少彈性,

就應該立即修改。

 

以王丹的狀況作例子,

他已經有入台許可,

卻還要附加「回美證」才允准進來台灣,

這是什麼奇怪的條文?

 

是怕人賴著不走?

還是準備隨時把人趕走?

 

還是,

處理王丹一類反中共政權的異議者,

執政當局需要顧及北京的立場?

 

標舉民主與人權,據此制定法規條文,

同時也體現了台灣有別於中國的存在價值!

 

移民署拒絕通融的理由

沒有前例可循

其實就是推託。

 

至於網友的討論

數算著王丹繳了多少天健保費,

或台灣與美國醫療費用的差異等,

只讓問題更加瑣細化。

 

若現行入境法規不符人權立國的精神,

即刻啟動修法,

這才是王丹事件的啟示。

 

只可惜,近來輿論中,恰恰成了獨漏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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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民主假象 ]

「黨」高於一切的地方,

「護照」不是公民的權利, 而是政府控制人民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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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反中共政權的異議者 執政當局需顧及北京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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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決議︰不開特例/王丹︰陸客醫美來台給方便 到我就嚴格

2014-07-30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800228

 

移民署決議︰不開特例/

王丹︰陸客醫美來台給方便 到我就嚴格

 

〔記者姜翔、何宗翰/綜合報導〕

 

中國民運人士王丹能否自美返台就醫,

引發廣泛關注。

 

移民署昨開會決議,

不會以人道方式為他開特例,

王丹仍須持有美國再入境簽證才能返台。

 

對此,

人在美國的王丹透過臉書表示遺憾,

希望移民署可以解釋,

證明是依法拒絕他入境。

 

王丹稍晚並在臉書張貼

陸客健檢醫美電子簽兩天就搞定」的新聞,

感嘆

法規不斷修正,就是為了讓他們更方便。

到了我這裡,就嚴格執法了,什麼都不能簡化了。

也是挺有象徵意義的一件事。」

 

移民署昨表示,

王丹被中國取消護照後,

持綠卡享有美國永久居留權,

但未設籍美國,

因此我方仍認定他為「中國人」,

入台程序要依「中國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

須申請美國旅行文件替代護照。

 

王丹則表示,

進入台灣須持有回美證,是台灣的要求,不是美方要求,

所以第一時間當然尋求台灣政府協助,

詢問是否可用綠卡替代回美證先行返台,

並非「找錯對象」,

自己在台這兩年都有繳健保費,

當然會尋求台灣醫療協助。

 

王丹質疑,

按照「中國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

第十三條第三款規定,

綠卡效力應等同「國外地區居留證」,

為何仍不准他回台。

 

移民署則回應,

依該辦法仍需要申請美國旅行文件替代護照,

並非只要持有入台證及國外地區居留證就可入台。

 

王丹昨得知結果後透過臉書回應,

他將轉向美國國務院和國會尋求協助,

並在美國自費身體檢查,何時能再返台無法確定;

至於外界提議的捐款,

王丹說,寧願賣房也不會接受任何一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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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台灣須持有回美證,是台灣的要求,不是美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