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學生租界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18/today-o10.htm
◎ 柳嘉峰
補助中國學生來台就學,
牽涉到高教資源的分配,
乃至未來我國青年就業機會的排擠。
雖然教育部一再以「三限六不」向國人保證,
會有效管控中生來台所衍生的問題;
但審視其所公布的
「大陸地區學生來台就學及停留辦法」草案,
卻是漏洞百出。
該草案最大問題是第四條第二項:
「學校或其分校分部設立於離島地區者,
得專案申請擴增招生名額,
不受前條第一項學制及前項名額百分比之限制」。
該條文最初目的是為「繁榮離島」,
因此特許離島招收中生名額以外加方式處理,
藉此刺激離島經濟。
然在配套法規闕如的情況下,
恐將變相為中生來台大開巧門。
首先,
草案不僅規定離島地區招生名額
不受總額 一%限制,
且未限定中生只能在離島就讀,
極可能導致中生先在離島註冊上課,
不久後即可用「策略聯盟」
或回本校修學分的名義,
轉進到台灣本島就讀。
估計能靠這種「暗渡陳倉」方式
到台灣就學的潛在中生人數,
將可高達十六萬人。
根據金門縣政府所提的「金門大學島」計畫,
縣府預計將移撥一三四公頃縣有土地,
供大學設立分校。
以每分校最低二.五公頃計算,
約可供五十三所大學設立分校,
容納學生約十六萬名。
在台灣少子化嚴重的情況下,
未來這其中恐絕大多數是中生。
再者,
雖然「三限六不」規定
我公立大專院校的大學部,
不得招收中生,
然而「大陸地區學生來台就學及停留辦法」
並未明文禁止公立大學於離島設立分校、
招收大學部學生。
如此我公立大專院校便可無視「三限六不」,
堂皇藉由「離島建設條例」,
於金門、馬祖、澎湖等地,
合法招收大量中生,
就地成立「教育租界」。
因此,
我們要呼籲政府,
儘速依照下列原則,
進行相關法規修訂:
一、
離島中生人數應有上限。
二、
離島中生於當地實際就讀時間,
不得低於最高修業年限的四分之三。
三、
儘速明確規範公立大專院校離島分校(部)
招收中國學生的辦法。
(作者為台灣智庫研究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