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中資來台 馬、陳相呼應

擴大中資來台

馬、陳相呼應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feb/24/today-fo5.htm

 

〔記者蘇永耀、王珮華/台北報導〕

中國海協會長陳雲林昨表示,

中國企業投資台灣的情形,還很不理想,

一年多來只有七十三項、

一億五千三百萬美元;

這數字與台商赴中國投資相距甚遠,

是需檢討的事。

巧合的是,

馬英九總統昨出席六大工商團體新春團拜時,

也希望擴大中資來台,

透露政府將擴大開放中資來台,

與陳雲林提到擴大中資來台投資話題,

相互呼應。

陳雲林昨抵台後,

第一場活動是出席

「大陸企業來台投資暨兩岸新興產業合作」座談會。

他致詞時說,

這次來台灣還有一個很重要任務,

就是搭建一個平台,

讓企業家們在這個平台上分享經驗。

與會的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

則推銷兩岸已簽的十五項協議說,

這有如在海基、海協平台上,

鋪建十五條高速公路,

方便兩岸人民、資金及貨物暢通,

進一步透過民間企業優勢互補,

創造商機,提升附加價值,

嘉惠兩岸人民。

陳另表示,兩岸直到二○○九年四月,

才實現雙方各種生產要素的流動,

「它應早點來,來得太晚了」,

但這不是我們的錯誤,是歷史的錯誤,

應共同來糾正。

只要努力就會創造生產要素自由流動,

達到資源最優質的效果。

陳雲林話鋒一轉說,一年多的時間過去了,

中國企業投資台灣的情形還很不理想,

所以這次隨他來台的五十多位企業家,

代表各方面的企業,其中不乏中央企業、

世界五百強大企業的領袖人物都來。

今將南下的陳雲林還說,

他這次到台灣南部,

有一個很重要任務,

就是要研究中國中小企業

與台灣中小企業優勢互補問題

及農業合作問題,

為台灣中南部農業、牧業、漁業產品

能暢通銷往中國的通道問題。

馬總統昨在出席六大工商團體新春團拜時,

也不忘推銷ECFA,

他說,去年台灣與中國簽訂ECFA,

已經看到美國商會等團體,

認為台灣重新回到世界經濟版圖,

許多外國機構因此對台灣未來五年有樂觀預測,

這與台灣積極參與區域經濟整合有很大關係。

馬表示,

最近經濟部擬擴大開放陸資來台投資,

過去二年,陸資來台量很少,

只二億美元不到,員工則來了八十多人,

但已創造了三千多個就業機會」,

相信外資、中資來台發展,

台灣的就業環境會更好。

陸委會籲珍惜協商成果

 

陸委會籲珍惜協商成果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an/15/today-p7.htm

〔記者蘇永耀/台北報導〕

海協會會長陳雲林

前晚恫嚇兩岸沒有反台獨與九二共識的政治前提,

對台經貿作法將會改變。

陸委會昨日軟調回應說,

兩岸應格外珍惜制度化協商成果。

陳雲林前晚會見台企聯等台商代表時指出,

中國大陸對台灣採取的經濟政策有一政治前提,

「如果有一天反對台獨沒了,

『九二共識』沒了,可能一切都要重新考慮。」

民進黨第一時間就提出質疑,強調黨的立場不會改變。

陸委會經過大半天的沈默後,

昨日下午以新聞稿方式做出回應。

指兩岸制度化協商建構的運作機制與累積的成果,

是奠定兩岸關係發展更扎實、更堅固的基石,

兩岸應該格外珍惜,共同維護這些得來不易的成果。

陸委會強調,「九二共識」是

兩岸制度化協商得以建立並穩定運作的基礎,

兩岸關係發展因此大幅度改善。

洪財隆:兩岸經貿爭議 應訴諸國際規範

 

洪財隆:

兩岸經貿爭議

應訴諸國際規範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24/today-p9-2.htm

〔記者陳慧萍/台北報導〕

第六次江陳會未如預期簽署「兩岸投資保障協議」,

清華大學中國研究學程兼任助理教授

洪財隆昨天指出,

ECFA處理的關稅減讓屬於邊境問題,

投保協議則涉及兩岸司法管轄權

屬於境內議題,

比ECFA更為敏感,

是這次投保協議難產的原因。

他主張,

兩岸經貿若出現爭議,

應以「國際規範」做為兩岸協商的防火牆。

洪財隆昨在兩督盟記者會表示,

本次江陳會發表共同聲明指出,

兩岸經貿協商應該「體現兩岸特色」,

顯示中方希望

未來經貿爭端由兩岸自己解決,

並排除國際仲裁,

這對台灣不是好的發展方向。

兩督盟召集人、律師賴中強說,

中國曾表示,

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已明文規定,

「國家依法保護」

台灣投資者人身自由與安全;

問題是中國的刑事訴訟法

嚴重落後國際人權標準,

可以不經法官、

司法官審訊就拘留嫌疑犯七天。

他強調,

台灣人要的不是

具有中國特色的「依法保護」,

而是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

國際公約的人身自由保障

法界:到中國告 有負面作用

 

法界:

到中國告

有負面作用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nov/23/today-fo6-4.htm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

國內多位有涉外訴訟經驗的律師,

認為我方不適合到中國廣州

控告世跆盟秘書長梁振錫誹謗等罪,

理由是這樣反而會引發國際奧會反彈,

認為我方不循正常申訴管道,

想以法律干預國際體育事務。

專研國際運動法律的林振煌律師指出,

循運動界申訴機制去解決楊淑君事件較佳,

因為提起刑事告訴,

不能讓當初裁判楊淑君失格的人受到處分,

本案重點應要提出具體事證,

讓這些裁判及相關人士被處分,

這些人在運動界的評價及生計將受到影響,

以後裁判才不敢亂判。

具有台灣和中國律師資格的葉大慧律師認為,

去中國廣州告世跆盟幹部,從法律角度來看,

也是一種方向,雖然案子可以這樣告,

因為誹謗行為地就在那裡,

但對於國際運動賽事爭議,

法院實質審理機會很小,因此實際作用不大,

廣州法院也不可能對梁振錫限制出境,

最好還是經由正常申訴等途徑。

對於我方反韓意識高漲,

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律師黃瑞明認為,

民族主義動用得太厲害,

亞跆盟、世跆盟這些人將來一定會報復,

因為國際間跆拳道的權力就在他們手上,

如我方真要到中國廣州提告,

也別忘記一併提起申訴和仲裁,

才能給他們較大壓力。

黃瑞明提醒,本案重點是我方有無違規,

還是根本是對方惡意栽贓,

媒體連日來對本案報導有所不同,

到底真相如何,一定要釐清。

綠委質疑 國家標準淪兩岸標準

 

綠委質疑 國家標準淪兩岸標準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sep/27/today-p2.htm

〔記者邱燕玲、高嘉和/台北報導〕

第四次江陳會簽訂「兩岸標準檢測及認驗證合作協議」,而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一百年度預算中,有關「建立及維護國家標準」的歲出計畫裡,包含許多建立「兩岸標準」的工作項目,包括「促進兩岸合作制定共通標準」等。

民進黨立委翁金珠昨質疑,「建立及維護國家標準」的計畫,應該走向「國際化」而不是「兩岸化」,若只求建立兩岸同一標準,根本是淪為兩岸「一中市場」的計畫,她要求國家標準的建立應走向國際化,不是走入中國市場!

經濟部:立委誤會了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回應表示,這恐怕是立委誤會了,有關國家標準的建立與維護,依據WTO/TBT(技術性貿易障礙)協定之精神,凡屬已有國際標準者,會員國之國家標準即應採納國際標準為基本內容。實際上,進行兩岸相關制度規範的資訊交換及交流合作,該分支計畫預算僅佔整項工作計畫百分之四,而且計畫內容主要在引領產業走向「國際化」。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一百年度有關「建立及維護國家標準」的歲出計畫,預算共編列了近三億元,其中「推動兩岸標準檢測認驗證合作」也列為其計畫內容之一,預算約一千兩百萬元,希望促進兩岸合作制定共通標準、促進兩岸法定計量及量測標準交流、建立兩岸檢驗交流合作、加強兩岸驗證認證交流合作、推動兩岸消費品安全交流合作。

標檢局在計畫內容中說明,希望達成「兩岸進行量測標準的交流,共同研究雙方有興趣或學習建置各有所長之量測標準及校正技術,提升量測能量,促進產業發展」、「縮小兩岸產品檢測及驗證程序等差異性,減少我廠商輸陸商品重複檢測及驗證資源的耗費,排除貿易障礙,拓展市場商機」、「建立兩岸認證主管機關及機構交流管道,促進貿易便捷」等預期成果。

翁金珠批評,從這些內容看來,經濟部標檢局似乎只想與中國建立同一標準,讓人強烈懷疑是否為走向「一中市場」做準備,她質疑這些標準能否與國際標準契合?如果無法與國際標準契合,那台灣產品根本無法在國際上行走,對企業不是另一種打擊嗎?也讓台灣企業權益受損!

翁金珠要求標檢局應建立與國際同一標準,否則台灣將淪為走入中國市場,而不是國際市場!

對於立委的質疑,標檢局強調,政府絕對會堅守國家主權,秉持「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原則,維護台灣主體性及全民利益,整合各方面意見,在有效管控風險下,循序漸進推進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