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紀行:我和「馬關條約」的會晤

 

台灣紀行:

我和「馬關條約」的會晤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china/2010/12/101213_taipei_shimonoseki.shtml

威克BBC中文網記者

馬關條約封面

簽署了《馬關條約》之後,

日本不再認為自己是「落後的亞洲國家」。

在台灣外交部的安排之下,我到了台北的故宮博物院

深入地下的特別恆溫、恆濕庫房。

探訪的目的是一睹一般人難得一見、

曾經讓中國幾乎成為「次殖民地」

(亦即比殖民地還不如)、

多數華人眼中的「不平等條約」。

「喪權辱國」

到達時,院方已經在一張工作桌上,

放著幾個玻璃保護罩,

裏面安放著《南京條約》、《北京條約》、

八國聯軍的《辛丑條約》、

以及影響一直留存到今天的《馬關條約》。

台北的故宮博物院典藏著大批清宮文物,

但是沒多少人知道,

該院也受台灣外交部委托,

保管著這些既是「國恥」

也是「國寶」的「不平等條約」。

辛丑條約

《辛丑條約》是清廷賠款最多的一個條約,

也差點讓中國成了列強的「次殖民地」。

簽了名留下進入紀錄、戴上口罩、手套,

研究人員拿開了玻璃罩,

我和影響中國最大的四個條約之間毫無阻隔。

翻閱條約,每行每字,

在中國的近代史上都留下了深深的烙痕,

從歷史的結果而言,這些條約也注定了滿清的敗亡。

跟著歷史隨波逐浪,

條約從清朝的總理衙門轉到民國政府、

經歷了兩次復辟、蔣介石領導的北伐、

國民黨所稱的戡亂、抗日、大陸易幟,輾轉到了台灣。

台灣外交部政務次長沈呂巡

曾經向BBC中文網說過,

台灣的外交部保存著這些條約,

意味著台灣外交部承繼的是

從清朝以後一脈相承的「正統」。

任人宰割

《南京條約》是滿清政府所簽署的第一份「不平等條約」,

不但割讓了香港也為日後列強對中國「刀俎魚肉」開了先例。

南京條約

《南京條約》是清廷因為戰敗

而和外國簽署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

條約本上還連上了一個銅制的精美蠟印盒,

但是到了英法聯軍的《北京條約》就

只有英法兩國與調停人—俄國的火漆。

有些研究人員認為這顯示列強

已經認為與滿清簽署「有利於己」的條約是「易如反掌」,

所以不再為滿清政府簽署的條約作費心的安排。

八國聯軍兵佔北京所簽的《辛丑條約》,

條約面上是11個國家的火漆印章,

英國的火漆印章就在聯約線由上轉下的轉角處。

對比簽名

到了藍底金邊帶著金色日本菊花國徽的《馬關條約》,

日方代表伊藤博文和陸奧宗光的簽名看得出來是挺拔有力,

而滿清的李鴻章父子簽名卻是類似「畫符」,

而且和兩人原本的簽名完全不同。

馬關條約的簽名

「喪權辱國」的條約上,

勝者與敗者的簽名都可以看出有所不同。

對這一點,研究人員認為,李氏父子深知一筆簽下,

將留下千古罵名,所以故意如此的簽字。

條約的內頁明治天皇以睦仁為名簽字的「詔書」,

雖然象徵著日本「脫亞」的巔峰,

卻也為現代中國政治埋下了伏筆。

條約中的「台灣周邊島嶼」這句話,

至今仍是中國政府和台灣馬英九政府

宣稱釣魚島(釣魚台列島)主權的依據,

也使得主權爭議一直遺留到今天。

歷史意義

台北和約

中日戰爭一直到1952年

簽署了《台北和約》才正式宣告結束

這些曾經被兩岸教科書形容為「喪權辱國」的條約,

促使了孫中山投身革命,

成為了台灣教科書中的「中華民國國父」、

中國大陸所稱的「革命的先行者」。

台灣的外交部準備

在明年三月展出這些

與中國近代史分不開的重要歷史文獻,

「慶祝中華民國建國100年」,

也就是中國大陸所稱的「紀念辛亥革命100週年」。

展出的地點則是台灣日治時期的總督官邸—台北賓館,

台灣那時因《馬關條約》而成為日本帝國的最南端,

現在《馬關條約》將在當年日本政府在台權力中樞展出,

這大概只能說是造化弄人吧?

民國早就百年了

 

民國早就百年了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10/today-o4.htm

◎ 賴福順

國史館「民國百人」票選,一片責難聲。

這項民國百人票選的推出是可以做的、

非常好的活動,

可從中看出在中華民國三十八年期間

有什麼影響人物。

但問題是為什麼由台灣來做,

這是中國的事,

為什麼台灣政府

(世界各國數十年來的稱呼Taiwan government)搶著做?

依據數千年來的傳統,

東西方歷史學家對於選擇某一時期的歷史人物有一致性的看法,

在空間上,首先確定為該國人士,在時間上,

區別是否死在那一個時代之中,

若非是,死於該時代結束後數年內亦勉強可以入列。

該期間的人物不論其是否站在政府這一方,只要是具有影響力,

或其在學術、藝術、社會及經濟上表現卓越,

都是歷史著錄的對象;但生於該時代之中,

最後結束該政權的人物不可將之入列,

彼等歸屬於下一時代。

這樣的標準亦適用於票選活動選擇的對象。

這次票選活動,國史館一開始就做錯了,

台灣的國史館為何要做中國近代史上的票選人物?

可以做的「台灣百年人物」票選活動卻不做。

從已知的名單而言,很多未依據歷史學準則,

其中有不少台灣人竟然入列,

請問吳三連、王永慶、鄧麗君等人

何曾是一九一二至一九四九年期間的中國人?

毛澤東、鄧小平、周恩來等人都是結束該政權的人物,

也不該入列,他們屬於下一個時代的人物。

這次有的媒體批評該時代的部分人物不可入列,

如袁世凱、汪兆銘、陳儀、李宗仁等人,

這樣的批判是不符合歷史學準則,

畢竟他們也是該時代具有影響力的人,

不能因為後人的好惡而有所增刪減損。

 

(作者為文化大學史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