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集會 抗議司法輕判性侵兒童

 

台灣民眾集會 抗議司法輕判性侵兒童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china/2010/09/100925_taiwan_demo.shtml

林楠森  BBC中文網台北特約記者

台北「白玫瑰運動」集會上一名小女孩舉起抗議標語牌(25/9/2010)

示威者要求政府對性侵兒童者採取更嚴厲懲罰

數以千計的台灣民眾周六在台北的總統府前集會,抗議司法對性侵兒童的判決過輕,並要求淘汰不適任法官。

這場抗議的導火線是日前法院審判數起幼童受到性侵害案件,法官引用的法條與判決引起爭議,民眾迅速在互聯網上串聯表達不滿,並組織抗議活動。

在此一稱為「白玫瑰運動」的示威集會上,不少民眾帶著年幼子女參加,他們手持白色玫瑰,要求政府對性侵兒童者採取更嚴厲懲罰。

抗議者要求政府將性侵兒童法條的保護對象,由目前的七歲以下兒童擴大到十四歲以下,並對司法提出具體改革要求。

「淘汰不適任法官」

台灣的司法在解除長年戒嚴後作出部分的改革,比如為了免除政治對司法的指導與控制,而對司法官給予終生職位的保障。

此一保障的目的是希望法官能獨立審判,不像往日受行政體系指揮,但抗議的民眾要求,司法體制應該也要淘汰不適任法官,使其不再受到終生工作保障。

台灣民間一直有呼聲,要求在保障法官終生職的同時,也要有淘汰不適任法官的配套改革,而在最近這幾起兒童性侵案成為焦點後,引發更多民眾的聲援。

這樣的改革涉及了《法官法》的制定,總統府對此一要求表示,目前研擬的草案已訂有司法官評鑒,監督與淘汰機制,並希望該法盡快送立法院審議,早日完成立法。

引進專家證人

台灣法官對其審判案件具有極大裁判權,若干法官以「心證」引用的法條與判決引起社會質疑,其雖然涉及法律適用的不同解釋,但往往成為社會焦點。

相對於過去,目前司法體系對犯罪嫌犯採取無罪推定原則,除了對死刑判決更為謹慎下,對其它犯罪行為懲罰也較戒嚴時期相對較輕。

以引爆這次民眾抗議的連串判決來說,法官引以性侵者未明顯違反受害幼童意願理由,而對嫌犯採取相對較輕判決,或以幼童陳述被性侵的時間與醫師判斷有出入,而判嫌犯無罪。

針對這樣的判決,抗議民眾對此要求司法應引進專家證人制度,並要求未來司法能採取類似日本的改革方向,擴大公民的參與。

總統府發表的聲明說未來在偵辦及審理兒童性侵案件時,可思考與專家合作以借重其專業判斷,同時也支持對擴大妨害性自主保護對象的相關修法。

玫瑰的刺 刺激停滯22 年法官法

 

玫瑰的刺 刺激停滯22 年法官法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sep/26/today-fo7.htm

由正義聯盟發起的「白玫瑰運動」,昨日在台北舉行,號召民眾上街頭。

許多家長帶著小朋友出席,響應此次活動。

(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

法官法被視為淘汰恐龍法官的利器,

但自一九八八年司法院開始推動,

迄今廿二年,

法官法仍停留在「草案」階段。

這個草案在二○○七年送立院闖關失利,如今,在法官集體收賄醜聞、兒童性侵案被指輕判的野火燎原之下,再度送進立法院,司法院雖強調一定要成功,但能否在本會期通過,卻無十足把握。

法官法草案中,爭議最大的應是法官的「淘汰機制」,剛送進立法院的草案中,法官評鑑及懲戒制度,將律師、學者、檢察官及社會公正人士納入「法官評鑑委員會」,讓當事人也可聲請評鑑法官;並設立「職務法庭」,專門處理法官懲戒等事項。

值得注意的是,法官法草案是針對法官的品德操守、敬業精神、問案態度、辦案程序及濫用權力、侵害人權與長期執行職務不力等事項評鑑,至於法官判決符不符合民眾期待,則不構成評鑑事由。

現行法官淘汰制度與公務員懲戒制度相似,司法院議決懲處法官後,必須先交由監察院彈劾,再移送司法院公懲會審議,但實際運作下來,罕有法官被公懲會淘汰。

法官法草案則改由新設立的「評鑑委員會」送交監察院彈劾,再送交公懲會委員長及四位法官組成的「司法院職務法庭」懲戒,最重可撤職,被懲戒法官將無法領取退休金。

法官法草案明訂,評鑑委員會的成員,審檢體系外的律師、學者及社會人士占了八位,占全部評鑑委員人數三分之二以上,而審檢代表僅三人,可防止「官官相護」。

法官法的立法之路,

一開始,

司法院認為,法官應由法官來評鑑,

若由律師或當事人評鑑恐難客觀;

法務部認為檢察官也是司法官,

應一體適用,司法院卻不認同;

考試院認為,

法官法讓法官享有比一般公務員更高的福利及地位,

不公平;

民間司改會認為,法官評鑑應由「外部」來做,

並另定法官檢察官評鑑法;

而主政者缺乏勢在必行的決心,

就這樣,法官法草案喊了廿幾年,

仍然只聞樓梯響。

白玫瑰的刺能否「刺」激法官法的立法?

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