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專訪》洪英花︰守憲護憲 不當啞巴 還要講更大聲

 

《星期專訪》

洪英花︰守憲護憲

不當啞巴 還要講更大聲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an/3/today-p7.htm

洪英花。(記者張嘉明攝)

記者賴仁中/專訪

九十八年九月二十五日,士林地院接獲高等法院函文,

告知暫不用對試辦「案件流程管理制度」的法官進行評量,

洪英花是暫免評量對象;

九十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擱置洪英花等三人的免兼庭長案。

洪英花說,沒想到司法院高層更異後,

新任者對上述函文與決議視而不見,馬上啟動整肅她的行動。

她認為,整件事是政治坑殺,就為了殺雞儆猴,

因為她敢講話,無所懼,把她打壓下來,

以後沒人敢講話,達到牽制言論自由的目的。

遭免兼士林地院庭長後,洪英花表示,

即使只是法官,仍不退縮,今後「還要講得更大聲」。

記者問:司法院認定你不適任庭長,

理由之一是案件維持率較低,接受嗎?

五年庭長任內成績如何?

洪英花答: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我以試辦「案件流程管理制度」之例,

說明我做了些什麼。

九十七年九月一日起,士林等七所法院奉示試辦流管制度,

因為法院最讓人詬病的就是積案,

流管制度想要解決案子太多的問題。

作法是把法官分前後段,

前段有四名法官、包括我這個庭長,

除少數在押、有急迫性的案子外,

其他案件都先分給我們審查,我們對案件著重在調解,

如果被害人願意給被告機會,

又未違反社會價值觀感與認同的話,

我們就儘量協助兩造和解,鼓勵被告自白,

讓他們有自新機會,也讓被害人得到補償,

實踐「修復式正義」。

辦案自決率九成七

我們等於在第一關先辦案、先調解,讓糾紛獲得解決。

過去士院一名法官平均月收二十四至二十五件案子,

試辦之後,減為一個月只收五件。

辦案當中,我以身作則,自決率達九成七,

也就是我個人如果辦理一百件案子,

只有三件送給後面的法官;其他法官自決率也九成以上。

我們的服務,只有當事人與調解委員會看得到,

包括他們認為我開庭態度懇切,盡力為兩造設想。

問:工作成績除了數據顯示,有沒有得到實質肯定?

答:

獲得立法院肯定,立法院九十八年本來要凍結士院預算,

因為有學者質疑花蓮的被告比較有人權,

士林的被告沒人權,表示花蓮法官辦一件案子三十幾天,

士院要一百多天,辦案日數過久、積案過多,

但由於我們試辦流管使結案日數縮短、

裁判品質提升,立院就不凍結預算了。

士院前後任院長也都肯定,

前院長吳水木(現為台北地院院長)稱許我「善盡職責」,

還說試辦成績「任何人聞之,莫不驚嘆」,

現任吳景源院長則說我

「績效卓著,希望洪庭長繼續帶領審查庭。」

問:你是懷疑司法院針對你,還是有依據?

答:

我去年十一月三十日,

寫聲請書給司法院長賴浩敏和秘書長林錦芳,

請他們注意七月二十八日司法院人審會的決議,

決議是擱置免兼庭長案,進行通盤檢討;

之前七月十四日,就有人審委員提出應通盤檢討,

所以二十八日做成擱置決議。

批違反人審會決議

人審會是法定組織,決議是有拘束力的,

但他們違反決議,十一月二十二日將免兼案提會審議。

同一天,

我投書評論大法官六六五號解釋罔顧人權尊嚴的文章刊出,

竟然這麼巧?

我覺得是吃相難看。

將來我打控告賴浩敏的國賠官司,

會聲請人審委員出面,

作證七月十四、二十八日人審會附帶決議的情況。

還有,

司法院去年十一月四日公佈

新的「法官兼庭長職期調任實施要點」,

先不討論新要點仍有改善空間,

起碼規定,除由高院法官評量一審庭長,

還要增加同院院長與法官的意見,

但這次仍把舊的評量拿出來,

好像不管怎麼樣,就是要我免兼,若用新要點,

他們可能怕本院同仁都很挺我,弄不掉我。

此外,高院奉司法院指示發函,

告知上級審法院暫停對試辦流管法院的審查庭法官評量,

它的用意是,流管制度的重心放在我們自己結掉多少案子,

應有另一個專門的考評,來了解我們流管做得好不好,

但我還是被放進評量名單裡。

多數暴力政治坑殺

我自認操守各方面禁得起檢驗,

辦案不分藍綠,盡心盡力,

所辦案件都可攤開在陽光下檢視,

如今這樣對我,除了政治坑殺,

我找不到其他理由。

問:人審會通過你免兼庭長,司法院說與高層無關,你的看法?

答:

我先說當天會議情形,有人審委員跟我說,

有五位委員仗義執言,

提出不要因為我過去從政就認為不適任,

意思是要切割,結果媒體報導出來不是這樣,

我認為司法院有人故意亂放消息。

也有委員後來說,審查的時候,

不知道我辦理流管的績效,沒有討論就投票了。

這真的是多數暴力,而且是「甲級動員」,

都是官方主導,另一半遴選委員很多也不敢不投,

會怕啊,怕不投上面會知道啊。

問:妳是法院庭長,不是院長,為何非要換掉妳?

答:

殺雞儆猴。

我比較敢講話,不計後果主張

「台北地院違法更換法官」、

「扁案一審判決自始無效」、

批評司法院等,共發表九篇文章,

他們很困擾。

但守憲護憲是司法人的天職,如果不講,

要讓憲法、司法沉淪、崩盤嗎?

我出來講,是法律人和知識份子的良心。

德國教授許迺曼(Schneiman)

到政治大學法律系演講時,

就教導學生:

「法律人不可以當聾子、當啞巴」。

我敢講敢寫才被砍

結果他們今天拿刀砍我,打的主意是,

洪英花這麼敢講,都把她砍下來,以後誰還敢講。

事實上我敢講敢寫,有人制止也不理會,

後來的確有法律人也敢出來投書了。

當初制止我的是司法院前院長翁岳生

在我發表第一篇文章之後,但他只是勸我,

沒有整肅我啊!

比起來,現在更恐怖,目的就是牽制言論自由,

不希望我再出聲,製造寒蟬效應。

前年傳出,

馬英九批評我

「法官不可對別的法官指指點點」,

我要他出來辯論,

他馬上澄清未對我的談話有任何評論,

我想他是不得已,怕我告他;

如今我受到這樣待遇,

我懷疑若不是馬英九遞條子,

就是他們揣摩上意。

至於從政,是我的原罪,

但我在國民大會

主張國會全面改選、解除戒嚴、總統直選,

主張改革開放的,而且從政讓我了解民間,

更有同理心,是正面的淬鍊和歷練,

常聽人說法官躲在象牙塔裡辦案,

不食人間煙火,我認為法官要和社會脈動結合,

不能自築一道牆,和外界隔離。

問:目前心情如何,還要不要發聲?

整肅製造寒蟬效應

答:

我的感覺是,自己競競業業,案案斟酌,

奉獻司法,當然這是天職,不需要獎賞,

可是也不能「用完就丟」啊!

他們勢力這麼的大,

司法本身又是冷漠封閉的官僚體系,

司法人比較拘謹,沉默者多;

雖然很多人支持我,但不知道要如何站出來,

一站出來可能面臨同樣命運,就是被「打到趴」。

你看周占春事件,再到現在,

理念和我相同的人,都很悶、很苦。

今天這事和換法官事件一樣,

很多是很專業的東西、專業的術語,

司法人才懂,民眾不是那麼了解,

讓他們有了上下其手的空間,

所以一定要讓司法人事制度陽光透明,

制度健全了,才能防杜有權者,

假借任免來迫害言論和審判。

正氣勇氣要留下來

這事一度讓我灰心,

原本想退休,去德國讀書,

不過很多人鼓勵我繼續留在體制內從事司改,

最高法院一名學長說:

「你如果離開體制,此後沒有人敢再出來發言了」。

所以我不再氣餒,正氣與勇氣要留下來,

不然正中對方下懷,我會堅持下去,

繼續奮戰,要發得更大聲。

問:對司法的未來有無期許?

答:

司法人要執法守法,司法行政機關也是,

今天司法院違反法律正當程序,

不足為人民表率,

要談司法改革,這就是首要,

沒有建構好法官人事制度,

法官人格將遭侮蔑和踐踏,

奢談如何保障司法正義和人民的訴訟權。

賴浩敏、蘇永欽過關 蘇還多2票

 

賴浩敏、蘇永欽過關 蘇還多2票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oct/9/today-p10.htm

〔記者曾韋禎、顏若瑾、項程鎮/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昨行使人事同意權投票,在國民黨立委力挺下,

通過賴浩敏、蘇永欽出任司法院正副院長,

張明珠、高永光出任考試委員。

不過賴浩敏比蘇永欽少兩票,

出現副院長比院長高票的尷尬場面。

司法院指出,新任正、副院長交接典禮,預定下週三(十三日)在司法院三樓大禮堂舉行,

依慣例將由副總統監交;

至於已請辭院長獲准的前院長賴英照,

目前仍具有的大法官身分

將於下週二(十二日)卸任。

 

有人跑票 國民黨團:不追究

一般認為,賴浩敏接任院長後,首要面對議題是司法高層人事案,包括司法院秘書長沈守敬是否留任,及最高行政法院、高等法院和高雄高分院等三個院長,目前職務懸缺的繼任人選。

另外,司改方向及作法將是賴浩敏最大考驗。

藍綠陣營對此次人事同意權案態度兩極,昨投票時都發布甲級動員,

民進黨團三十三席全數反對;

國民黨團及無盟均稱投贊成票,

但國民黨團有四人未投票,

無黨籍的康世儒也未投票,

最後共一百零七人投票

 

投票結果,

賴浩敏獲七十一張同意票、三十六張不同意票;

蘇永欽獲七十三張同意票、三十四張不同意票;

張明珠獲七十三張同意票、三十四張不同意票;

高永光獲七十二張同意票、三十四張不同意票、一張廢票。

結果同意票比預計少了一至三張,顯示仍有人跑票,以致出現副院長比院長高票的尷尬場面。

對此,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滄敏表示,同意票還比國民黨投票的七十票還多,加上黨團也未祭黨紀,故不會追究誰跑票;

賴浩敏低調表示,不便評論;蘇永欽認為這一點意義都沒有。

由民間司改會、澄社等社團發起的

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

期待賴浩敏上任後,

能以明確積極之作為,

實踐司法改革及人權保障的目標。

對於不予推薦蘇永欽仍獲通過,

聯盟表示遺憾,

盼蘇永欽能放棄統治秩序優先的心態

改以積極保障人權的觀念解釋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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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案 石沉大海

 

中廣案 石沉大海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oct/7/today-o4.htm

◎ 羅承宗

蘇永欽即將榮登司法院副院長寶座前夕,

三年前的中廣股權移轉案疑雲,

有再度關照的必要。

長久以來,中廣乃國民黨重要的黨營事業,NCC曾認定價值高達三十二億元。

在二○○六年底政黨軍退出媒體壓力下,

中廣九十六%股份當時僅以六、七億元出售予四家突然冒出且實收資本額各僅千萬,

加起來只有一億元的小公司。

而匯入華夏公司購買中廣之一億元資金,係由愛說話、大面子、包中、大聲公四家公司匯入好聽、悅悅、播音員、廣播人四家公司。

八家公司資金實為同一來源,且此八家公司之董監事,不是趙董夫婦,就是其親戚部屬。

另外,當時媒體曾實地查訪公司登記處所,發現愛說話、好聽公司董事長、董監事及公司地址完全相同,且根本沒有營運;其餘六家公司也類似,不是無人上班,就是只有招牌,大門深鎖。

另外趙董聲稱資金來源七十%來自銀行借貸,但經查此四家公司卻無銀行貸款,

而趙董及其家屬親信個人資金又顯無法負擔這筆鉅款,「錢從哪裡來?」實啟人疑竇。

趙董上述迂迴取得中廣股權的手法,當時曾引起各界廣泛議論。

唯更令人不解的是,

蘇永欽主政下的NCC理應嚴守把關角色,

卻於二○○七年六月底許可中廣法人股東華夏公司

將其持有中廣的股份轉讓予好聽等四家公司,

並同意中廣將負責人變更為趙董。

由於案情實在太離譜,

行政院遂於同年七月立即撤銷NCC許可

中廣股權移轉及負責人變更登記處分,

並同時將相關資料一併移請最高法院檢察署依法偵查。

三個年頭就這樣過去了,

檢方迄今仍沒有給國民任何交代。

如今趙董早已怡然地優游於政媒間,

蘇副又將風光入主司法院,

喧騰一時的中廣股權移轉案,

恐怕永遠無釐清之日矣。

(作者為崇右技術學院財法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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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正副院長審查 在野黨批 史上最失敗提名

 

司法院正副院長審查

在野黨批 史上最失敗提名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oct/7/today-p15.htm

〔記者施曉光、蘇永耀/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天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總統咨請行使司法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賴浩敏、蘇永欽同意權案,賴、蘇兩人過去言行被逐一檢驗,綠營立委更評論這次的司法院人事案是「史上最失敗提名」。

繼民間司法團體指賴、蘇不適任後,

台灣智庫諮詢委員王思為昨也質疑蘇永欽言論長期支持威權,

提名蘇代表台灣的「轉型正義」並未完成;

蘇應說明是否仍堅信過去言論,

抑或昨非今是。

 

轟賴 沒有法學素養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詢問時,

劈頭就將賴、蘇兩人比喻為未來藍、綠鬥爭下的「司法劊子手」。

他質疑賴浩敏沒有法學素養,

不像過去司法院長都是法學泰斗,

賴在律師生涯沒有提出司改論述,

擔任中選會委員期間,

反對公投綁大選,

又在李慶安雙重國籍案中閃躲,

證明已被政黨控制,

難怪民間司改團體認為不適任。

 

抨蘇 言論非常反動

至於蘇永欽,柯建銘說,雖然著作有二十幾本,

但言論非常反動,與台灣民主政治發展方向悖離,

常有令人詫異的論述,

例如竟主張台灣前途應由全體住民決定為違憲,

反對公投制新憲,

甚至還稱主張台獨者應受政府制裁。

 

對於在野黨與民間團體批評立場保守、反動,蘇永欽回應,不知如何將保守或前衛二分,

因為每個人的刻度不一樣,至少他在民國七十九年國是會議的主張與現今一致;

他強調無法滿足「那些人」的原因在於,對於要制憲或修憲,

他站在修憲的一方,對於國家是否要脫離歷史、完全獨立,

或保持主權獨立現狀,他無法支持有戰爭風險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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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恭聽會」

 

司法「恭聽會」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oct/6/today-o3.htm

◎ 李佳曄

日前世新大學黃維幸教授發表鴻文「虛矯阿諛,法學界沉淪」,

文中指出台灣法學界常相互吹捧,彼此陶醉。

 

對照日昨民間團體召開之司法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審查公聽會

黃教授所說顯露無遺。

這場公聽會有學者認為,此次司法院正副院長等提名,國會審查態度及密度均不能滿足民眾期待。

但有學者卻表示,該兩人並非無名小卒,審查時間雖短,仍可透過各種管道檢視。

所謂「非無名小卒」,

不代表其就於司法改革之理念得以彰顯,

至少按過去紀錄,

該兩人對於司法改革理念為空白,

如此國會又如何對其為審查呢?

 

某大學教授則以劉備與諸葛亮的互助搭配,

形容司法院正副院長之被提名人。

 

然此公聽會召開之目的,為審查兩人是否有資格擔任司法院之最高領導人,藉以帶領司法改革方向。

會中亦有立法委員讚美某被提名人「沒包袱、具爆發力」。

於是,

所謂之審查會

卻被吹捧為劉備與諸葛亮

完美搭配、且具爆發力之「恭聽會」?

 

如此,

吾人是否尚能期待新任正、副司法首長之司法改革契機?

(作者現任出版社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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