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幫自肥? 時力喊修旋轉門條款

2016-11-22

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paper/1054254

金融幫自肥?

時力喊修旋轉門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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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

金管會主委李瑞倉昨赴立院財委會備詢,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點名,

現行法令有關「旋轉門條款」不周延、大開方便門,

讓金管會、財政部的卸任政務官,可到公股事業卡位,

三年後還可到民營企業;

他將提案修法強化管制「旋轉門條款」、拆解金融幫亂象。

現行公務人員服務法之規定,立委黃國昌認為,這是大開政務官方便之門。(記者王孟倫翻攝)

現行公務人員服務法之規定,立委黃國昌認為,

這是大開政務官方便之門。(記者王孟倫翻攝)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黃國昌21日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記者簡榮豐攝)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黃國昌

21日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

(記者簡榮豐攝)

 

根據「公務人員服務法」第十四之一條規定,

「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

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

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

但銓敘部的函文解釋,若行政機關轉任「公營事業」,

仍具有「公務員身分」。

也就是說,若先到國營等相關事業,可迴避旋轉門條款。

 
現任官員如何監管過去的長官?

黃國昌抨擊,

許多財經主管機關的政務官,

卸任就直接轉到國營機構或周邊機構;

這會變成讓以前的下屬、監督過去的上屬長官,

猶如「學弟妹管理學長姊」,這樣怎麼發揮金融監督管理?

黃國昌認為,

有的官員卸任先跑去國營企業待三年,

然後迴避公務員服務法的旋轉門條款,

等三年再去民營機構,這條法令規定反而是大開方便門;

他詢問李瑞倉是否支持「強化管制」?

 

李瑞倉答詢,很多人在財經界闖蕩幾十年了,

有相當專業能力,操守也符合外界檢驗,

只要符合法令規定,自然可轉任到相關業界,

繼續為國家社會貢獻,這也是件好事情。

 
修法管制? 李瑞倉︰不方便回應

但黃國昌又追問,法令顯然有不合理的地方,

這必然會弱化金管會的監理,對於「旋轉門條款」,

你贊不贊成加強管制?

 

李瑞倉回應,不太方便表達;黃強調,未來會提案修法,

拆解金融幫的結構亂象。

 

黃國昌更點名,前證交所董事長李述德任內

設立的「國際通證券公司」,根本就是亂花錢

最後業務終止,虧了四千多萬元,

金管會難道不用追究嗎?

 

李瑞倉回應說,若有相關決策瑕疵會檢討改進,

但現在不能馬上論斷責任;

他強調,各機關進行任何決策,本來一定就有風險,

只要沒有徇私、沒有官商勾結,否則沒有人敢做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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