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廣兩頻道被收回不得求償,提告勝訴

2018-05-23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202937

兩頻道被收回不得求償 中廣提告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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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溫于德、吳政峰、劉力仁、粘湘婉/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前年收回

中廣旗下音樂網及寶島網的頻率,

並附加條款要求中廣不得請求賠償,

中廣不服,事後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要求撤銷處分,

合議庭審理後認定NCC的做法屬「裁量權濫用」,

北高行昨判中廣勝訴,NCC應撤銷處分,可上訴。

(資料照)

(資料照)

北高行判撤銷處分 NCC決上訴

NCC發言人翁柏宗回應表示,

NCC將會上訴,而兩個頻道收回之後,

已經分配予客委會及原民會,具公益性及公共性。

中廣方面僅表示之後若有相關消息,會統一對外說明。

 

NCC前年六月三十日審議中廣各頻道換照事宜時,

在申請案上加入附加條款,

中廣音樂網及寶島網頻率,

於客委會或原民會完成全國性廣播電台規劃,

依法申請並獲核配音樂網或寶島網現用頻率,

NCC通知中廣繳回頻率時,

中廣應配合停止播送且無條件繳回使用頻率,不得請求補償」。

 

NCC去年三月廢止上述兩網的頻率使用權,

中廣即以影響聽眾與股東權益、附帶條款不合理等理由提行政訴訟。

 

北高行判決認為,NCC定去年三月收回頻率,

行政院卻是同年八月才完成把頻率移

由客委會及原民會使用的規劃草案,

此部分NCC有「裁量權濫用」之不當。

另對NCC附款要求中廣「不得請求賠償」,

北高行認為有侵害人民訴訟權之虞;

而NCC藉由附款剝奪中廣的補償請求權,並非法律所能允許,

因此,原處分與附款均應撤銷,

NCC須依判決的法律見解重做處分。

 

NCC強調,趙少康二○○七年入主中廣承諾,

中廣音樂網或寶島網經NCC指配予他人後即無條件繳回,

現在有不同主張,NCC將就相關處分一併審酌。

 

據了解,NCC內有人認為,

中廣趙少康推翻當年的承諾,

那全案回到當年中廣申請換照的狀態,

NCC可重新審查是否核准中廣換照,如果對該兩網逕不予換照,

NCC收回該兩網依然於法有據,對中廣沒有實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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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要求撤銷處分,

合議庭審理後認定NCC的做法屬「裁量權濫用」,

北高行昨判中廣勝訴,NCC應撤銷處分,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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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委會公開中廣接收土地始末 大家評評理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16-12-16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今天公布中廣和中影土地移轉過程,錯綜複雜交易過程令人訝異。(圖/中央社)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今天公布

中廣和中影土地移轉過程,

錯綜複雜交易過程令人訝異。

(圖/中央社)

 

是否為不當黨產?

黨委會公開中廣接收土地始末

大家評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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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黨產委員會近期正針對中國廣播公司進行追討,

黨產會透露,國民黨出售中廣後,多次透過減資,

前後取得76億元資金,這些款項未來可能都要向國民黨追徵。

為了讓外界了解中廣資產取得過程,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今日公布中廣兩筆土地

(「前中廣總部」及「嘉義民雄土地」)調查資料,

從國民黨接收、出售、移轉,

將錯綜複雜的交易過程一一釐清,讓社會大眾評評理。

 

前中廣總部土地權由來

現今位於台北市仁愛路與建國南路交叉口的「宏盛帝寶」,

於日治時期原為「社團法人台灣放送協會」總部,

昭和 15 年至 16 年(即 1940 至 1941 年)之間,

由日本國庫及台灣放送協會出資,

向民眾江丕添及今井盛太郎等陸續購入。

這塊土地於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後,

由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中央廣播事業管理處」接收。

自從 38 年遷台後,因應政府需求,

中廣公司即與政府簽訂合約,

利用接收的臺灣台、臺南台、臺中台、嘉義台及花蓮台等

5 處廣播電台從事廣播業務,

將全部廣播電臺均作傳布政教之用,負起國家宣傳義務。

成為政府廣播宣傳機構的中廣公司,

經費支出列入國家總預算,由政府按月補助經費。

 

中廣出售原台灣放送協會總部土地

58 年間,

中廣公司於前述放送協會總部土地興建廣播電視大廈,

87 年 12 月 22 日,

中廣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將該地號以 88 億元賣給中投,

中廣公司因繳納土地增值稅約 20.62 億元,

實得價款約 68 億元。

中投公司則於民國 88 年 10 月再將上開土地

以90轉售「宏盛建設」,中投公司賺得土地交易價差 2 億元。

 

錢用在哪去了?

民國 88 年 6 月 25 日,

中廣公司以前述出售台灣放送協會總部土地

所得 68 億元現款,

向東雲集團購林森大樓建物交易金額33億1955 萬元;

同年 10 月 22 日,又以 36 億 836 萬元

向冠德建設購得松江大樓全棟建物。

 

中廣移轉好聽等 4 家公司經營

94 年,

國民黨將華夏投資 99.6%股權

分別出售予光華投資及中投各143,415 千股(60%股權)

及 95,625 千股(39.6%股權),

交易金額共 38 億 2465 萬元22。

94 年 12 月,

中投及光華將華夏公司(含中影 50%、中廣 97%及中視 33.94%)

以 40 億元出售給榮麗投資。

 

惟該交易標的後來變更,

榮麗投資只購買華夏公司所持有的33.94%中視股權,

華夏投資公司持有的中廣97.1%股權,

則在中投公司主導之下,

中廣先於 95 年 10 月辦理盈餘轉增資,

將實收資本額擴充至 33 億元,

再安排華夏公司以 57 億元將中廣股權

出售予好聽、悅悅、播音員、廣播人等 4 家公司,

股權並先行過戶。

但根據資料,四家公司僅以 10 億購得頻道,

中廣其他資產的權利仍由光華公司所有。

 

中廣股權交易尾款 47 億元處理情形

民國 99 年間,中投進行減資分割,

以約 73 億 2734 萬元資產及 3 億 2,734 萬元負債

作價 70 億元30抵充設立欣裕台公司。

 

當時欣裕台資產中,

包含作價 56 億 5750 萬元的光華投資100%股權,

其資產內容即為前述好聽等 4 家公司

因中廣股權交易案尚未支付的交易價金。

 

101 年,好聽等 4 家公司付清買受中廣公司廣播部門的尾款

8 億元予光華投資,

故光華公司隨即以現金減資方式將該等 8 億元款項

退還予欣裕台公司,欣裕台公司再於 102 年間,

將前述光華公司減資而得之 8 億元,併同該公司其餘現金,

合計 20 億元以現金減資方式退還股東國民黨。

 

104 年間,

欣裕台又將光華投資 100%股權出售予中投公司關係企業欣光華投資,

取得 30 億元現款,其中 29 億元以辦理二度現金減資方式

退還予國民黨,餘 1 億元則併同該公司另有8000 萬元,

合計 1 億 8000 萬元分別捐贈 9000 萬元予財團法人民生建設基金會,

以及捐贈各 3000 萬元而設立財團法人民族基金會、

財團法人民權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國家發展基金會。

 

民雄機室案還是中廣名下

民雄機室用地位中廣公司於民國 41 間由中廣向原地主購買,

並登記於中廣名下。

中廣於該地有地上物 4 座天線鐵塔設備及地下物,即地下網。

政府於民國 93 年為清查國民黨黨產,

由交通部對中廣公司提告索討位於

新北市板橋區、新北市八里區、彰化縣芬園鄉、嘉義縣民雄鄉

及花蓮縣等 5 處廣播電台或機房用地。

 

中廣於板橋、八里、芬園及花蓮等 4 案均敗訴,均已歸還國有,

至於民雄機室的土地,則因勝訴而仍登記為該公司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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