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敦義說法 法院必須回應

 

吳敦義說法 法院必須回應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sep/7/today-o7.htm

◎ 張儒林

中科三期遭法院裁定暫停開發營運,國科會等單位提出的抗告,被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照理該停工,

但行政院長吳敦義說:

「由於最新環評結果已通過,滿足當時停止開發的要求,

恢復開發行為,實屬合法。」

 

聽起來有點像大法官在解釋法律,不禁讓人詫異:

司法是獨立於行政院之內或之外?

吳院長對法院裁定的「解讀」只有兩種情形:

一是對,

二是不對。

法院應該加以澄清,以免各方無所適從,傷害了司法的公信力─尤其在這個司法人員的形象跌落谷底之際!

(作者為南投縣竹山鎮民)

不尊重環評 民眾業者都受害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sep/3/today-fo8.htm

記者劉力仁/特稿

吵了四年的中科三期環評大戲,起因為環評不周延,紛爭亦來自環評未落實,主管官署環保署和國科會的罔顧法令與行政怠惰難辭其咎,民眾與業者都成了無辜受害者。

中科三期的風波源自二○○六年六月,政府推動「根留台灣」計畫,規劃中科三期后里基地,由於空污、水污、土污、毒物等污染物通通有,環評委員各有觀點,最後十一票(七票官方代表)贊成、八票反對有條件通過環評,官署沒有因此進入第二階段嚴格環評,亦沒有進行健康風險評估,兩大瑕疵,將全案帶上訴訟之路。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二○○八年一月判定環保署敗訴,政府若立即依法行政,先要求廠商停工,當時廠商僅施工七個月,損失最小,但環保署及國科會都無視法院判決,一面繼續施工,一面上訴。這種不依法行政的草率心態更導致後續的紛爭愈演愈烈。

今年一月,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環保署上訴,撤銷環評結論,但廠商繼續施工營運;環保團體再向法院提「假處分」與「停止執行」。八月二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假處分生效,環保署和國科會不服提起抗告,行政院長吳敦義宣布中科三期「停工不停產」,避免廠商鉅額求償。

之後,環保署全力拚環評,短短半個月連闖三關,新的中科三期環評出爐,昨天法院的駁回抗告雖無實質影響,但環團批評過程草率,決定另起爐灶,再告!

中科三期訴訟過程中,法院依法論事,裁決書中痛批行政機關「國家行政權竟如此擴張且藐視司法權無從拘束」,堪稱擲地有聲,只有政府既對環評認知毫無進步,亦無視法律規定。所以諸如「法院判決是災難」、「後果由法院自負」的話都說出口,「停工不停產」更是政府曲解法令的「驚人」創意,吳院長應該拿諾貝爾獎!

行政機關應該牢牢記住,時代不一樣了。

官署如果再把環評當橡皮圖章,

類似中科三期的訴訟爭議不會停止,

抗爭戲碼隨時都會上演,

既非產業之福,更非國家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