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舍拉皮不排富 每戶補助20萬 學者批無視爭議 變相鼓勵興建

 

農舍拉皮不排富

每戶補助20萬

學者批無視爭議

變相鼓勵興建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

農委會大手筆補助農村興建與修繕住宅,

每戶二十萬元,申請補助的身分未限定農民,

也沒有「排富條款」,

學者批評,

農委會等於變相鼓勵興建農舍,

無視於最近農舍與農地的爭議;

此舉同時也是「劫貧濟富」,

把農民的錢拿去補助住在農村的退休人士、

科技新貴等有錢人。

雖排除集村農舍 但未限定農民

農委會最近預告

農村社區個別宅院整建補助辦法」草案,

只要住宅坐落於農村再生計畫範圍內,

住宅興建補助二十萬元、

修繕二十萬元、

庭院改建六萬元,

不過,

補助不包括住宅內部的修繕。

水保局副局長李鎮洋表示,

如各界沒有意見,

該草案預估三月就可公告實施。

李鎮洋指出,

該辦法是為增進農村社區的整體景觀

補助並未限制身分,非農民也可申請。

而集村農舍與公寓式住宅不得申請補助,

但對於不具有農民身分的人

購買農地興建的「豪宅農舍」卻未限制,

李鎮洋強調,

申請審核標準在於對農村景觀是否有幫助,

「既然是豪宅,何必接受政府的協助?」

農委會:為增進農村整體景觀

台灣有四千個農村、約六十萬戶,

水保局預計今年會有一百個農村社區

通過農村再生計畫,

如果一個社區有十戶申請修繕或興建,

經費就高達二億元。

李鎮洋坦承,

尚未估計未來會有多少人申請,

事實上,

一千五百億元的農村再生基金

並未規定各項用途比例,

因此也無法估算未來基金

用於興建與修繕住宅的整體經費。

政大地政系主任徐世榮說,

對於「農村社區」的界線、範圍,

農村再生條例」

沒有規範與定義,

他擔心把農業區、

特定農業區都劃入,農委會的補助,

等於鼓勵在農地開發新住宅,

而且沒有「排富條款」,不符公平正義。

台南藝術大學視覺藝術學院院長曾旭正也說,

農村有一些頹圮的舊宅院需要修繕,

補助應針對已存在的老房子,

但農委會卻一律發給二十萬元,

等於是變相鼓勵興建農舍。

台灣農村陣線發言人蔡培慧認為,

對農民來說,

房舍外觀不是漂漂亮亮就好了,

最重要是住得舒服,

但農委會卻顛倒來做,

將農村「拉皮」、塗脂抹粉,

不是用來照顧農民,

而是滿足觀光客,

經費倒不如用來振興農村的文化與產業。

明年是大選年,

農村再生基金缺乏監督機制,

農委會的行政裁量權很大,

很難讓外界不會聯結補助款與選舉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