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恒煒專欄〉九趴還祭「威信」?真敢!

2014-07-08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794134

〈金恒煒專欄〉

 

九趴還祭「威信」?

真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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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召開臨時會,

監委同意權竟也過不了關

 

國民黨黨中央,

除了不怪自己外,怪東怪西,

怪民進黨違憲、怪院長王金平未強力排除障礙;

藍委費鴻泰甚至在台下嗆王金平「沒有負責」。

 

民進黨違什麼憲?

 

陳水扁主政時,監委提名卡在立院兩年,

馬統強調的五院只剩四院,結果「馬照跑、舞照跳」,

政務依然推行。

 

可見監院是盲腸,割就割了,上上大吉。

 

這次監委提名被堵,原因出在名單太爛,

是有史以來最爛名單,民進黨不反對才是失職。

 

更何況,帳如何能全算在民進黨身上?

 

連藍委都認為被提名人中有不適任的疑慮;

國民黨立委陳根德說,

少數被提名人過去服務機關,曾遭監院糾正,

高層如執意用黨紀護航,如何說服大眾?

 

國民黨黨團審查小組—審查小組耶!

 

—召集人呂學樟尤其大聲,

他認定有疑慮的黑名單有八人,

因此具體建議黨中央開放投票,

更語重心長地說:

「不要為了極少數的、有爭議的提名人,

而把我們憲政體制、立法委員尊嚴跟他們的自主性,

全部踩在腳下,這樣反而是一個反效果。」

看到沒,誰違憲?

 

退一萬步,就算違憲好了,

那也是立法院違憲,不是民進黨違憲,

如何能十萬八千里牽拖到黨主席蔡英文?

 

難道國民黨不是立院成員?立法院是民進黨一黨掌控?

依所謂中華民國憲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對院與院間之爭執,

總統可以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

 

現在問題來了,

這次監委難產,最大爭執不在立院與監院,

而在總統府;是總統提名名單爛到爆,

召集院與院如何解決總統的問題?

 

不止如此,還有更燙手的山芋。

 

監察院已處在看守的狀態,

王建煊雖仍是院長,

卻形同解職,

豈能「召之即來,揮之即去」?

 

立法院長王金平已被馬英九撤去黨籍,

官司如火如荼,就算王願應召,

問題能解決嗎?

 

根據媒體報導,國民黨一位黨政高層強調,

距年底選戰只剩四個多月,

對監委一役還不團結,

「自己人拉自己人下台」,

不只對馬總統威信造成傷害,

也勢必衝擊選戰士氣。

 

這裡牽涉兩個爭議點,先說第二個,通過爛監委,

對年底選戰有利還是不利?

 

明顯計算立基點不同。

 

這且先不論,

重創馬英九威信云云,

才是黨中央在意的地方。

 

這更有趣,民調掉到九趴,還敢言威信?

 

馬英九在黨內還有威信嗎?

 

榮譽黨主席連戰為權貴子弟連勝文助選,

大開豪門宴

王金平赫然在座,看來還是主客。

 

以王馬關係的惡劣,連戰公然請王金平,

簡直是把馬英九威信踩在腳底。

 

馬不知臉長,還敢講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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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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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才是國民黨開的

立法院才是國民黨開的

http://www.twtimes.com.tw/html/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157713

陳水扁所提名的監察委員並無重大缺失,

被國民黨掌控的立法院拒審,

使監察權開了天窗;

今日馬英九所提名的大法官有重大缺失,

立法院並沒有拒審,真的是國民黨開的。

馬英九提名大法官,有兩位被發現有重大瑕疵,

第一位被稱之為「恐龍法官」的邵燕玲,

她對一位三歲孩童被性侵案,

以「無法證明違反意願」為理由,

推翻一、二審對嫌犯依「加重強制性交罪」的重判。

她被提名為大法官經媒體披露,

引起民眾大反彈,馬英九才換人。

依邵燕玲陳述,

她曾經向馬總統表達自己有爭議的問題,

可是馬英九還是照樣提名,

等到形成輿論洪流才換將。

另一位被提名人陳碧玉,

不只被爆料曾有雙重國籍,

她本人還坦承自己在最高法院法官任內,

一度擁有綠卡,中國國民黨立委邱毅還爆料,

她曾介入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兒子的駕車肇逃案。

居高位者擁有綠卡代表對國家沒有信心,

怎麼可以擔任地位崇高的大法官?

除了上述兩位外,

被提名者還有人曾經被學生檢舉性騷擾的教授

馬英九這一次提名大法官的作業,

顯現出他的治國能力有問題。

邵燕玲曾經向馬英九表達他本身有爭議,

她還照樣提名,不知他是「恐龍總統」,

不瞭解社會上對「恐龍法官」的爭議已相當嚴重,

或是認定他們是家天下,只要自己高興,

什麼事都可以做,這真的太離譜了。

若是民進黨執政時出了這種問題,

不知他要如何表示?

民進黨執政時,陳水扁提名監察委員,

中國國民黨掌控的立法院以提名的人選不佳為由,

拒絕審理,要陳水扁重新提名。

關鍵是哪一位被提名人或哪些事蹟不適任,

立法院並提不出來。

陳水扁的意思是在立法院審查時,

可以將不適任的人淘汰,

可是立法院還是拒審,

造成監察權停擺數年

一個國家的監察權相當重要,

沒有監察權就不能監督公務人員。

因為司法權要遵守無罪推定原則,

被判無罪並非代表沒有違法,

而是找不到違法的證據。

在此原則下,

人民要找出公務人員違法的證據相當艱難。

然而監察權的執行,未必要遵守無罪推定原則,

可以用彈劾、糾舉、糾正等來約束公務人員,

以保護人民的基本權利。

大法官、考試委員、監察委員的提名權在於總統,

立法院是執行任命同意權,經立法院同意後,

還是由總統任命。

當年中國國民黨掌控的立法院

拒絕執行監察委員的任命同意權,

其所持的理由是人選不佳,

但又提不出具體事實。

其真正的理由只是要癱瘓政府,

也癱瘓監察權。

今日馬英九所提名的大法官出了大紕漏,

依照民進黨執政時代的標準,

立法院應該拒審這一批大法官,

因為不適任的人與理由均相當具體,

不像民進黨執政時代陳水扁所提名的監察委員,

中國國民黨立委只是打高空,

找不到具體的事實。

以前沒有不適任的事實,

立法院都拒審,

這一次馬英九提名的大法官不適任的事實俱在,

若是立法院沒有拒審,

才顯現出政壇上的荒謬。

綠營常責怪法院是中國國民黨開的

的確有些法官沒有跳脫政治立場,

但也有公平公正的法官。

台灣比較嚴重的不是法院

而是「立法院是中國國民黨開的」,

執掌政策的國會不以國家利益為前提,

政府當作中國國民黨的私產

若是民進黨執政,為了讓民進黨下台,

不惜癱瘓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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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民主的細節 戳破台灣民主假象>>

立法院停擺監察權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