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1月 15日
嚴思祺 BBC中文網台灣特約記者
台灣民間人士發起「割闌尾(爛委)計劃」,
希望透過罷免行動來淘汰國民黨籍立委蔡正元。
台灣來鴻﹕
寫下歷史的割闌尾(爛委)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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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蔡正元罷免案即將進入投票倒數階段,
可望成為台灣史上第一個投票成功的罷免案。
台灣實踐民主制度過程中,
「選賢與能」是耳熟能詳的口號,
鼓勵大家投票選出賢達人士,為社會大眾服務。
但是,選上的人所做所為,
萬一不符合選民期待,
除了下次投票不再選此君之外,
選民還有什麼選擇?
去年3月台灣太陽花學運期間,
代議制度失靈成為批判焦點之一,
台灣民間人士於是發起「割闌尾(爛委)計劃」,
希望透過罷免行動來淘汰不適任的立法委員,
並把國民黨籍立委蔡正元視為首要目標。
行動代號「闌尾」是人體退化無用的器官,
發炎時還會危及性命,
「割闌尾(爛委)計劃」團隊取其諧音,
號召民眾「割掉爛立委」,在體制內造成改變,
冀望能締造台灣另一種型態的社會運動。
「割闌尾(爛委)計劃」列舉罷免蔡正元的9大理由,
其中包括出席率偏低、問政質量低落、任意謾罵和輕蔑他人,
其能力及人格上不足以完成人民託付的職責等等。
罷免推動者指出,
人民選出蔡正元擔任立委,
但在蔡正元的價值判斷中,
「只有黨意,沒有民意」,
愧對於其民意代表之職務。
罷免門坎高
但是,
台灣罷免門坎頗高,
迄今沒有民選首長、民意代表被成功罷免的案例,
以致罷免蔡正元能否成功,一路受到關注。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
罷免立委第一階段應由選區內2%選民同意「提議罷免」,
第二階段須在30日內募集到選區內13%選民聯署,
且不得與上述 2%提議人重覆。
第三階段罷免投票,
投票人數須達選舉人數二分之一以上、且同意票也要超過有效票二分之一以上,
罷免案才能成立。
面對重重難關,「割闌尾(爛委)計劃」
在蔡正元所屬的台北內湖和南港選區經過大半年的努力,
如今已通過第一和第二階段考驗。
其中,第二階段尤具意義:
台灣自1994年提高法定罷免門坎後,
蔡正元成為被聯署突破13%法定選舉人罷免聯署門坎,
進入罷免案最後階段的第一人。
罷免投票
台灣迄今沒有民選首長、民意代表被成功罷免的案例,
罷免蔡正元能否成功,一路受到關注。
罷免行動即將進入第三階段「實質罷免投票」。
台灣中央選舉委員會預計本月19日通過罷免案宣告及罷免流程,
預定在農曆春節前的2月14日舉行罷免投票。
根據中選會的資料,
過去對立委的罷免案共發生過9件,
其中第一階段提案 2件,第二階段聯署有7件,成案5件,
但罷免投票結果,人數都不足,未成立任何罷免案。
若這次投票結果罷免成功,
蔡正元將是台灣史上第一位被罷免的立法委員。
公民參政權
根據《憲法》,
人民的參政權包含「選舉、罷免、創製、複決」,
但現行制度下,除了選舉權外,
另外三權門坎較高,較難落實。
其中,
罷免權1947年入憲,
罷免制度實際入法1975年才完成,
1994年立法院修法提高罷免門坎,
從「三分之一以上投票,同意票多於反對票」,
改成現行的「二分之一以上投票,同意票超過二分之一」。
這也就是說,
蔡正元所在的台北內湖和南港選區就算有49%人投票並投下贊成罷免票,
也無法罷免蔡正元。
學者依上次選舉人數推估所需要的同意罷免票數為14萬9764票,
遠遠高於蔡正元當選票數11萬1260票。
除了罷免高門坎之外,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也規定罷免禁止宣傳,
違者可處100萬元新台幣罰款。
不過,「割闌尾(爛委)計劃」仍然成立了「罷免總部」,
大肆宣傳,寫下台灣史上第一例。
好消息是立法院已初審通過,
刪除罷免案不得宣傳及罰則的規定,
但仍來不及適用蔡正元罷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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