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13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778524
《金恒煒專欄》
解析「因為我是謝啟大」
退場的太陽花學生留贈立法院長半部《官場現形記》,
其實李伯元的這部譴責小說不過時,
今天台灣官場「腐朽、黑暗與無恥」的「升官發財故事」,
絕對有過之而無不及。
郭冠英與謝啟大「酬庸—過水—爽退」不讓人觸目驚心嗎?
郭案正受監院調查,
原來「高級外省人」可以擠掉其他優秀競爭者而獨占鰲頭!
從郭看謝,知過半了。
謝啟大五月二日被爆料,
五月八日下台,僅僅一週,
謝啟大「滿口仁義道德」,可以公評。
她的表演,擇其大者解析於下:
先問:
開除還是請辭?
明明被開除了,謝啟大竟公開宣稱「請辭獲准」。
原因呢?
謝說「我不容許媒體、民代任意污衊我。」
事實是,市長郝龍斌遞給她一把自我了斷的手槍。
郝看到謝在中國鳳凰衛視節目大罵三一八學運的影片,
於是主動去電,要謝「知所進退」,
且在次日記者會明確指出這是她「請辭」的重要因素。
只要對比謝辭職前巴著官位
聲色俱厲地「問心無愧」、「服務市民」
及「沒打算退休」的嘴臉,
就知道全是欺人之論。
其次,到底誰污衊她?
踐踏她尊嚴的,並非媒體、民代,而是她的親兄弟。
知姊莫如弟,她的兄弟指控她市府職務全是「酬庸」,
還爆料她的私言:「上班看小花、小草」,期間至少出國三次,
故而勸謝「不要再領這不公不義的薪水」。
謝啟大的不公不義,
搞到自己兄弟都看不下去而「大義滅親」了。
那麼,謝是不是「酬庸」?
活活餓死的八歲女孩,當然是謝督導業務下的犧牲者。
謝啟大死不承擔,
說什麼她去年底已調離督導婦幼保護業務,
現在負責市長交辦業務云云;
然而,早一天受訪,明確表示她「目前負責受虐、家暴幼童保護…。」
再前二日,市府發言人張其強也表示,
郝聘用謝,主要基於社會福利方面的專業與經驗。
人在公門,謝不但不修行還作孽,
作孽之不足,還卸責,臉不紅氣不喘!
再看,千里求官不為財?
謝啟大一再強調一旦回任法官,薪水及退休金是現在三倍,
甚至在政論節目中表示,
「十年前離開立院,依法可以申請回任法官」,
結果被打臉,主持人及名嘴拿出法條,馬上戳破她的謊言;
更何況她有不名譽前科,判過刑還被通緝過,
再依《法官法》「有損法官職位尊嚴」條,
她可能永遠回不去。
所以拿「回任」以掩蓋「酬庸」,反而愈挖愈臭。
至於有沒有一邊在市府任職一邊當律師?
所謂「義務輔佐人」是不是狡飾?
當年保證羅福助「不會逃亡」而跳票是不是「黑道輔佐人」?
更別問在中國到處當仲裁人,具不具中國籍了?
謝啟大風波不過一週,
「其興也勃,其敗也忽」;
活脫脫演了一齣黨國的「官場現形記」。
她說「因為我是謝啟大」,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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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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