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裝傻 檢調也裝傻

 

郝裝傻

檢調也裝傻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25/today-o2.htm

◎ 范姜提昂

郝龍斌的「新」內閣,幾位戰犯級幫凶,

回鍋的回鍋,升官的升官,

更刺激我們警覺,該辦郝龍斌了吧?

新生高偵辦久矣,

就看檢調的良心與信仰;

花博,沒問題嗎?

只舉一端:

花博「舞蝶館等」、

「夢想館等」及

「花茶殿等」三工程案,

最後均只剩一家投標,

且決標金額與底價差距,

兩案只差百分之○.一,

另一案完全命中!

沒有弊端嗎?

眉角就在,

三標案均採備受爭議的

「異質採購最低標」方式決標!

何謂異質採購?

一般決標方式有個缺點:

若只比價格,容易造成條件較差者,

反因標價最低而得標,造成品質低劣。

於是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

訂有「最有利標」決標辦法,

加入價格以外決標元素,

但前提有二

必須是「異質」採購;

不宜以最低價決標者。

所謂標案之「異質」是「異」在:

這種標案的施工或勞務供給之好壞,

不能只看價格,

而必須將其他條件列入「評選」。

舉例,

找建築師,你就不能以「最低價決標」,

因為能力及實績,天差地別!

立意很好,

問題在「最有利標」捨「一翻兩瞪眼」的最低價決標,

而改採「綜合評選」,

就活生生加入容易上下其手的「人」的因素。

三案評選委員,

「府內評委」都過半數,

對照妙不可言的決標金額,

沒問題嗎?

再者,

市府不直接採「最有利標」作業,

而依據行政院工程會

為了防弊而加料的

「機關異質採購最低標作業須知」辦理,

該須知本意在,若廠商差異小,

評選後仍以最低價決標。

可明眼人一看便知,

不管如何防弊,

均可透過「評委」操控。

市府利用此法令漏洞,

故意對外標榜是「公開招標」、

是異質採購「最低價」決標以掩人耳目,

由決標結果來看,根本是欲蓋彌彰!

檢調還能裝傻嗎?

 

(作者為台灣人民監督法院協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