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受害產業 救濟條件變嚴 產業受害 認定標準更嚴格

 

ECFA受害產業 救濟條件變嚴

產業受害 認定標準更嚴格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sep/6/today-t1.htm

〔記者邱燕玲、高嘉和/台北報導〕

經濟部在八月廿日預告修正

「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部分條文,

針對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我國的早損(中國的早收)清單貨品,

增訂「第四章之三,大陸早期收穫貨品進口救濟」,

限縮台灣早損貨品的進口救濟,

包括把現行「受市場擾亂」即可認定台灣產業受害的標準,

修改為較嚴格的「受嚴重損害」才可認定是受害產業。

 

若外界無異議,

此修正由經濟部會同相關機關後即實施。

民進黨立委潘孟安昨痛批,經濟部這項修正根本是扼殺台灣產業生存權、犧牲台灣產業,

他要求經濟部說明「嚴重損害」的定義為何?對這種限縮台灣產業救濟的修法,

他不排除聯合因此受害的產業向馬政府請求國賠!

因應兩岸簽定ECFA,經濟部因此修正「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其修正主要參照ECFA第二章(貿易與投資)第三條(貨品貿易)第二款第五目(貿易救濟措施)、

第四章(早期收穫)第七條(貨品貿易早期收穫)第二款第三目及附件三所定

「適用於貨品貿易早期收穫產品的雙方防衛措施」等規定,

於現行世貿組織「一九九四年關稅暨貿易總協定第六條執行協定」、

「補貼及平衡措施協定」及「防衛協定」所規定之貿易救濟措施外,

增訂適用於兩岸間之進口救濟措施。

 

馬政府打算對「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增訂第四章之三,

包括將現行第廿六條之一「產業受害之成立,

指該案件大陸貨品輸入數量增加或相對於國內生產量為增加,

導致國內生產相同或直接競爭產品之產業,

『有受市場擾亂或有受市場擾亂之虞』」之要件,

修正限縮為「受嚴重損害或有嚴重損害之虞」。

 

救濟期限 由四年減為一年

據此,

原本台灣產品只要「有受市場擾亂之虞」

即可認定為「產業受害」,

未來則需要有「受嚴重損害之虞」,

產業受害才可成立

另外,

現行貿易法第十八條、「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六條之三,

對中國貨品採行進口救濟措施

得有「四年」期間的規定,

但馬政府卻打算修改為「不得逾一年」,

縮減採行救濟措施的期限。

 

同時,

現行「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規定,

認定產業受害成立的貨品進口救濟案件,

本可採行「設定輸入配額」、延長實施期間、

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

應先舉行聽證並提出年度檢討報告等規定,

馬政府決定都排除對台灣早損貨品適用。

 

立委質疑 是扼殺台灣產業

立法院民進黨團強調,

馬政府去年一月十九日就已在

「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中

訂定「第四章之二,大陸紡織品進口救濟」,

放棄我國對於中國紡織品的自我防衛機制,

現在又要修改辦法,

再對台灣早損貨品的進口救濟予以限縮,

馬政府根本是在幫助中國產業,

消滅台灣產業!

 

對於立委的質疑,經濟部表示是「誤解了」。

官員指出,

有關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的修訂,

無礙我國對全球、包括中國在內的貨品進口救濟措施,

會增訂只是為符合各國簽訂FTA的慣例。

 

此外,救濟措施得有「四年」的規定,

計畫增訂在ECFA部份是不得超過一年,

同樣也是考量符合FTA的慣例。

 

經部解釋 採雙軌制未限縮

經濟部說,

就算我國與中國在ECFA中

啟動進口救濟措施條件較WTO規定為嚴格,

但我國還是可依WTO規定,

用目前較寬的條件去啟動貨品進口救濟措施。

簡言之,

這就是兩軌制,

一軌是WTO、

一軌是FTA(也就是ECFA),

兩軌都可以用,沒有所謂限縮規定,

不照顧台灣弱勢產業。

 

潘孟安則質疑,

既然兩軌都可用,

那採用原有的認定標準即可,

何必要訂出限縮救濟的「第二軌」?

 

況且,

原先大陸貨品進口救濟規定,

產業受害標準是「有受市場擾亂或有受市場擾亂之虞」,

修改為WTO規定的「受嚴重損害」,

反而由雙軌變為較嚴格的單軌,

經濟部的說詞根本似是而非。

庶民無福消受的「經濟亮麗表現」

庶民無福消受的「經濟亮麗表現」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ug/21/today-s1.htm

行政院主計處前天發布統計,

指今年第二季經濟成長率達十二.五三%,

全年經濟因此可望成長八.二四%,

為二十一年來最高。

在我國努力掙脫全球金融危機所帶來的陰霾之際,

總體經濟數字優於預期,

當然是好事,

然而在這些亮麗的數據中,

我們看不到太多值得庶民高興的事。

首先,

今年上半年經濟出現兩位數成長的十三.一%,

主因是去年同期適逢經濟最壞的時節︰

去年第一季經濟負成長九.○六%、

第二季負六.八五%,

都是前此鮮見的衰退數字;

與去年同期低下的數字相比,

今年自易呈現較高數字。

同樣地,

連同今年第二季,

經濟已連續三季出現正成長,

但是在此之前,

經濟成長率從二○○八年第三季起,

曾經連續五季都是負成長,

甚至出現歷來最嚴重的衰退。

今年較高成長數字不足喜,

除了「台灣接單、海外生產」

可能扭曲外貿對實質經濟的貢獻,

加上去年基期較低的因素,

也可以從下半年經濟成長,

逐季相比都將出現負數,

從而明年底之前經濟成長必定趨緩的主計處預測,

得到印證。

其次,

以國內生產毛額(GDP)所代表的經濟成長,

是總體數字;

總體固為個體的集合,

但不同個體分享經濟成長的成果,

不能過於懸殊,

這就是與經濟成長同樣受重視的所得分配或均富問題。

主計處同一天發布的數字顯示,

以家庭所得五等分相比,

最高與最低差距為八.二二倍,

為歷來最高,

也是馬英九總統上任以來連續兩年創新高。

值得關切的,

貧富懸殊現象日益明顯,

不僅表現在家戶所得,

其他以綜合所得稅二十等分、國際通見的吉尼係數、

貧窮線以下家庭戶數等所計量的數據,

在在反映馬政府上任以來急遽惡化,

M型社會益為顯著。

與一般人民更息息相關的,

則是經濟成長能否帶來就業機會,

以及薪資所得的增加;

這方面,馬政府的表現同樣抱歉。

上任兩年多,

馬政府一度把失業率搞到高於六%,

雖花費巨額經費以短期治標方式力圖降低,

我國現今失業率五.二%,

仍居亞洲四小龍最高。

競選總統曾以開出失業率三%支票的馬英九,

不但跳票,

還害慘庶民︰

除了受失業波及人口一百一十六萬人,

靠打零工、低收入的「非典型就業」人口,

也日漸增加。

至於有工作的上班族,

受到產業大舉西進中國、

「海外生產」已逾五十%

及要素價格均等化作用,

實質薪資不如十三年前,

且相較於包括房價、民生物價不斷攀升,

薪水階級相對貧窮的現象,

常令升斗庶民苦惱鬱卒。

從而,

在馬英九感到「欣慰」、

主計處宣稱「表現亮麗」的經濟數據背後,

一般人民別有無可欣慰也不亮麗的感受。

尤有甚者,

政府這番經濟表現,竟是建立在債台高築、債留子孫的基礎之上。

有如本報昨天所報導,包括下年度預算,

馬政府執政三年累計新增債務約一.三兆元,

相當於民進黨執政八年所淨增加的債務規模。

儘管財政部長李述德一再辯稱,

政府財政仍然健全,

但是馬政府在債務暴衝的同時,

把租稅改革束之高閣,

已經招致學界及在野黨強烈質疑。

畢竟,

今天的債務,

即為即日起的負擔,

馬政府如此惡整,

加上施政無能,

即可能把政府債務弄成以債養債、積重難返的地步,

台灣一旦陷入這種困境,

不但禍國殃民,且危害子孫。

最可議的,

在執政無能而把經濟搞成庶民受苦之後,

馬政府唯一對策竟然只是加緊與中國經濟統合,

尤其是本週「一黨立法」,

強行通過與中國的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

任何腦筋清楚的人都明白,

中國必藉ECFA以經促統,

馬政府卻總以「政經分離」自欺欺人。

隨著ECFA付諸實施,

香港簽訂CEPA之後

因引進中資而俱來的房地產炒作、

金融泡沫、

貧富懸殊等惡果,

將在台灣上演;

兩年來馬政府一心傾中、獨沽ECFA的過程,

這些惡兆其實已經大略出現。

必須強調,

ECFA之後的台灣,

不僅必因「香港化」而在經濟上受制中國,

但香港畢竟已是中國特區,

馬英九口口聲聲主權獨立的台灣,

或其泛藍政媒所宣稱要捍衛的中華民國,

「香港化」之後,

都不可能在「一中原則」的臥榻之側,

續酣睡。

受夠了馬政府的庶民,

要改變現狀,

扭轉大局,

為時未晚,

現在就是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