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理立院預算中心報告/
選送公務員出國進修 明年復辦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oct/15/today-p4.htm
〔記者施曉光、陳慧萍/台北報導〕
立法院預算中心上個月出爐的預算評估報告,
強調政府補助公務員帶職帶薪出國進修做法不妥,
人事行政局昨天卻宣布,明年將恢復辦理已停辦十八年的「優秀公務人員國外進修實施計畫」,
選送中高階公務人員出國進修碩博士學位,
各部會已推薦三十多人參加甄選口試。
人事行政局主秘張念中受訪表示,
該計畫是根據「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辦理,
於法有據,
並以智慧綠建築、雲端運算等
政府重大業務相關研究領域為優先補助對象,
在預算許可之下,應無不妥。
人事行政局長吳泰成昨在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指出,
明年將恢復選送中高階公務人員,出國進修碩、博士學位。
行政院在民國八十二年停辦選送中高階公務人員出國進修碩、博士學位,
目前均由各機關自行選派人員出國進修。
立法院預算中心最新評估報告指出,九十一年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實施後,各機關選派出國進修者,雖多以短期教育訓練為主,但仍不乏進修碩、博士學位者。
報告認為,
公務人員出國進修,
確有助於提升個人學識或特殊專長有莫大助益,
亦可強化個人職場競爭力;
不過多數出國進修者回國後辦理之業務,
與出國前承辦之項目或其他未出國之人員相較,
並無軒輊,
對機關業務效能提升助益有限。
且這類進修期間
支薪並由政府補助相關費用,
幾無經濟負擔,
出國期間原有工作由他人代理,
絕大多數考績卻還可以列為甲等,
對其他在國內全時投入工作之人員,
也有欠公允。
報告認為,
公務人員訓練目的
在於因應業務需要、發揮行政效能,
而非取得學位,
且近年公務人員教育程度明顯提升,
選送職員赴國外進修學位,
徒將經費集中於少數人,
對機關業務效能提升助益有限,
應檢討辦理之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