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會批18趴「玩數字遊戲」

全教會批18趴

「玩數字遊戲」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feb/16/today-p4.htm

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發言人吳忠泰,

昨天抨擊新的18%方案是「施政不走正道」,

要求馬政府道歉並立即研擬改善方案。

(記者張嘉明攝)

不滿官方宣稱教師受惠

〔記者胡清暉、陳慧萍/台北報導〕

軍公教十八%優存爭議不休,

考試院在今年一月底提出十八趴改革新版本,

官方宣稱中小學老師可因此受惠。

但仍享有十八趴優存利益的退休教師依舊感到不滿,

全國教師會昨將批評砲口指向馬政府。

銓敘部則回應,新制的優存金額雖扣了一些,

但這是為了「改革」。

銓敘部:額度不如以往 才叫改革

銓敘部官員強調,

一百年再調整方案相較於九十五年的改革版本,

政務官及高階主管的優存金額都被多扣很多,

改善了只瘦小吏的現象,

基層非主管人員改變幅度較小,

相較九十五年方案,優存金額仍有少扣一些。

若與九十五年完全沒改革前的舊制相比,

當然不比以往,否則也稱不上是改革。

不過,全教會公校退休小組發言人吳忠泰質疑,

政府今年二月版方案,是在玩數字遊戲、搪塞民意,

實際上基層公教人員沒有多領,

如果與九十五年二月之前的舊制相比,

基層的科員、中小學老師實際上多扣超過一萬元。

全教會理事長劉欽旭批評,

馬政府在農曆春節前夕所提出突襲式的版本

根本是「粗暴與欺騙」,

讓中小學老師蒙上不白之冤,

近來接到許多老師的抗議電話,

紛紛反映嚥不下這口氣。

吳忠泰也強調,

五十五%的現職老師都領不到十八%,

為什麼工作士氣老是要被打擊?

全教會主張,以本俸乘以二為基礎,

不含學術、主管加給,進行朝野黨團、

相關團體的協商,

甚至隨著舊年資的多寡而調降優存利率。

同時,政務官是政治任命,

退休金不應適用優惠存款辦法。

考試院秘書長黃雅榜則說,

對於優惠存款制度應如何調整,

各方都有意見和看法,

目前實行的版本已是考試院和銓敘部再三研議後,

所能提出最合理的方案。

教育部人事處科長陳家士說明,

教育人員的十八%是配合銓敘部的計算方式來處理,

並表示公教人員退休後轉任私校或財團法人,

是私法契約,教育部無法干涉,

目前也沒有考慮納入修法。

抗議18趴 高雄大遊行 怒吼馬下台

 

抗議18趴

高雄大遊行

怒吼馬下台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an/24/today-p4.htm

〔記者郭芳綺/高雄報導〕

在政府債台高築之際,

馬政府不顧外界反對質疑,

將退休軍公教十八趴法制化,

並恢復其退休優惠存款額度,

形同由受薪階級繳稅補貼退休軍公教,

一般民眾及基層農漁民勞工對此強烈反彈。

包含台灣獨立建國聯盟、南社、公投護台灣聯盟、

台灣教師聯盟等十多個本土社團,

昨為此在高雄中央公園發起大遊行,

高喊「不要十八趴,只要馬下台」。

「你就十八趴,我就苦哈哈」

昨天下午二時,五百多人集結遊行,

他們拉著「罷免馬英九」、

「你就十八趴,我就苦哈

「士農工商嘛嘜十八%」等布條表達訴求,

遊行隊伍先經五福二路、沿林森路、

中正路繞圈回到中央公園。

發起大遊行的南方快報負責人邱國禎說,

十八%是黨國時代為了籠絡官僚集團、

鞏固政權的產物,

民進黨執政時代力圖改革,

以所得替代率計算,

馬總統上台後,

卻要把過去遭刪減的額度補足,

公然反改革、反公義,大開倒車。

任教屏科大的台灣南社社長簡文通也說,

十八%有時空背景條件,

但如今銀行定存利率剩不到二%,

十八%當然也應調降,

否則製造階級對立,

又陷軍公教於不義,

身為教職人員,

當然要站出來。

他並主張,應在合理範圍內,

全民都同享優惠存款利率。

教師批關中 得了便宜還賣乖

現職國小老師、

台灣教師聯盟秘書長郭燕霖批評,

政府拿人民納稅錢針對公務員族群補貼利息,

考試院長關中說「公務員絕對不等於一般人民」,

更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台教盟絕對和人民站在一起,

人民拿多高的利率,台教盟就拿多少。

前高雄市副市長林永堅說,

公務員優惠利率高出民間利率九至十倍,

社會怎麼能接受?

高市議員陳致中也現身聲援,

他說,

高市議會民進黨團已有共識,

將把恢復優惠存款額度

多出來的利息補貼預算,

全部刪除。

黨職信賴公職?

 

黨職信賴公職?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an/20/today-o3.htm

◎ 吳景欽

十八趴的爭議,

源於一紙未經法律授權的行政命令,

由於行之有年,信賴利益已經形成,

所以最常被當成是十八趴的正當化理由。

唯所謂信賴利益的保障,是否毫無限制,

甚至可成為無限上綱?

兩德統一之後,

為了解決舊東德政府的黨國不分

與政治迫害等不法行為,

即開始所謂轉型正義的工作,

除了制訂特別法為因應外,

更重要的工作,

即是針對東德官員的迫害行為進行刑事訴追,

以從個案中尋求正義,

其中當以對射殺越過柏林圍牆的東德士兵為訴追,

最受矚目,也最成爭議。

東德士兵射殺越過圍牆的平民,

雖在統一後,

遭到檢察官起訴,但在審判時,

卻面臨諸多法理上的爭議,

因依據東德時代的國境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

只要屬於不法的越境行為,

東德士兵是有權使用槍械為阻止,

而可以阻卻殺人罪的不法,

即便依據統一後的德國刑法,

亦有所謂不溯既往的信賴保護原則,

自然不能以事後法來為處罰依據。

即便有上述的信賴基礎存在,

但在多數的法院判決,

卻都推翻了這些正當化理由,

並強調德國基本法第一○三條

第二項的不溯既往原則,

並非毫無限制,若射殺行為所依據的法條,

是一個違反人道精神的法律,

也等同是對一個不義之法的信賴,

此等信賴不值得保護。

雖然藉由一個空泛的人道主義

來為不溯既往的限制,

恐有違反罪刑法定,更可能是一種良心審判,

卻顯示出所謂不溯既往或信賴保護原則,

絕非毫無例外。

既然沒有所謂不法信賴的保護利益存在,

則有諸多國民黨高官,

提出黨職併公職的年資計算,

以來享受十八趴的優惠者,

依據我國行政程序法第一一九條

第二款或訴願法第八十條第二項第二款,

即是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

致使處分機關依此而為處分的行為,

此種信賴依法不僅不值得保護,

而必須為追繳,

並可能涉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與詐領財物等罪,

檢方更應主動偵查,

而非消極被動的成為這些高官的利益維護者。

很難想像,到了二十一世紀,

竟仍放任黨職併公職的存在,要說是信賴保護,

不僅法無所依,是否也顯示黨國不分的死灰復燃?

 

(作者為真理大學財經法律系助理教授)

「情勢變遷」與「信賴保護」

 

「情勢變遷」與「信賴保護」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an/18/today-o4.htm

◎ 彭明敏

近因軍公教退休優惠利息十八趴,

大小嘴巴信口開河,弄得滿城風雨,

人仰馬翻。

有人喊出什麼「信賴保護」,欲把特權正當化。

(許多老百姓從沒有聽過這種口號,

早已不知道到底應該「信賴」誰、應該靠誰來「保護」)。

沒有錯,在社會作了一個「約定」,便須忠實履行,

不得擅自變改,但勿忘記另一更基本的法理,

否則難作客觀公允的討論,即「情境變遷的原則」

(拉丁法諺謂rebus sic stantibus)。

依此概念,任何「約定」都以大環境之不變,作為前提。

萬一客觀情勢發生了重大變化,

該一「約定」應重新檢討、調整或修改。

這個原則,

不論在人際、國際、法律、政治或財經關係上,

一直明示地或默示地存在著

(還有「公正的原則」等,在此不論之),

為的是要保持社會的公平、安寧和永續。

就國際為例,

一八九五年馬關條約

將台灣「永久」割讓給日本,

到了一九五一年,

對日和約則將台灣從日本切割,

日本不能援引馬關條約

或什麼「信賴保護」作為理由,

主張其應「永久」領有台灣。

又如一九四三年開羅會議

一九四五年波茨坦會議

聲明戰後將台灣給予「中國」,

這不是條約,沒有法效,

是表達盟國戰後政策的動向。

戰後國際局勢以及台灣內外

發生了上述會議時沒有預料到的巨變,

包括中國內戰、二二八事件、

兩個自稱「中國」者出現、

國民黨獨裁專制無法民主化、

民主自由人權自決等普世價值的建立……等等。

這些重大演變

不但使上述兩次會議所作的聲明失去意義,

而且證明完全錯誤。

在人際(國內法)關係上,亦可舉出許多類似例子。

人類的生命、國家政府的存在乃至宇宙萬象,無一永恆的。

如果隨便捏出莫名其妙的口號,

妄圖保護特權,社會不大亂也難。

 

(作者為前總統府資政)

四年前國民黨翻案…請還給十八趴改革者一個公道

 

四年前國民黨翻案…

請還給十八趴改革者一個公道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an/18/today-o3.htm

◎ 林萬億

退休公務人員十八%優惠存款(簡稱十八趴)的問題

最近又鬧得沸沸揚揚

這是台灣社會的悲哀。

考試院上下巧言呵護既得利益;

政客與名嘴見獵心喜,企圖一舉殲滅對方。

流彈四射,傷及無辜。

首先,十八趴包括兩種:

一是

當時領取一次退休金與公保養老給付合存的十八%。

這些早年退休者退休金不多,

人數也所剩無幾,無須再多攻訐。

民進黨執政時期在進行改革時也理解及此,

並未更動這些人的權益。

第二種

是領取月退者又可將公保養老給付優存。

其十八趴存款金額在九十四年時

仍多高達一百五十到兩百萬,

換算利息每月為兩萬到三萬元,

若加上其隨在職者待遇浮動調整的月退休金四到七萬元,

每月退休所得替代率幾近一百,

有違退休制度設計的原意,因此有必要加以改革。

九十四年考試院經過六次討論後

設計出的退休所得合理化改革案,

將其所得分母納入專業加給與主管加給,

致被批評為「肥大官、瘦小吏」。

這也就是馬政府現在仍掛在嘴邊不放的。

然而,應該怎麼改?

也絕非如馬政府所說的民進黨不改革。

本人就任政務委員不到五十天

即銜蘇貞昌院長之命

帶隊前往考試院拜會姚嘉文院長,

尋求該方案暫停實施和立法院

重新研商調整公式的可能。

經五個月的協商,

改以修正公保基數作為替代案,

並於九十五年十二月六日向蔡英文副院長簡報,

且獲得蘇院長認可,

並取得各黨派理性力量的支持,

於十二月十二日完成協商簽字,

立法院王金平院長並宣讀在案,

國親立委也在議場中鼓掌慶祝。

然而,

因為該改革修正案使卸任高官成為被改革者,

反撲力量遂快速湧向國親黨團,

三天後竟違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翻案,

並造成後續立法院空轉多次。

以上立院均有案可查,媒體亦有大篇幅報導。

怎可說民進黨執政時沒作為呢?

更沒有理由藉此責怪某些民進黨十八趴的領取者,

這不該是他們的錯。

國民黨近日實施的新替代案

並沒比九十五年的改革修正案高明。

如果現在是對的,當時違法翻案就是錯的。

如果馬政府今日說要改革,就不要說昔日他人無作為。

至於,

十八趴的獲益者已不包括八十四年以後任職的公教人員,

論者不應將他們一竿子打翻。

何況當年國中小教師能理性支持公平合理的改革案,

也值得肯定。

 

(作者為台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教授、前政務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