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景福門國民黨徽案 二審開庭

 

塗景福門國民黨徽案

二審開庭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an/6/today-p12.htm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員莊瑞雄、黃向羣、劉耀仁

前年五月登上凱達格蘭大道的國定古蹟景福門,

以白漆塗掉景福門上面的國民黨徽案,

獲台北地院判無罪後,

檢察官上訴,高等法院昨首度開庭,

莊瑞雄說,

檢方上訴理由竟還要求法官調查景福門是否為古蹟,

實在很矛盾。

承審法官當庭說,

檢察官如果要調查景福門是否為古蹟,「我們就不用玩了」,

莊瑞雄認為,檢察官就是認為景福門是古蹟,

認定他們破壞古蹟而起訴,

如今卻連景福門是否為古蹟還搞不清楚,

實在很離譜,檢察官在法官建議下,

昨天當庭撤回這項上訴理由。

本案一審台北地院法官林孟皇在判決書中強調「轉型正義」,

他認為,為落實轉型正義,

文化資產保存法已於九十四年由「獨尊中華文化」,

修正為「發揚多元文化」,

林孟皇即以此意旨來看待黨徽爭議,

認定莊瑞雄等三人未毀壞景福門的歷史及文化價值。

林孟皇認為,

莊瑞雄等三人是為了抗議景福門上的黨徽

彰顯獨尊中華文化的意識形態,

而將黨徽塗抹表達政治訴求,

景福門上的黨徽雖是文資法保護的古蹟範圍,

但被告三人並未毀損古蹟,判決無罪。

不過檢察官並不認同,因而提起上訴,

高院昨天開庭後,訂於二月廿三日下午三時再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