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進行反恐還是民族鎮壓?

2015年 12月 9日

http://www.bbc.com/zhongwen/trad/focus_on_china/2015/12/151209_focusonchina_terrorism_ethnic_repression

蒙克 BBC中文網記者

 

透視中國:

中國在進行反恐還是民族鎮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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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巴黎槍擊案發生後,北京加強了鎮壓本土的暴力攻擊,

令中國的民族問題再次受到關注,

另一方面也引起中國輿論對國際輿論的所謂雙重標凖的指責。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說;

「為什麼恐怖主義活動發生在別的國家就叫恐怖主義活動,

而發生在中國就成了所謂的民族宗教問題,我們也不能理解,

為什麼在別國正當的反恐工作,到了中國就成了所謂的民族鎮壓。」

 

在巴黎暴力襲擊後,中國當局加大了國內反恐的宣傳力度,

公布了軍警擊斃多名恐怖分子的消息。

 

9月18日新疆阿克蘇煤礦暴力攻擊造成50人死亡,

其後中國媒體報道說,已經在11月12日清除了28名恐怖分子。

 

與此同時,當局在西藏地區也開始加強宣傳反恐防恐知識,

展開提供西藏民眾反恐防恐意識的普法活動。

 

在內蒙古,當局除了在邊境地區多次進行反恐演習外,

公安部門最近也加強了反恐的培訓和協作,

要「打造北疆安全穩定屏障,切實發揮環京護城河的作用」。

 

中國努力將中國鎮壓維吾爾分離主義說成世界反恐鬥爭的一部分,

但對中國外面的許多批評者來說,

中國國內反恐存在許多難以澄清的問題,

一是因為中國官方的指責與境外權利機構的說法大相徑庭,

二是因為無獨立媒體核實。

 

多樣化的民族

對於一些少數民族的活動人士來說,中國「暴恐事件」也有增無減,

並非如官方所指的那樣為境外宗教勢力和極端主義蔓延的結果。

 

他們許多人認為中國應該反思自己的民族政策,

暴力衝突涉及到中國的人權和民族自決的問題。

 

在中國民族問題和世界反恐成為相關話題的時候,

中國的人權活動人士和少數民族活動人士

也在探討新形勢下的中國民族問題。

 

歐洲蒙維藏漢協商會,

全球支持中國和亞洲民主化論壇

最近在德國科隆舉辦了蒙漢民族與民主問題研討會,

海外中國人權活動人士和蒙古族、維吾爾的活動人士

交流探討了中國的人權和民族自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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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人士和少數民族活動人士一致認為

中共的高壓維穩是民族問題激化的根源(公民運動發起人楊建利博士(左)

和內蒙古人民黨主席特木其勒圖)

 

中國內部的民族問題複雜多樣。

除佔中國人口90%以上的漢族外,

中國還有55個官方承認的少數民族。

 

其中有獨立政治歷史,

有明顯的民族認同和集體權利訴求的主要民族是西藏,

內蒙古和維吾爾。

 

西藏,內蒙古和新疆是以三個民族冠名的少數民族自治區,

其面積之和約佔了中國國土面積的一半。

 

西藏自治區的300萬常住人口中,藏族佔90%。

新疆2100萬人口中維吾爾族接近半數。

而內蒙古的2400萬人口中,蒙古族已經不及五分之一。

 

蒙藏維地區

西藏,內蒙古和新疆這三個少數民族自治區歷史現狀各異,

各地民族主義表現方式和需求也不同。

 

在印度的西藏流亡政府多年來一直遵循達賴喇嘛提出的中間道路,

即在中國框架內實現真正自治,尋求同中國當局對話,尋找解決辦法。

 

新疆海外流亡人士一般認為新疆(東土耳其斯坦)是殖民地,

視新疆發生的抗議和暴力衝突為對外來殖民壓迫的反抗,

並且以獨立建國為其民族主義發展的最終目標。

 

而內蒙古民族活動人士內部對於採取何種民族自決形式一直有爭論。

務實派主張在現有自治框架內爭取真正的自治權利,

少數激進派則鼓動走獨立建國道路。

 

如何民族自決?

中國公民力量的發起人楊建利博士把中國境內的少數民族自決權比作離婚權利。

 

他認為,在道義上應該承認誰都應該有離婚和自由組合的權利,

但具體離異和組合的決定則由具體環境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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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吾爾流亡政治人士認為東突厥斯坦/新疆是殖民地,

當地民族應該自決(世維會負責人多裏坤(右)

和發言人迪里夏提)

 

在德國召集蒙漢對話的內蒙古人民黨主席特木其勒圖(席海明)則認為,

自決權面對現實要有不同表述。

 

內蒙古漢族人口佔絕大多數,民族雜居和混居情況複雜,

不能簡單地以民族獨立作為目標,要考慮如何面對人口和地緣政治的現實。

 

他還警告說,

忽視民族地區的地理和人口現狀的極端民族主義教條

可那是一條通往戰亂和種族清洗的道路,會導致生靈塗炭。

 

對於2009年和去年新疆出現的暴力和抗爭,

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副主席,

歐洲東突厥斯坦聯盟主席多裏坤·愛沙認為,

當地人眼中看到了不公,他們產生民族自決訴求,導致暴力反抗。

 

暴力的根源?

多裏坤和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的發言人

迪里夏提表達堅定的自決與獨立建國主張

並視此為解決新疆問題的主要途徑的看法也引起一些疑慮。

 

在座的旅法政治評論員宋魯鄭就指出

獨立建國主張勢必導致更大規模流血衝突和種族仇殺,

那樣受害最大的仍然是少數民族。

 

全球支持中國和亞洲民主化論壇理事長

費梁勇則認為應該強調人權和公民權利,

要在個人權利平等的基礎上解決民族爭端。

 

他認為歐洲國家,特別是德國的融合模式,值得中國借鑒。

 

對於西方遇到的宗教極端主義和和恐怖主義,

也有不少反戰的批評者認為西方國家對中東的干涉政策製造了仇恨,

為極端主義煽動製造了土壤。

 

相同地,

許多活動人士認為中國民族矛盾激化表現

和暴力衝突的根源在於中共的中國專制和高壓維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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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假反恐真民族鎮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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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查理」?

2015-01-19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48637

許育典/成大法律系特聘教授

 

「我是查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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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發生《查理週刊》慘案後,

許多世界各地的穆斯林都引用了一則伊斯蘭先知穆罕默德的小故事。

 

在故事裡,

幾名猶太人對穆罕默德說:

「願死亡降臨在你身上」。

 

有一天,

被稱為信仰者之母的穆罕默德妻Aisha

用同樣的話回擊那些猶太人,

穆罕默德立刻指正:

「Aisha !

不要當一個粗鄙的人!

真主阿拉絕不喜歡粗鄙!」

 

穆罕默德的這個指正,

其實充滿著「同理心」的想法。

 

事實上,

對真正的穆斯林來說,

崇敬先知同時代表必須遵循先知的準則,

相較於任何粗鄙的伊斯蘭恐懼者言論、

或者左派報社的諷刺漫畫來說,

對嘲諷所進行的武力報復

是對先知穆罕默德、

更是對整個伊斯蘭教造成更大的褻瀆與傷害。

 

查理週刊遭到屠殺,

在法國各地引發了聲援查理的運動;

從「我是查理」到「我們是查理」再到「我們都是查理」,

全法國到全世界,出現了千千萬萬個查理;

無數個查理所代表的,絕非對種族主義偏見的支持,

也不是企圖用言論自由作為各種霸權語彙的包裝,

而是展現對言論自由的世界支持態度。

 

以同理心為界限

問題是,

所謂言論自由的憲法保障界限,究竟要劃在哪裡?

 

嘲諷與受辱之間,實在難以有明確的清楚界限!

 

類似像《查理週刊》所刊登的嘲諷圖片,

將伊斯蘭教先知穆罕默德身體完全裸露,

甚至暴露其生殖器官的嘲諷式極端言論,

真的是每個人都可以接受的言論自由嗎?

 

舉個例子來講,

當台灣出現裸露某個神明生殖器官的嘲諷圖片時,

台灣社會能否接受這樣極端言論的自由?

 

到底言論自由保障的憲法核心價值是在哪裡?

 

究竟言論自由的憲法保障界限要劃在何處?

 

這一切可能要先瞭解

言論自由的訴求起源、困境過程與保障目的。

 

言論自由起源於對中世紀君主專制絕對主義,

及獨裁極權統治的一種反動。

 

按在中世紀的歐洲,

教會除了宗教性言論之外,

亦掌控了其他的各種言論自由,

例如:

哥白尼一直要到死前才敢將「地動說」公開,

而這樣的情形一直要到啟蒙時代才有所突破,

例如:

馬丁路德脫離天主教會另創新教,

伽利略的地圓學說等,

才慢慢開始挑戰教會的權威。

 

在這些不同的意見與看法提出的初期,

往往招致教會的無情打壓;

有異議者或被逐出教會,或是失去生命。

 

除了教會之外,

君主專制政體對於人民言論自由的壓迫亦是不遑多讓,

其藉由與教會的結合,也就是君權神授的思想,

禁止任何對君主本身的批評,

以及有關君主決策錯誤的資訊。

 

也正是因為宗教與世俗兩方面的雙重箝制,

使人民為了表達自我的理念以實現生命的價值,

開始追求言論自由的保障,

而使言論自由成為第一種政治上自由

 

反觀東方,

也沒有所謂言論自由的存在,

從烏台詩案、明史案,

到近期雷震的《自由中國》案、美麗島案等等,

在在都反映了人民的言論自由,

在當時遭受了國家的限制。

 

事實上,

一個民主憲政的國家,要求國家應該使所有的人民與團體,

在政治社會領域與國家決定程序的準備階段中,

有機會去主張他們的想法與利益,並加以宣傳。

 

就此而言,

言論自由作為一個基本權,

不僅是防禦的自由基本權,

而且也是民主的參與基本權,

是憲法對民主實踐方式的重要保障,

這就是所謂政治言論自由的保障。

 

因此,

我國憲法第十一條賦予言論自由的保障,

在使所有人民可以盡情的對公共政策提出自己的看法,

彼此能夠充分交換意見與辯論,

藉此國民或立法者方能吸取各種來源的資訊,

進而作成儘可能正確的決定。

 

因此,

所謂的嘲諷式極端言論,

如果與公共事務有關,應該受到憲法的保障。

 

但是,

若與公共事務全無關係,

而只是嘲諷私人(並非政治或公眾人物)的問題,

則難免涉及刑法上的誹謗罪。

 

在此,

以裸露某個神明生殖器官而嘲諷某宗教時,

縱使嘲諷者是無神主義者,

也應該以「同理心」作為極端言論的界限,

倘若他人以父母生殖器官而嘲諷自己時,

究竟自己能否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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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中華民國盜用中華民國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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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一條賦予言論自由的保障,

在使所有人民可以盡情的對公共政策提出自己的看法,

彼此能夠充分交換意見與辯論,

藉此國民或立法者方能吸取各種來源的資訊,

進而作成儘可能正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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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說支持香港爭取普選, 一面批評台灣太陽花學運,

很明顯是自相矛盾的。

 

馬英九總統昨天批評:

最近這一、兩年來,出現了一些激烈非法,

甚至霸占政府機關的抗爭手段,

否定了不同意見者的合法權益。

 

這樣不民主的行為,

不僅讓社會出現不必要的對立,

也讓不少法案在國會受到少數杯葛而無法審議。」

 

他所指的,自是今年三月的太陽花學運。

 

[ 相關 ]  台灣民主為何非常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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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太陽花運動」中,

人們頻繁而帶有批判色彩地提及了

跨海峽政商網路」和「兩岸權貴階級」等詞。

 

[ 相關 ] 臺灣的「太陽花運動」和「多數」群體的意義[若林正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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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國家造成台灣的國際稱呼不公不便不實,台灣人不願意默認接受 ]

任何國家中國(一個中國政策)壓力下的外交政策

更改台灣稱呼台灣公民稱呼為中國公民

導致台灣的國際稱呼不公、不便不實台灣人不願意默認接受。

——>

[ 相關 ] 爭台灣正名 瑞士台僑連署成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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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的社會不壓制言論,

但授予不同類型的人不同的地位。

 

睿智、善解人意的學者被帶着崇高的敬意傾聽。

 

諷刺作家被帶着一知半解的半尊重不尊重傾聽。

 

種族主義者和反猶分子被隔着斥責和不齒傾聽。

 

人們必須用自己的行動換取被認真傾聽的機會。

 

《查理周報》的大屠殺應該是一個終結言論準則的時機。

 

它也應該提醒我們在法律層面容忍冒犯性的聲音

即便我們在社會層面有所鑒別。

 

[ 相關 ]  我不是查理[ 戴維·布魯克斯, 紐約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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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和昔日仇人共匪密謀永久竊台 ]

中華民國對台治權法源,

盟軍統帥麥克阿瑟第一號命令委託入台接受日軍投降

不是授予統治權更非主權 只是工廠警衛的角色,卻騙台灣人說是老闆

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晚上十點三十分授權東京盟軍總部解散,

領土詐騙案就破局, 台灣人沒出聲;

舊金山和約六條雖給中華民國從台灣撤軍九十天的寬限,

其「治權」也在一九五二年七月二十八日過期卻賴著不走,

還和昔日仇人共匪密謀永久竊台

 

[ 相關 ] 誰曾提案把台灣納入中華民國? [ 沈建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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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2年台灣從日本法理獨立  ]

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生效的舊金山和約

決定台灣從日本法理獨立

所以一九五二年才是台灣元年。

那麼二○一一年就是台灣六十年。

剛好一甲子。恭喜!

[ 相關 ] 慶祝台灣獨立一甲子[多田惠,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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