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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聚焦 2013/02/27 00:00
國家秘密?「毒地」深深困擾中國
據中國的《法制日報》2月25日的報導,中國環保部以國家秘密為由,
拒絕了北京律師董正偉要求公開2006年進行的
「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方法和數據資訊」的申請。
該項調查是國家環保總局和國土資源部
于2006年7月18日聯合啟動的中國首次全國範圍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經費預算達10億元。
2月26日《南方都市報》官網
刊登了《生死金嶺鎮:污染陰影下的死亡村落》一文,
報導了山東淄博市臨淄區金嶺鎮受周圍化工廠的影響,
多位居民罹患癌症死亡的情況。
文中寫道:
「鎮上人家娶的兒媳婦不敢來婆家,回來也不敢待過一天,尤其不敢洗澡;鎮裏的蔬菜賣到鄰縣,眾人一聽「金嶺」二字扭頭便走;濟南腫瘤醫院的醫生,聽說患者來自淄博,張嘴便問:你是金嶺的吧?……而今,小鎮井眼封閉,蚊蟲絕跡,部分老人相繼患上胃癌、肺癌、食道癌,死亡的陰影正籠罩著村落。”
從GoogleEarth上看到的山東淄博市臨淄區金嶺鎮,B為鎮政府所在地。
金嶺鎮的南邊是工廠地帶。有許多看似化工用的儲藏罐。
以下為「日經能源環境網」2012年10月發表的全文。
「毒蔬菜」、「毒餃子」,轟動一時的毒系列,
如今又增加了一個新詞——「毒地」。
在中國,工廠正在從城市遷往郊區,受到老廠區排放的危險品和化學物資污染的土壤,則在城市接二連三地引發二次環境災害。
沒有人願意住在垃圾處理場的邊上,也沒有人願意住在受到污染的土地上。中國當然也是如此。如今,「毒地」已經成了中國人私下討論時常常提到的詞,意思就是受到污染的土地。
在房地產熱潮中,城市再開發正在中國各地興起。在這種形勢下,工廠曾經使用過或是生產出的危險物品因搬遷和突發事故而造成了土壤污染的情況接連曝光。
城市再開發是土地污染問題的溫床
在中國,大城市再開發的方針是「退二進三」。
就是把第二產業遷出城市中心,轉換成第三產業。在首都北京,環城公路把城市圍了一圈又一圈,從內向外依次是二環、三環、四環、五環……。從調整產業結構、提高土地利用率的觀點看,把工廠從靠近市中心的二環遷往三環以外就屬於「退二進三」的範疇。
根據這一方針,北京將50多年前在大躍進時代建設的工廠逐一遷往郊外。但工廠可以搬遷,留在土壤中的污染卻無法一起搬走。這樣,就許多污染地就留在了城中。
2004年以後,毒地引發的急性中毒事件接連不斷。2004年4月,在北京進行地鐵建設的3名施工人員因化學物質中毒而暈倒,其中一人情況危急。有消息稱,事故現場過去曾是一家農藥工廠。2006年7月,在以除夕鐘聲而聞名的寒山寺所在地江蘇省蘇州市,6名土木工程施工人員在市區一家化學工廠的舊址暈倒。
2007年初,在湖北省武漢市一家農藥工廠的舊址,正在工作的工人出現中毒現象。
中國科學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土壤與環境生物修復研究中心主任駱永明的推測,至2008年,江蘇省、遼寧省、廣州市、重慶市等地污染企業搬遷數千家,置換了約2萬公頃工業用地。重慶在2004年到2012年期間,把137家污染企業搬出了市中心。江蘇省在3年間,共有4000餘家化學企業離開了污染狀況不明的舊址。
北京市環境保護局的數據顯示,2001年到2005年期間,該市共有142家工廠搬遷,置換工業用地878萬平米。隨工廠搬遷,2005年到2006年,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實施了事先不通知的突擊調查。在已停產或即將停產的18家化學工廠中,有7家查出了土地污染。據稱有的工廠舊址污染甚至深達15米。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土地管理科科長李敬東說,2004年至今,北京市已知的十幾塊污染土地,僅有8塊得到了修復。
過去的國有老工廠沒有環保設備,而且缺乏環境意識,對污染物幾乎沒有實施任何處理。農藥工廠普遍實施的「處理」是把污染物深埋到5、6米深的地下。因此,農藥工廠舊址的污染濃度非常高,往往高達監督標準的數百倍到數千倍。而且,這些污染物滲透至地下水中,引發了擴散。
然而令人震驚的是,北京市環境科學院副院長姜林說
中國發現的污染場地還不到100塊。
中國的毒地幾乎沒有得到任何的保護和修復,絕大多數仍處在放任狀態。因為一旦存在污染的事實公之於眾,就不再單單是環境問題,還會影響到土地價格,進而影響到個人財產的價值。土地污染問題既是社會民生問題,也是經濟問題。
對土地污染調查結果諱莫如深
中國環境保護部在2006年到2010年期間下撥10億元預算,實施了中國首次全國土壤污染情況調查。但對於調查結果卻諱莫如深,一直未予公佈。據稱,在2012年5月底于北京舉辦的重金屬污染土壤治理與生態修復論壇上,環境保護部自然生態司負責人面對媒體的多次提問,對公佈調查結果仍是三緘其口。
就環境保護部的這種舉動,很多專家都指出,其原因除污染土地修復技術不成熟、政府難以負擔土壤修復需要的鉅額資金外,還有調查結果帶來的影響可能超越了一個部門能夠負責的範圍等。
一旦公佈調查結果,有可能會引發巨大恐慌和龐大的經濟損失。
但是,耗資10億元鉅款的這次調查其實也有很大的改進空間。此次調查是以縱橫8公里的格網方式進行的,因此,在人口集中的市區,統計數字很難確保充分可靠。把64平方公里的範圍視為均質區域,可以說是相當粗略的調查。
也有專家指出,化學工廠在中國星羅棋佈,僅憑環境保護部的一家之力,即便花上10年時間,恐怕也無法掌握真實情況。
目前正在起草法律
如今,中國還沒有針對土地污染的明確法律。
面對層出不窮的土地污染事件,環境保護部在2003年開始要求,在對再開發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時,要進行分析、預測、調查。但是,由於不包括對土地的歷史調查,其對於土地污染問題無法起到任何作用。因此,2008年環境保護部下達了通知,要求在強化對於土地所有者進行歷史調查的同時,還要掌握污染土壤的範圍和程度以及地下水污染的實際情況。然而,由於這份文件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因此仍然未能起到作用。發文實際上成了官方用來推卸責任的藉口。
從污染者負擔原則出發,調查土地所有者的歷史,確定污染者,要求污染者進行修復是理所應當的,但中國過去是在計劃經濟之下,國有企業是按照國家計劃、依照生產命令生產,因此在界定「污染者」這一點上,責任的劃分並不明確。
以中央企業造成的土地污染為例,修復費用是由直接造成土地污染的企業承擔,還是要由向企業下達生產命令的中央政府負責?進而,管理企業的地方政府要不要負責?這些至今尚無結論。在土地開發商看來,責任不明確很可能給土地修復造成阻礙,因此也容易給開發造成重大影響。當然,即啟動夠認定污染企業,但若企業已經倒閉,同樣也會出現無法追究責任的情況。
鋻於以上現狀,據稱現在正在起草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將讓地方政府承擔處理責任。這樣,地方政府的財政壓力將會進一步增加。
按照重慶市的推算,修復污染土地需要的資金高達120億元以上。即使用再開發的收入填補,對重慶市來說,目前也是一筆鉅額的財政負擔。而且資金回收必然需要相當長的時間。
時間刻不容緩
在中國,修復技術的研究和開發也才剛剛開始。
在一些地方,包括利用植物去除重金屬的技術在內,開發正在穩步推進。但是,由於缺乏土壤修復相關技術的累積,在多數情況下,是將污染土壤運到其他地方的水泥工廠焚燒,或是把作了無害化處理的土壤用作水泥原料。最終「異地管理」佔了主流。異地,就是運到其他地方掩埋。這只是把污染土壤扔到城市外的做法而已。如今的中國還沒有有效控制污染擴散的法律。如果聽任這種現狀繼續下去,城市的污染有可能擴大到農村乃至全國。
包括完善法律、開發污染土壤修復技術在內,
建立有效的治理機制如今已是刻不容緩。
日本在《土地污染對策法》的管理下,培育出了先進的土地污染對策和技術,而現在正是將其投入中國市場的機會。某些日本企業已經應中方之邀展開了行動。
對於不能置嚴重的環境問題于不顧的人們而言,優秀的制度、人才、技術以及資金是沒有國境的。
現場情況嚴峻,須立即著手,已不能等待兩國信賴關係重建後再行動了。(《日經商務在線》特約撰稿人:青山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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