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y/26/today-o1.htm
◎ 邱風
陳長文律師發表公開信,
質疑台聯推動ECFA公投,
採用「是否贊成ECFA」作為命題,
和台聯的立場不符。
他說,
公投門檻高,如果沒有通過,
台聯就可以宣稱人民不支持ECFA。
陳律師的邏輯恐怕比台聯更不通。
一、
沒錯,
台聯是反對ECFA,
但其命題「是否贊成ECFA」與其立場沒有扞格、衝突。
人民公投,
是者(贊成ECFA的)多數,
則證明台聯非主流民意;
如否者(反對ECFA的)多數,
則等於否決ECFA,
人民不贊成ECFA。
這毫無邏輯不通或與立場衝突的問題。
二、
陳律師擔心公投沒過,台聯逕自宣稱人民不支持ECFA。
照陳律師公投命題法,
民眾是否反對ECFA,
那麼公投不過,
國民黨馬政府也可宣佈人民支持ECFA;
然而這顯示了真正的民意嗎?
且據研究公投多年的蔡公投(蔡同榮立委),
公民投票應該只能採取正面表列,
陳長文的論點不管從法律或過去的實務面,
都站不住腳。
更嚴重的是,
陳律師
以保障人權、保護人民權益為職志;
如今他忽提出此
衛護執政黨、
反對民意表達的合理、
合乎邏輯的公投,
這實令人錯愕。
(作者為退休教師)
請確實看過台灣目前公佈的公投法再來說錯愕
現行的法律造成如果ECFA 有疑義,公投主文必須使用「否定文」
這是邏輯問題
當然也可能是民進黨與台聯黨根本不是真心反EC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