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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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偵辦總價23億元的台電核能四廠混凝土採購弊案,查出台電龍門施工處長許仁勇任內涉為信南建設公司護航,其中,更有官員從中收賄6百餘萬元,檢察官今天上午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官商7人,並求處6至20年不等重刑。
被起訴7人及求刑狀況分別是:前龍門施工處長許仁勇12年、副處長周芳國12年、土木課長周吉村20年、信南建設負責人張慶隆7年。至於施工處課長鄭宗昇、信南建設龍門廠長林建隆及工地負責人黃崇仁部分,檢察官認為他們是受命行事,建請法官從輕量刑。 起訴書指出,台電曾在87年間第一次發包混凝土採購案,由信南公司以17億1688萬元得標,但因發包的65萬立方公尺混凝土用盡,也因此,台電決定在 95年間第二次招標採購案。 檢察官查出,信南公司因為財務狀況不佳,在89年至92年間,共被退票計257次,金額達12億餘元,90年間下櫃。 不過,信南公司仍向龍門施工處表達願意配合續約供料,但依政治採購法規定,此採購案並無限制性招標必要,但許仁勇等人卻刻意曲解法令,且不顧信南公司財務困難,仍堅持採與信南公司議價方式,由信南以23億元拿下此採購案。 其中,檢調追查也發現,信南公司在龍門施工處已有混凝土拌合場,並無重新設立拌合場的需要,但台電在二次採購混疑土時,卻又編列了1億多元的拌合場使用費,明顯圖利廠商。 檢方查出,信南公司負責人張慶隆為使工程順遂,要求下屬林建宏、高崇仁刻意拉攏周吉村,除代其付紅白帖、稅單、油錢、修車費等,還分五次在內湖的一家咖啡館共交付6百萬元賄款,周總計收受不法利益達669萬元。